民国政治史之抗日战争与中国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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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与中国政治
民国二十六年七七事变至民国三十四年八月日寇无条件投降,这八年时期是中华民国历史上的抗日战争时期。在这一时期,中国同时并存三种政权:国民党政权、共产党的抗日民主政权、以及汪伪政权为代表的伪政权。
(一)国共两党与抗战
从七七事变到八一三事变,标志着全面抗战的爆发。大敌当前,国共两党实现了第二次合作。但是,合作的同时,两党又分别执行两种截然不同的政治策略。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胜利,中国的抗战也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1。全面抗战的爆发民国二十六年七月七日晚,驻丰台的日军在卢沟桥以北地区举行夜间演习,以 仿佛 听到宛平县城方向有枪声,致使日军失落士兵一人为由,强行要求进入宛平县城搜查。中国守军第二十九军第三十七师第二十九团予以拒绝。在双方交涉期间,日军向宛平县城猛烈炮击,发起进攻。一一○旅旅长何基沣(1898- 1980年)指挥守城部队吉星文(1910- 1958年)团奋起抵抗,在营长金振中率领下,打退日军对宛平的进攻。这就是七七事变,也称卢沟桥事变。
七七事变的发生不是偶然的。它是日本长期推行 大陆政策 的必须结果,也是日本全面侵华的开始。卢沟桥中国军队的奋起抵抗,揭开了全国抗战的序幕。
卢沟桥事变的第二天,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国共产党为日军进攻卢沟桥通电》,指出: 平津危急!华北危急!中华民族危急!只有全民族实行抗战,才是我们的出路。 九日,中国工农红军通电要求国民政府,速调大军增援第二十九军,表示红军愿即改名为国民革命军,受命为抗日前锋,与日寇决一死战。
卢沟桥事变发生后,全国工农商学兵各界民众、各党派和团体、海外华侨等,纷纷发出通电,举行集会,要求政府实行抗战。各界民众募捐了大量款项和大批物品,支援和慰劳抗战的将士。南京、上海、武汉等地成立了各界抗敌后援会。北平地区的救亡团体还组织了战地服务团、劳军团等到前线慰问官兵,救护伤员。许多国民党军将领发表通电请缨抗战。
面对日军的步步进逼,在全国抗日高潮的影响下,七七事变后的第十天,蒋介石在庐山发表谈话,确定准备抗战的方针。他说: 如果战端一开,就是地不分南北,人无分老幼,无论何人,皆有守土抗战之责任,皆应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 七月二十八日,日军集结大量兵力,在数十架飞机轮番轰炸及坦克和大炮支援下,对北平近郊实施总攻击。第二十九军与敌激战,伤亡惨重,副军长佟麟阁(1892- 1937年)不幸阵亡,第一三二师师长赵登禹(1898- 1937年)殉国。因寡不敌众,伤亡太大,中国守军被迫撤退。七月二十九日,北平陷落。三十日,天津失陷。
在日军进攻华北期间,日本在上海的海军第三舰队司令长谷川清在给日本海军军令部的报告中提出: 为置中国于死命,须以控制上海、南京为最要者。①七月底,日本训令长江沿岸的日本侨民撤离。八月初,第三舰队进行新的兵力部署。八月九日日本海军陆战队两名官兵驾驶军车强行冲入虹桥机场,不服劝阻,并开枪打死中国卫兵一人,蓄意制造事端。中国士兵当场击毙两名日本官兵。十一日,驻沪日军以 虹桥机场事件 为口实,要求中国政府撤退驻上海的保安部队并拆除防御工事。中国政府对这一无理要求严正拒绝。八月十三日,日本军舰突然炮击闸北,日军越过两军对峙线,发动了对上海的大规模军事进攻。中国驻军奋起抗击,淞沪抗战开始。这即八一三事变。
日本对上海的进攻,使国民政府改变了卢沟桥事变后犹豫不决的态度。
八月十四日,国民政府发表《自卫抗战声明书》,指出: 中国为日本无止境之侵咯所逼迫,兹已不得不实行自卫,抵抗暴力.蒋介石遂调动精锐部队,组织淞沪会战。
淞沪会战历时三个月,至十一月初,日军增援部队在杭州湾登陆,对淞沪守军实行迂回包抄,中国军队腹背受敌,十一日被迫全线撤退。十二日,上海沦陷。
上海失陷对整个战局产生不利的影响。但是,淞沪会战粉碎了日本 速战速决 三个月灭亡中国的梦想,打乱了它的战略部署,并给日军以严重杀伤。中国军队顽强战斗的精神,激发了全国人民的抗日热情,增强了抗战胜利的信心,有利于全国总动员。从七七事变到八一三上海抗战,实现了由局部抗战到全国性抗战的过渡,全国工农商学兵各界民众,万众一心,共赴国难。
2。国共两党第二次合作的实现随着日本侵华战争的加剧,迫切需要在国内政治生活中起左右局势作用的国共两党,能够重新建立第二次合作,从而成立全民族的抗日统一战线。
为此,中国共产党进行了长期的、艰苦的努力。
日本侵华伊始,中共就公开主张抗日救国,反对不抵抗主义,并立即发动、领导了东北的抗日武装斗争。中共在反日斗争中及时认识到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必要性。早在民国二十二年一月二十七日,就由中央工农民主政府和工农红军发表《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入华北愿在三条件下与全国各军队共同抗日宣言》,这三项条件是:①停止进攻苏区;②保证民众的民主权利;③武装民众以保卫中国独立统一与领土完整。同年一月二十六日,中共中央发出了《给满洲各级党部及全体党员的信》(简称 一?二六 指示信),提出在东北实现反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正确主张和政策,并付诸实施。民国二十三年七月十五日,中央工农民主政府发表《为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宣言》,重申了共产党联合抗日的主张。民国二十四年华北事变后,中国共产党根据中华民族危机日益深重的形势,于八月一日发表了《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即《八一宣言》),呼吁全国各党派、各军队、各界同胞,无论过去和现在有任何政见和利害的不同,有任何敌对行动,都应当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组织统一的国防政府和抗日联军。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中共中央在陕北召开瓦窑堡会议,确定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方针。这之后,国共两党开始非正式接触,探索合作抗日的途径。
① 张宪文:《中华民国史纲》,第 475页。
民国二十五年五月五日,红军东征回师以后,发出《停战议和一致抗日通电》,首次放弃 反蒋 的口号。八月,中共中央发表《致中国国民党书》,指出:实现第二次国共合作 是今日救亡图存的唯一正确道路.九月一日,中共中央向党内发出《关于逼蒋抗日问题的指示》,指出,目前中国人民的主要敌人是日本帝国主义,在新形势下,我们的方针应是 逼蒋抗日.这一方针的提出,加快了第二次国共合作的步伐。十二月,西安事变的爆发及其和平解决,终于使逼蒋抗日获得成功。
