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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政治史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时间:2024-07-05访问:8来源:历史铺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著名历史学家夏曾佑在《中国古代史》一书中说,中国历史上有三个很重要的人物,即孔子、秦始皇和汉武帝。他说: 中国之教,得孔子而后立;中国之政,得秦皇而后行;中国之境,得汉武而后定。三者皆中国之所以为中国也。汉武帝统治长达54年,至于昭、宣之世,在近百年中间,西汉统治者致力于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西汉的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经济在文景之治后进一步繁荣,从而将西汉王朝推到了鼎盛时期。在此期间,西汉帝国如日中天,雄踞东方,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之一。
  (一)从 黄老思想 到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西汉王朝建立后至汉武帝即位之初,统治者一直以黄老学说作为统治思想,奉行 无为而治 的政策。黄老学说作为一种统治思想,以及由此产生出来的一系列政治、经济政策,曾对西汉初期 休养生息 ,恢复和发展生产、安定社会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这种政策也带来了一些消极的后果,如许多农民脱离户籍而逃避赋税;封建割据势力急剧膨胀直至酿成 吴楚七国之乱 ,公开反叛中央政权;在对匈奴关系方面一味妥协退让,致使匈奴为患日大,加重了汉政府和边地百姓的损失。所有这些都不利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和国家的统一。因此,在社会经济恢复到一定阶段以后,统治者便需要大力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强化中央政权的统治,推行中央集权的政策,必须有一个新的理论作为统治思想,以取代过时的黄老学说,这种新的理论就是儒家学说。儒家学说能够成为汉朝统治者新的统治思想,是由于其理论中包含有利于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需要的思想。更重要的是,汉代儒生- - 特别是董仲舒等人——对先秦儒家思想作了进一步的加工改造,使之成为一套维护封建统治的完整理论。
  作为统治思想,一种学说取代另一种学说并非轻易能够实现的。汉武帝即位后,窦太后(汉文帝的皇后)以太皇太后的身份摄政。窦太后笃信黄老学说,以致于有一个儒生仅在她面前说了一句贬低黄老之学的话,便险遭处死。汉武帝虽然在一些大臣的支持下,准备罢黜包括黄老学说在内的百家思想,并在他即位五年后的建元五年(公元前136年)正式设立以学习《诗》、《书》、《礼》、《易》、《春秋》等五部儒家经典为主要内容的 五经博士 ,但在窦太后的阻挠下, 罢黜百家 不过还是纸上谈兵。直到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窦太后死去, 罢黜百家 的政策才得以贯彻实施;儒学才真正开始取代黄老学说的统治地位。
  元光元年(前134年),董仲舒在向汉武帝建议提倡儒学时说: 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 ①他摭取阴阳五行学说,提出王权神授的理论,建议用儒家的纲常名教来维护封建统治。董仲舒的这套理论适应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需要,因而博得了汉武帝的赞赏。此后,汉武帝大力提倡儒学,在设立 五经博士 之后,又设立太学 以养天下之士.与此同时,汉武帝还实行了一系列神化皇权的措施,如行封禅之礼、太初改制、建立年号等等。更重要的是,汉武帝在确定将儒家学说作为统治思想以后,将儒家的理论渗透到政治、法律、文化等各个领域,使之成为制定各项政策的理论根据。从此,儒家学说不但逐步成为