西安事变加快了国共重新合作的进程。民国二十六年二月,中共中央发表了致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电,为实现国共合作,提出了五项要求和四项保证。此后,国共双方高级领导人开始正式谈判。七七事变前,国共两党代表已就合作抗日进行了多次谈判。
七七事变爆发,全国抗日救亡运动迅速高涨。中国共产党又一次呼吁与国民党合作,共御外侮。七月十三日,中国共产党向国民党送交了《中国共产党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宣言》提出了国共合作的三项基本政治纲领:迅速发动全民族抗战、实现民权政治、改善人民生活。并重申了中共为实现国共合作的四项保证:为实现孙中山的三民主义而奋斗;停止推翻国民党政权和没收地主阶级土地的政策;取消苏维埃政府,改称特区政府;取消红军番号,改编为国民革命军。十七日,共产党代表周恩来、秦邦宪、林伯渠再上庐山,与国民党代表蒋介石、邵力子、张冲等继续谈判。由于蒋介石在红军改编问题上,坚持控制人事指挥权和由南京派任三个师的参谋长等,双方未达成协议。八月四日,中共中央应国民党邀请派周恩来、朱德、叶剑英赴南京参加国防会议,并同国民党继续谈判。在此期间,八一三淞沪抗战爆发,华北战场形势也日益紧张,蒋介石急切希望红军出师作战以牵制日军,因而在红军改编等问题上谈判进展比较顺利。国民党放弃了一些不合理的要求,表现出较多的团结合作的愿望。通过谈判,达成将陕甘宁地区的红军主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的协议,国民党同意在三个师之上设总指挥部。还达成在国民党地区的若干城市设立八路军办事处和出版中共机关报《新华日报》等项协议。八月二十二日,南京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发布将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的命令,任命朱德、彭德怀为正、副总指挥,叶剑英任参谋长。九月,国共两党代表继续在南京谈判发表宣言和边区政府等问题。
最后国民党方面同意发表宣言。
九月二十二日,国民党的中央通讯社发表了《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二十三日,蒋介石发表谈话,指出团结御侮的必要,事实上承认了共产党在全国的合法地位。共产党的宣言和蒋介石谈话的发表,宣告了国共两党第二次合作的成立。全国出现了团结抗战的局面。
3。抗战中的两种政治策略抗日战争时期,国内政治形势错综复杂。一方面,大敌当前,国共两党需要放弃前嫌,共同对敌;另一方面,两党多年来固有的矛盾斗争又不可能因新的形势而消失。在这种情况下,国共两党都特别注意政治策略的制定和运用,这是中国政治发展到抗战时期的一个显著特点。
国民党总的政治策略是:基本上维持统一战线,用以坚持民族抗战;同时,利用统一战线争取、分化和消灭异己力量,力图把中国政治引向国民党一党专制。
中共问题,是抗战时期国民党所面临的一个主要的政治问题。国民党对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策略是既联共又反 共,在联合抗日中削弱中共的力量和影响,达到既抗日又灭共的双重目的。在整个抗战期间,国民党虽然始终没有放弃反 共的方针,但它还不想从根本上破裂国共关系,而是把反 共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基本上仍维持了与中共的联合。由于抗日战争各个时期的形势不同,国民党在各时期所采取的具体政治策略也不尽相同。
国民党在抗日战争初期,实施了一些有利于团结抗日和国共合作的政策。①开放了党禁。民国二十六年九月二十三日,蒋介石在庐山发表了《对中国共产党宣言的谈话》,承认了中国共产党和其他党派的合法地位。国民党还同意中共在南京、武汉、西安等地设立八路军办事处,允许八路军、新四军开赴敌后,开展游击战争,建立敌后抗日民主政权。②释放了一批共产党员和政治犯。抗战爆发不久,国民党当局就释放了因主张抗日救国而被捕的救国会领导人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王造时、李公朴、沙千里、史良等七君子。还释放了部分长期被关押的共产党员,如王若飞(1896- 1946年)、陶铸(1908- 1969年)等。③改革政治制度。为广纳各界人士团结御侮,联共抗日,民国二十六年九月,成立了有共产党代表周恩来等人和其他党派代表参加的国防参议会。民国二十七年又成立了国民参政会,邀请中共代表担任参政员。国民党还吸收一部分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参加国民政府的工作,如请周恩来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副部长,朱德任第二战区副司令长官等。④允许共产党在国统区办报和发行一些进步书刊,如在上海、武汉等地发行了《新华日报》、《救亡日报》、《抗战三日刊》等报刊。这些政策和措施对国共合作起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从总的方面来说,国民党还没有从根本上放弃一党专政的顽固立场,不肯给人民以真正的抗日民主。限制共产党和八路军的发展,仍是国民党的基本政治策略。①国民党不肯以真正平等地位对待中国共产党和其他党派。如第一届国民参政会,国民党有88名参政员,而共产党仅有7名参政员,并把共产党的名额置于文化团体或经济团体之内,无视共产党的合法地位。
对共产党领导的边区政府,国民党不但不予合法的承认,还对抗日根据地实行 蚕食 政策。②限制八路军、新四军的发展。共产党多次要求国民党政府扩大八路军的编制,但都遭到拒绝。③不允许中共广泛发动人民起来抗日,解散进步团体,查禁进步书刊。
抗日战争相持阶段到来后,由于日本侵华策略发生了变化,以政治诱降为主,军事打击为辅;英美等国也加紧劝降活动;再加上中共领导的人民革命力量的发展引起了蒋介石集团的恐惧;这样,国民党对反 共日益积极,其政策的重点也逐渐转移到反 共方面。
民国二十八年一月,国民党在重庆召开了五届五中全会。会议在对待共产党的问题上,决定了 溶共、防共、限共、反 共 的方针。会议还决定设立专门的反 共机构,即 防共委员会.全会之后,国民党陆续秘密地颁布了一系列反 共文件,如《共党问题处置办法》、《沦陷区防范共党活动办法草案》、《处理异党实施办法》等,这些文件对反 共的政策、办法及策略等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国民党否认敌后抗日民主政权的合法存在,限制、缩小八路军和新四军的作战范围,对中共领导的抗日游击队也规定: 非得军事委员会之命令不得脱离驻区,尤不得超出其活动范围.①还规定: 凡游击区内事实需要而成立之临时特殊政治组织,应由主管战区司令长官管辖节制,而委派地方官吏,乃征收税款,尤应严格遵照中央法令。 ①在军事上,以统一军令、统一指挥为名,要求八路军、新四军绝对 服从上级司令部之指挥调遣,不得要求划给地域 , 其编制与补给办法,必须遵照军政部统筹划定,绝不准自由招募,尤其不准就地征粮收缴民枪。 ②国民党为达到溶共、限共的目的,还辅之以武装反 共。制造一系列摩擦事件:民国二十八年四月的博山惨案、六月的深县惨案、平江惨案、十一月的确山惨案,杀害八路军、新四军指战员及其家属1500余人。
民国二十八年十一月,国民党六中全会决定由 政治限共 变为 军事限共 ,掀起反 共高潮,皖南事变便是国民党武装反 共的最高峰。
民国二十九年十月十九日,国民党以军事委员会正副参谋长何应钦、白崇禧的名义,发出 皓电 致八路军正副总指挥朱德、彭德怀和新四军正副军长叶挺、项英,污蔑八路军、新四军破坏团结抗战,限令黄河以南的部队一个月内撤至黄河以北。十一月九日,朱、彭、叶、项为顾全大局,在复何、白的 佳电 中,除据实驳斥 皓电 造谣外,答应将皖南新四军撤到江北。
民国三十年一月四日,皖南新四军部队及军部9000余人奉命北移。一月六日,当部队行至安徽泾县茂林地区时,遭到国民党军队8万余人伏击,新四军官兵大部牺牲,军长叶挺被扣,这就是国民党制造的震惊中外的皖南事变。
但是国民党在抗战时期对中共政治策略的宗旨,是基本上用政治手段解决中共问题,而不是大肆动用武力。即使在五届五中全会通过一系列反 共文件之后,国民党仍未放弃政治解决的根本策略,以政治反 共为主,武装反 共为辅。抗战时期国民党的武装反 共与30年代的军事剿共不同,它是为了限制共产党的发展,而不是要发动内战。皖南事变后,在共产党和全国各界人士的反对下,为缓和国共双方的紧张局势,国民党被迫向中共让步。蒋介石在国民参政会上不得不表示皖南事变 不牵涉党派政治 ,并保证 以后再亦决无剿共的军事.至此,国民党的这次反 共高潮被打退。
民国三十二年三月,蒋介石发表《中国之命运》一书,极力鼓吹 一个党、一个主义、一个领袖 的法西斯主义理论。它的发表,是国民党发动又一次大规模反 共高潮的舆论准备和开始。五月,国民党进一步利用共产国际解散之际,发展其反 共活动。并调兵遣将,对陕甘宁边区进行武装挑衅,准备袭击延安,把反 共活动推向高潮。中共对国民党的活动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斗争。国民党的反 共活动也遭到国内外舆论的谴责。国民党由于政治上孤立,军事上又无机可乘,因此不得不停止对陕甘宁边区的进攻。九月,蒋介石在国民党五届十一中全会上不得不表示 我们应该明确地认识中共问题是一个纯粹的政治问题,因此应该以政治方法来解决.至此,国民党的这次反 共高潮在尚未发展成为大规模军事进攻的情况下便被制止了。
① 《共党问题处置办法》,《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 8册。
① 《第八路军在华北陕北之自由行动应如何处置》,《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 8册。
② 《共党问题处置办法》,《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 8册。
在抗日战争的最后阶段,国民党于民国三十四年五月五日至二十一日在重庆召开了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进一步确定了反 共的方针,通过了《本党同志对中共问题之工作方针》、《对于中共问题之决议案》等文件,表示与中共方面, 在不妨碍抗战,危害国家之范围内,一切问题可以商谈解决。 ①可见,国民党仍坚持政治解决共产党的政治策略,企图在强大的军事、政治压力下,用政治的手段消灭中国共产党。大会仍推选蒋介石为国民党总裁。
国民党六大是坚持一党专政和反 共政策的大会,它为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夺取抗战胜利果实和发动内战作了准备。
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国民党的总政治策略是:坚持抗日统一战线,既联合又斗争,以斗争求团结,力争把国民党留在统一战线内,坚持全国抗战的局面。为此,中共采取了一系列具体策略方针。
第一,以大局为重,对国民党作出某些让步。在整个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为了维持与国民党团结抗战的局面,作出了许多让步。在政治上,停止土地革命,取消推翻国民党统治的暴动政策,将苏维埃政权改为国民政府的地方民主政府。在军事上,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共产党领导的军队不主动与国民党军发生军事冲突, 我们军事力量的发展(这是完全必要的),限制在战区与敌人后方及陕甘宁边区二十三县境内,而不向国民党后方作任何引起冲突的行动 ②。
第二,坚持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抗战一开始,中共中央就指出,必须坚持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即在统一战线中,实行既统一,又独立;保持共产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独立性,实行自己的政治路线,放手发动群众,领导全国人民抗战;坚持共产党对八路军、新四军和其他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冲破国民党的限制和束缚,努力发展人民武装力量。这个原则的实践和坚持,是把抗日战争引向胜利之途的中心一环。
第三,对蒋介石集团实行又联合又斗争的政策。所谓联合,就是坚持抗战、团结、进步的方针,尽量支持国民党内外的爱国力量,使国民党留在抗日阵线内。所谓斗争,就是对国民党内一部分顽固派的投降、分裂、倒退活动要针锋相对,不能无原则地让步。在国民党掀起反 共逆流时,毫不留情地与之斗争。除了在军事上进行坚决还击外,在政治上要彻底孤立顽固派。这在中共处理皖南事变的政策中表现得最为充分。
皖南事变发生后,中共中央军委于民国三十年一月二十日发布重建新四军军部的命令。新四军军部于当月二十八日在苏北盐城成立,陈毅(1901- 1972年)任代军长,刘少奇(1898- 1969年)任政治委员,张云逸(1892- 1974年)任副军长。全军改编为7个师一个独立旅共九万余人,继续坚持长江南北的抗战。同时,中共中央公布大量事实,揭露国民党破坏抗战的阴谋;并提出解决事变的十二条办法;拒不出席国民参政会;通过这些行动,使国民党陷入被动的境地。但是,共产党对国民党的斗争,目的并不是要推翻国民党政权,而是为了使它停止反 共的倒行逆施,继续留在抗日阵线内。
第四,制定了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的策略原则。
共产党充分认识到,只有一步步地发展进步势力,才能阻止分裂和投降,这是统战工作的立脚点,也是抗战胜利的基础。在八年抗战中,共产党领导的进步势力迅速壮大。人民军队由5万发展到100万,党员人数增加到120万,解放区有19个,拥有一亿人口。正是由于进步势力的壮大,才使国民党推行反 共政策时有所顾忌,中间势力也因此受到鼓舞,积极向共产党靠拢,为抗战胜利创造了重要条件。中间势力往往成为进步势力同顽固势力斗争时决定胜负的因素,因此争取中间势力是统战工作中极为重要的工作。在对国民党顽固派的斗争中,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有理,即使这种斗争得到全国各界的同情和赞助;有利、有节,就是使斗争取得成效,分寸适度,不要无限制地进行下去。
① 《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下),第 922页。
② 《六大以来》上,第 1111 页。
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国民党的总政治策略是正确的,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它保持统一战线至抗战结束,迎来了抗日战争的胜利。共产党的力量获得空前的发展和壮大。共产党的主张赢得社会各阶层的广泛支持。这些都为共产党在全国取得胜利打下了基础。
4。世界局势的变幻与中国抗战的胜利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德、意、日三国于民国二十九年九月订立了三国同盟条约,结成世界法西斯的联盟。民国三十年六月二十二日,德国突然向苏联发动全线进攻,苏德战争爆发。德军兵分三路,直指莫斯科。德国在欧洲战场上暂时取得的军事胜利,刺激了日本南进的野心。日本利用欧洲战事紧张之机,于同年十二月八日,偷袭了美国在太平洋上的海军基地珍珠港。
十二月九日,英、美对日宣战。十日,中国政府正式与德、意、日宣战,太平洋战争爆发。
太平洋战争爆发不久,成立了包括中国、印度支那、泰国在内的中国战区,蒋介石任统帅,美国中将史迪威(1883- 1946)任参谋长。从此,中国的抗日战争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汇为一体,中国战场成为整个太平洋战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民国三十一年一月一日,中、苏、美、英等26个国家在华盛顿发表《联合国家共同宣言》,标志着世界反法西斯阵营的建立。
同年六月,美军在中途岛之战中重创日本的海、空军,使日军失去了太平洋上的空中优势。八月,美军攻占了在南太平洋上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瓜达尔卡纳尔岛。从此,太平洋战场发生战略性的转折,日军完全丧失在太平洋战场上的战略主动权,处于被动地位。在苏德战场上,苏联红军于民国三十二年二月取得斯大林格勒战役的胜利,从根本上扭转了战局,成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转折点。
民国三十三年夏,苏联红军已将德军全部驱逐出苏联国土。同年六月,美英联军在法国诺曼底登陆,在欧洲开辟第二战场,德军已陷入两面夹击的绝境。
民国三十四年二月,苏、美、英三国首脑在苏联雅尔塔举行会议,并签订了《雅尔塔协定》。协定要求苏联在欧战结束后两个月或三个月内参加对日作战。其条件是:外蒙古独立、库页岛南部及邻近岛屿交还苏联、大连港国际化、苏联租用旅顺海军基地、中苏共同经营中长铁路和南满铁路等。六月,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兼外交部长宋子文等一行赴莫斯科,就此问题与苏联政府谈判。经过两度数次谈判,终于八月十四日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及其他协定。这一切,为苏联出兵中国东北铺平了道路,也迫使中国政府正式承认雅尔塔协定所规定的苏联在中国东北获得的权益。
在中苏谈判期间,世界形势发生了急剧的变化。民国三十四年四月底,苏联红军攻克柏林,五月八日,德国无条件投降,欧战结束。六月,美军在太平洋进行 越岛战 ,攻占了冲绳等岛屿,将战争引向日本本土。七月,中、美、英三国发表《波茨坦公告》,促令日本投降。但日本政府拒绝接受,进行最后挣扎。八月六日和九日,美国轰炸机向日本的广岛和长崎投下两颗原子弹。八月八日,苏联对日宣战。九日,苏军从中国东北的东部、北部、西部和朝鲜北部向日本关东军发起猛攻,在东北抗日军民的有力配合下,歼灭关东军67万人,彻底结束了日本对中国东北长达14年之久的统治。
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节节胜利的形势下,中日双方的战略相持态势被打破。
从民国三十二年底开始,敌后战场乘日军实施打通大陆交通线之际,对日伪军展开局部反攻。民国三十四年春,解放区军民又发动春季攻势,继续扩大解放区。至四月,解放区已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对日军的战略包围,为全国大反攻创造了有利条件。
民国三十三年春,日军为挽救入侵南洋的日本孤军,发动了旨在打通中国通往印度支那的大陆交通线的豫湘桂战役。正面战场的国民党军队经过十个月的作战,未能抵挡日军的进攻。民国三十四年一月,豫湘桂战役结束,日军虽打通了大陆交通线,但却无法挽救其迅速恶化的总态势。在苏联出兵中国东北的同时,中国的抗日战争也立即转入全面大反攻。
国民党正面战场,从民国三十四年四月起,乘日军收缩战线之机开始了跟进式的反攻,相继收复南宁、柳州、桂林、福州等大片国土。
敌后战场,毛泽东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九日发表《对日寇的最后一战》的声明。各解放区的部队,根据延安总部的命令,展开全面反攻,解放了众多的城市和人口,收复了大片国土。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日本天皇裕仁广播 停战诏书 ,宣布无条件投降。九月二日,在东京湾美国军舰 密苏里 号上举行了日本投降签字仪式,日军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和日本外相重光葵(1887- 1957年)代表日方在投降书上签字。在中国战区,九月九日于南京举行日本投降签字仪式,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1884- 1966年)在投降书上签字。至此,中国的抗日战争宣告胜利结束。
(二)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政治体制的变革
国民党总裁制的恢复和国防最高委员会的设立是抗战时期国民党组织制度和国民政府体制的一个显著变化。国防最高委员会成为抗战时期党、政、军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了提高效率,民国二十九年十二月国民党当局开始推行设计、执行、考察三者互相联系的行政三联制。民国二十七年七月,国民参政会正式成立。它虽然只是一个咨询性质的机构,但却提供了一个容纳各党派共商国是的形式。抗日战争时期,民主宪政运动也曾几度兴起。
1。国民党总裁制和国防最高委员会的设立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组织制度的一个显著变化,就是恢复了国民党总裁制。
民国二十七年三月,国民党在武汉召开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决定在国民党内恢复领袖制度,由蒋介石担任国民党总裁。经这次大会修改后的国民党党章,增加了《总裁》一章,规定国民党设总裁1人、副总裁1人,由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裁代行党章规定的总理职权。此后,总裁一职一直由蒋介石担任。副总裁一职因汪精卫叛国而长期空缺。民国三十四年五月,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再次修改党章时,把总裁 代行 总理职权改为 行使 总理职权,并撤销副总裁一职。
设立总裁,恢复领袖制度是蒋介石强化个人独裁的重大步骤。根据国民党党章规定,总裁对国民党中央执委会的决议有最后决定权,在党内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国防最高委员会是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党、政、军最高权力机构。它的产生有一段过程。
民国二十四年,蒋介石以研究国防根本政策为名成立了国防委员会。但这时的国防委员会还只是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的一个审议机构,同年十一月便取消了。
民国二十五年七月,国民党在南京举行五届二中全会,决定成立国防会议,以蒋介石为议长,李宗仁等18人为会员。会员包括有军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参谋总长、军事参议院院长、航空委员会委员长以及行政院的军政、海政、财政、交通、铁道五个部长。国防会议有权制订南京国民政府的重大国防决策,决定进行国民总动员。
民国二十六年二月,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在南京召开。会议决定重设国防委员会,代替国防会议。国防委员会的权力扩大了。它有权直接指导南京政府的军事、行政各级机关,并可督察各机关。参加成员也扩大到国民党中执委常务委员、中监委常务委员、中央党部秘书长、中政会秘书长。必要时,其他机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民国二十六年七七事变后,八月国民党召开中央常务委员会,议决设置对中央政治会议负责的国防最高会议,代替国防委员会。以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为主席、中央政治会议主席为副主席,负责决定国防方针、国防经费、国家总动员以及有关重要国防事宜。同年十一月,决定停止政治委员会会议,将职权由国防最高会议代行,国防最高会议于是成为全国最高政治指导和国防决策机关。中政会所属各种专门委员会改属国防最高会议领导。国防最高会议是在国防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的,参加人员有所扩大,并设常务委员9人,主席是蒋介石。
民国二十八年一月,国民党在重庆召开五届五中全会。会议决定改组国防最高会议为国防最高委员会,以国民党总裁蒋介石兼任国防最高委员会委员长。委员会成员包括:军事委员会全体委员、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与监察委员会的全体委员和国民政府五院院长、副院长。此外,蒋介石还直接任命了一批委员。
国防最高委员会除代行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的职权以外,国民党中央党部的各部门、国民政府五院、军委所属的各部门全受其领导。它是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的最高决策和最高权力机构。
国防最高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由委员长在委员中指定常务委员。常务会议一周召开一次,在委员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另外,国防最高委员会下设秘书厅,处理日常事务。
2。行政三联制的实行国防最高委员会的设置,使党政军的各项工作都集中到这个机构来解决,这就使国防最高委员会组织非常庞大,议程相当拥挤。常务会议每周开一次仍忙不过来,许多提案等待办理,而下属机构却闲置无事。为了既强调力量的集中,意志的集中,又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加强对全国政治、经济及各项国家事务的统制,国民党当局于民国二十九年开始推行所谓设计、执行、考察三者互相联系的 行政三联制.民国二十九年三月,蒋介石在中央人事行政会议上作了关于实行行政三联制的讲话。他说: 我们无论办理一桩什么事情,必要经过设计、执行与考察三个程序;而且要互相联贯,不能脱节,然后才能贯彻到底,办理完善。 ①七月,国民党五届七中全会根据蒋介石的提议,通过了关于设置中央设计局和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以建立行政三联制的决议案。十二月,中央设计局和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正式成立。此后,行政三联制便推行开来。
中央设计局的长官为总裁,由国防最高委员会委员长兼任。总裁下设委员若干人,由总裁遴选或骋任,其中多数是高级官员或专家。中央设计局下设秘书处,秘书处下设调查室,室内分政治、经济、财政金融等组,有设计员,专门负责分别担任有关调查研究工作,作为各种设计的参考。中央设计局主持设计的机构是审议会,由审议委员7至9人组成。设计局总裁兼任该会主席,委员由总裁遴选。其主要职权是审议有关政治经济计划及预算,审定及调整国民政府的制度与机构,提出有关重要政策的建议。
中央设计局的任务是主持政治经济建设计划之设计与审核,其中包括行政、经济、国防的设计和审核。每年度开始,由中央设计局拟定施政方针,各级政府按此方针拟定详细施政计划,及执行计划所需经费之概算。最后由中央设计局作全盘审查与整理,形成全国的整个施政计划,一方面呈报国防最高会议,发交执行;另一方面通知党政考核委员会,以为考核之依据。
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由国防最高委员会推定委员11人组成,五院院长、中央党部秘书长、中央监察委员会秘书长、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为当然委员,其余3人由国防最高委员会委员长聘任。该委员会的任务是考察核定设计方案的实施进度,并执行对党政机关的工作、经费、人事的考核。该会内部分为党务、政务两组,分别掌理党务方面和行政方面的计划编制和调查等事项。委员会每年还要组织考察团,对中央及各省市党政机关工作进行实地考察,并将考核情形及意见,呈报国防最高委员会。
行政三联制的推行,加强了国民党对国家各项事业、各方面工作的统制和考察,强化了国民党的统治系统和统治力量。
3。国民参政会的成立西安事变前后,中国共产党曾多次提出组织民意机构以实现民主政治的主张,国民党政府对此长期抱观望、拖延甚至拒绝的态度。直到民国二十六年全面抗战爆发后,国防最高会议才聘请各抗日党派的领袖人物于同年九月九日成立了国防参议会。该会有国民党、共产党(未到会)、青年党、救国会派等党派的领导人参加,最初有15人,后增至24人。每星期召开一两次会议,以沟通国民政府与该会参加人员的意见,没有任何决策的权力。国防参议会是国民参政会的前身或雏型。民国二十七年三月,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际,中共中央又在《对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的提议》中,再次呼吁建立包括各抗日党派、各军队、各有威信的群众团体的代表参加的,能有商量国事和计划内政外交能力的民意机构。面对全国要求改革政治的呼声,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作出决议:结束国防参议会,设立国民参政机关。根据这个决议,同年四月国民党五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国民参政会组织条例》,四月十二日正式公布。
① 《党史概要》第 3册,台湾中央文物供应社 1979 年版,第 1084 页。
民国二十七年七月六日,国民参政会第一届第一次大会在汉口举行,宣告国民参政会正式成立。参政员共200人,出席会议的167人。
国民参政会设议长、副议长各1人,由国民党中执委指定。参政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设参政会驻会委员会,由参政员互选15至25人组成(第四届参政会扩大到31人)。第一届参政会议长为汪精卫,副议长为张伯苓(1876-1951年)。驻会委员为张君劢(1887- 1969年)、左舜生(1893- 1969年)、曾琦(1892- 1951年)、董必武、陶希圣、胡适、秦邦宪、傅斯年(1896- 1950年)、梁漱溟(1893- 1988年)、罗隆基(1889- 1965年)、沈钧儒、陈绍禹等25人。
国民参政员不是由人民普选产生,而是由国民党规定的机关团体推荐,最后由国民党中央遴选产生。据统计,第一届参政员200名,其中国民党员88人,共产党员7人,其他党派20人。到第四届参政会时,在290名参政员中,国民党员244名,共产党8人,民盟12人。国民参政会每三个月开会一次,会期10天;第二届国民参政会以后,改为每六个月开会一次。
《国民参政会组织条例》规定,国民参政会有听取政府施政报告,向政府提出询问和提出建议案等权力。第一届参政会后,又陆续增加了一些职权,如调查政府委托考察事项的权力,初步审议国家总预算的权力等等。国民参政会拥有的这些听取权、询问权、建议权、调查权和审议权显然是无足轻重,它既不能参与国民政府大政方针的制定,也无法监督政府。国民参政会的决议案最后必须经过国防最高委员会通过方能生效。
国民参政会不是真正的民意机关,也不具备参政的能力,而只是国民党政府的咨询性质的机构。国民参政会在抗战时期,为中国共产党和各党派、各界人士提供了一个公开发表政见的讲坛,为中共与其他抗日民主力量提供了彼此联系、集中活动的有利条件,提供了一个容纳各党派共商国是的形式,对争取中国政治民主化方面产生积极的影响。
至民国三十六年五月,国民参政会在南京召开第四届第三次大会后宣布撤销,前后九年共举行过四届十三次大会。
4。抗日战争时期的民主宪政运动民国十七年十月,国民党宣布军政时期结束,训政时期开始。民国二十年九一八事变后,各界人民不满国民党蒋介石对日本侵略的不抵抗政策,强烈要求还政于民,结束 训政.在国民党内,也有人提出提前实行 宪政 的意见。在这种形势下,民国二十一年十二月,国民党四届三中全会决议于民国二十四年三月召开国民大会,议定宪法。民国二十五年五月五日公布宪法草案(即《五五宪草》),五月十四日公布《国民大会组织法》和《国民大会代表选举法》。据此产生了国民大会代表,原定在民国二十五年十一月十二日召开国民大会,以结束训政,后决定延期一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就一直没有召开国民大会。
民国二十八年九月,国民参政会在重庆召开第一届第四次大会时,各抗日民主党派纷纷提出实行宪政的提案,要求国民党结束党治,实行宪政。这次大会后,张君劢、张澜、章士钊、左舜生、罗隆基、董必武等19人,组织了国民参政会宪政期成会。十一月,国民党召开五届六中全会,通过 定期召集国民大会并限期办峻选举案 ,再次许诺民国二十九年十一月十二日召开国民大会。从国民参政会第四次大会以后,宪政问题成为国统区人民注目的中心,又一场民主宪政运动兴起来了。各地纷纷成立宪政座谈会、宪政促进会等。民国二十九年四月,宪政期成会向国民参政会一届第五次大会提交了《中华民国宪草修正草案》,遭到国民党的强烈反对。九月,国民党借口交通不便,宣布将于十一月召开的国民大会延期,日期另定。至此,历时一年的民主宪政运动又转为低落。
民国三十年三月,各民主党派联合组成的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成立,成为中国政坛上代表第三种政治势力的政党。从此,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活跃于国统区,成为民主宪政运动的中心。
抗战后期,由于国民党在军事上的溃退和政治上的腐败,造成抗战以来空前严重的政治危机。在国统区,各阶层民众强烈要求国民党当局结束一党专政,实施民主宪政。民国三十二年九月,国民党五届十一中全会通过决议,宣布在战争结束后一年内召开国民大会,颁布宪法,实行宪政。同年十一月十二日,在重庆成立了各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参加的宪政实施协进会。沉默一时的民主宪政运动在国统区再次兴起。民国三十三年一月三日,各民主党派负责人黄炎培、张君劢、左舜生等16人,再次发起宪政座谈会。从一月至五月,在重庆连续开会,各界著名人士共有60多人参加。黄炎培、张志让(1894- 1978年)等创办《宪政》月刊,通过月刊社连续召集重庆实业、教育、银行、工业界人士举行宪政问题座谈会。
在民主宪政运动再起的时候,中共中央于民国三十三年三月一日,发出《关于宪政问题的指示》,决定参加宪政运动,团结一切民主分子,冲破国民党的限制,把民主运动向前推进一步。三月十二日,周恩来发表了《关于宪政与团结问题》的演说,重申中国共产党要求修改国民大会选举法和组织法,重选国大代表的主张,并提出实施宪政的三项先决条件,即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开放党禁和实施各地自治。民国三十三年九月十五日,林伯渠代表中共中央,在三届三次国民参政会上,发出了立即召开紧急国事会议,废除国民党一党专政,建立联合政府的号召。同年十月十日,周恩来发表《如何解决》的著名讲演,进一步阐述关于召集国事会议,成立联合政府的主张。
中共中央的这些主张,得到各民主党派和全国各阶层人士的积极响应,虽然由于国民党的阻挠而未能实现,但对团结抗日民主力量,争取中国政治的民主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抗日民主政权的建立及其政治制度
西安事变和平解决以后,为了促进国共两党的合作,消除两个政权的对立,以便迅速地促成全国一致对日作战,中共中央于民国二十六年二月十日,发出了《给中国国民党三中全会电》。在这个电文中,中共放弃了另组民主共和国政府的主张。在随后的几个月中,中国共产党同中国国民党就结束两党、两军和两个政权的对立局面,进行了积极而有效的谈判,并取得了关于红军改编和有关苏维埃区域的一般性协议。七月,蒋介石在庐山宣布承认陕甘宁边区,但仍坚持要由国民党方面派正职长官。在此问题上,中共也毫不让步,坚持苏区政务完全由中共自己承担,因此在人选问题上未获具体结果。
七七事变后,全面抗战爆发,国内形势紧急。在此情况下,九月六日,中共中央决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府改为陕甘宁边区政府,由林伯渠、张国焘、秦邦宪、董必武、徐特立(1877- 1968年)、谢觉哉(1884- 1971年)、郭洪涛、马明方(1905- 1974年)、高岗(1905- 1954年)等九人组成边区政府委员会,林伯渠为主席,张国焘为副主席。边区政府成立后,原苏维埃共和国西北办事处的下属机构也相继改为边区政府的厅、处等机构。
陕甘宁边区政府的成立标志着建立和建设抗日民主政权阶段的开始。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八路军、新四军等抗日人民武装深入敌后开辟抗日根据地,创建抗日民主政权。
民国二十六年底至二十七年初,八路军115师挺进华北,开创了第一块敌后抗日根据地——晋察冀抗日根据地。民国二十七年一月,成立了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从此以后,至抗日战争胜利前夕,中共在全国共建立了19块抗日根据地,计有:西北的陕甘宁边区;华北的晋察冀区、晋冀豫区、冀鲁豫区、晋绥区、冀热辽区、山东区;华中的苏北区、苏中区、苏浙皖区、淮南区、淮北区、皖中区、浙东区、河南区、鄂豫皖区、湘鄂区;华南的东江区和琼崖区。各抗日根据地都建立了各级抗日民主政权,总计设有行政公署24个,专员公署104个,县政府678个。
各地抗日民主政权的名称和组织机构虽有所不同,但其基本结构大体相仿。抗日民主政权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即参议会、政府机构和法院。
抗日战争时期,各抗日根据地实行参议会制度。各级参议会是各级人民代表机关,也是各地区的权力机关。参议会一般分为边区、县、乡三级。三级参议会的议员,均由人民采取普遍、直接、平等、无记名的投票选举制选出。各级参议会都可聘请一些社会贤达,但人数不得超过议员总数的1/10,以充分反映边区公民选举的民意。边区、县参议会,由议员选出正副议长各一人来主持会务,乡参议会一般不设议长。
参议会的主要职权是:选举各级政府委员和法院院长,监察及弹劾各级政府的政务人员,批准各项事业的计划,通过政府的预算,议决法规等等。
边区和县参议会在闭会期间由常驻议会主持日常事务。常驻议会由参议员选出常务议员组成。常驻议会名额,边区参议会9名,县参议会5名。乡参议会不设常驻议员,由乡政府委员会代行职权。
抗日战争时,各抗日根据地在名义上都归属国民政府领导,所以没有中央一级的政府机构,只有边区、县、乡三级政府。
边区相当于省级政权。各根据地称谓不一,有的称边区政府,有的叫边区行政委员会,有的名战时行政委员会,行政首长的称呼也不一致,但各根据地的边区政府都由边区参议会选出。
边区行政机构的主要职权是:执行国民政府所委托的事项和边区参议会的决议;颁发本区内的行政命令,制定单行法规;征收税款,编制预、决算;监督所属机关和任免所属人员;处理民政、财政、教育、生产建设等方面的行政事项等。
边区政府为提高行政效率,将边区各县划分为几个行政分区,每区辖两个以上的县,设置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简称行政公署或专员公署),以督察和指导该分区所属各县的行政事宜。行政公署设正副专员各一人,由边区政府派任。行政公署是边区政府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
县政府是抗日民主政权的一级正式的行政机构。县长和县政府委员由县参议会选出,县长还须由边区政府委任。县政府委员会由六至十一人组成。
为加强县对各乡的领导,设区公署(或区公所)作为县政府的助理机关,其职能是帮助县政府了解乡村情况,传达上级指示给乡政府。区公署设区长一人,助理员若干人,有的由县长任命,有的选举产生,但都由县政府批准。
抗日民主政权的基层行政机构是乡政府。乡政府设乡长一人,委员若干人,均由乡民代表大会选出。
抗日民主政权的司法制度名义上实行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地方法院三级终审制,但实际上只有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两级。因为边区高等法院只是在形式上受国民政府最高法院管辖,实质上是接受边区政府领导和边区参议会的监督,并对参议会负责。
边区高等法院的任务主要是掌管司法行政和司法审判工作。院长由边区参议会选举产生。
由于抗日民主政权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因此,参议会、政府、法院之间有一种特定的关系。
参议会是边区的权力机关,是抗日根据地民主制度的主要组织形式。它有选举产生各级政府,创制和复决边区单行法规之权,因此,它是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同时,它又是普选产生的民意机关。
政府是边区的行政机关。从立法的地位上说,政府隶属于参议会。政府要执行参议会的决议,受参议会的监督、检查;政府工作人员如不称职,要受参议会的弹劾和罢免。但是,在一定意义上,抗日民主政权的政府又是相对独立的,政府对参议会也有一定的制约权。根据《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组织条例》规定,如政府委员会对参议会的决议案认为不当时,应即详具理由,送回原参议会复议。这说明,同级参议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是平行的。
在参议会休会期间,政权的最高权力机关是政府,而不是参议会的常驻议会。
政府对境内的重大事务可自行决定和执行,并可单独颁布单行法规,参议会的常驻议会只能起监督作用,而无权审查、变更。
可见,参议会和政府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两者结合而构成抗日民主政权的政权机构,同时也是抗日民主政权的一大特点。
法院是抗日民主政权的司法机关。法院在行使司法职能时是独立的,而在政治上、行政上又要受政府的领导,被称为 半独立.这主要因为边区本身没有最高法院,而只有高等法院,故没有终审权,而国民政府最高法院实际上不受理边区的案子,所以提出 受政府领导 的法制,以保障审判工作的正确进行。
抗日民主政权,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抗日阶级、阶层的联合政权。
中共对民主政权的领导,体现在各抗日民主政权都根据共产党提出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来制定本地区的施政纲领和政策。中共对参议会和政府工作的领导,是经过自己的党员和党团的工作来实现。中共党的机关无权直接命令参议会及政府机关,下级党委无权改变或不执行上级参议会和政府的法令与决定。
抗日民主政权的又一大特点是实行三三制,即在抗日根据地的各级参议会和政府的负责工作人员中,共产党员、进步分子、中间分子各占1/3。
各抗日根据地的民主政权都是地方性政权,它们彼此不是从属、上下级的关系,而是平行关系,处于平行地位。但它们又都受中共统一领导,在中共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指导下进行工作,所以,它们之间的步调又是一致的。
历史证明,抗日民主政权在某些方面虽然还不完善,但它是成功的。它加强了敌后抗日根据地的建设,为抗战的胜利作出了贡献。并为人民民主政权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有益经验。
(四)汪伪政权的成立及其政治体制
傀儡政权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国社会的一个政治怪胎。七七事变之后,在沦陷区,日本扶植的傀儡政权,除伪满洲国外,还有:民国二十六年十一月,在张家口成立的蒙疆联合自治委员会,民国二十八年九月改为蒙疆联合自治政府;民国二十六年十二月,在北平成立的以王克敏(1873- 1945年)为头子的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民国二十七年三月,在南京成立的以梁鸿志(1882- 1946年)为头子的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
日军占领武汉以后,改变了侵华方针,对国民党由以军事打击为主改为以政治诱降为主。日本诱降政策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国民党副总裁汪精卫公开投敌。
汪精卫(1883- 1944年),名兆铭,字秀新。原籍浙江山阴(今绍兴),生于广东番禺。光绪二十九年留学日本法政大学。光绪三十一年加入中国同盟会。一度任《民报》主编。宣统二年,因参与暗杀清摄政王载沣而被捕。
武昌起义后获释。不久参与南北议和。二次革命失败后,赴法攻读社会学和文学。民国八年回国,随孙中山任职。民国十三年当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孙中山逝世后,任广东国民政府主席兼军事委员会主席。民国十五年中山舰事件后出国。民国十六年四月回国,任武汉国民政府主席,旋发动七一五事变。民国十七年底在上海成立中国国民党改组同志会。民国十九年又与阎锡山、冯玉祥、李宗仁等联合反蒋。九一八事变后,任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主席、行政院院长和外交部长等职,一贯主张对日妥协。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国民党副总裁。汪精卫还与周佛海、梅思平(1896- 1946年)、高宗武、陶希圣等组织所谓低调俱乐部 ,进行反对抗战的宣传,叫喊 战必大败、和不致陷于大乱 ①。面对日本的侵略,他一再宣扬 采用和平方法 或第三国调停来解决。在广州、武汉失陷后,汪精卫加紧进行所谓 和平运动.民国二十七年十月二十一日,汪精卫公开宣称 如日本提出议和条件不妨碍中国国家之生存,吾人可接受之为讨论之基础 , 吾人愿随时和平 ②。
日本非常赏识汪精卫的言行,并通过意大利、德国驻华官员与汪精卫联系。汪精卫暗中指使高宗武、梅思平等,在香港、上海等地,与日方谈判投降条件和方法。民国二十七年十一月二十日,高宗武、梅思平与日方代表影佐祯昭(1893- 1948年)、今井武夫在上海秘密签订《日华协议记录》及《谅解事项》,并拟定了汪精卫响应日本招降声明及逃往河内相机成立新政府的行动计划。
① 《今井武夫回忆录》,第 82 页。
② 《申报》,1938年 10 月 22 日。
民国二十七年十二月十八日,汪精卫、陈璧君(1891- 1959年)、曾仲鸣(1896- 1939年)等离重庆飞往昆明。次日,汪精卫等由昆明逃往越南河内。二十二日,日本政府按照预约,发表了第三次近卫声明,对汪精卫招降。
二十九日,汪精卫发表《艳电》响应近卫声明,公开卖国降日。
民国二十八年五月三十一日,汪精卫在日本人的严密保护下,经海防、上海,辗转到达日本。汪精卫与日本内阁各要员举行了会谈,接受了日方提出的各项规定,在取得日方的保证之后,于六月十八日离日回国,积极进行筹建伪中央政权的活动。
八月二十八日,汪精卫在上海召开了伪国民党第六次代表大会,成立了以汪精卫为 主席 的伪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并授权汪精卫与党外人士组织中央政治会议,准备 还都 南京。十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日,汪精卫集团与日方在上海举行秘密谈判,并签订了《日华新关系调整要纲》。民国二十九年一月二十三日至二十六日,汪精卫、王克敏、梁鸿志及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的代表李守信等,集会于青岛,秘密策划成立伪中央政府,并对有关事项达成初步协议。三月二十日至二十三日,汪精卫在南京召开伪中央政府会议,完成了成立伪中央政府的准备。三月三十日,伪国民政府在南京正式成立,汪精卫任代理主席(后改主席)。
中央政治委员会是伪国民政府的最高指导机关。其委员由主席在一定范围内指定或聘任,并由其中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中央政治委员会设秘书厅和法制、内政、外交、军事、财政、经济、教育等专门委员会,主要担任各主管部门的审查与设计事宜。
最高国防会议是中央政治委员会的一个常设机构。民国三十二年一月成立。中央政治委员会在战时每月开会一次,闭会期间,由最高国防会议执行其职权,决定关于国防之重要事宜。最高国防会议以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为主席,以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及常务委员一人,行政院院长、副院长,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总参谋长,陆军部、海军部、外交部、内政部、实业部等各部部长为委员。
汪伪国民政府的建立,号称是 还都 ,所以名称、政制、首都、国旗,均一仍其旧。仍采用五院分立制。伪行政院是汪伪国民政府的最高行政机关。
下设内政、外交、军政、海军、财政、教育、司法行政、工商、农矿、铁道、交通、社会、宣传、警政等14部和赈务、边疆、侨务、水利、粮食管理、全国经济和新国民运动促进等委员会。除上述机构外,根据具体事务需要,行政院还设置了其他一些机构。立法院,下设法规委员会等各种委员会。司法院,下设最高法院、行政法院及中央公务员惩戒委员会。考试院,下设铨叙部和考选委员会。监察院,下设审议部。
民国三十年五月,汪伪政府设立清乡委员会,由汪精卫兼任委员长。清乡委员会由军事委员会和行政院有关机构人员组成,具有独立的权能。下设四处及一些专门委员会。民国三十二年五月,由于与地方政权机构重叠而取消。
民国三十三年十一月十日,汪精卫在日本病死,由陈公博代理伪国民政府主席。民国三十四年八月,伪国民政府伴随着日本侵华战争的失败而彻底覆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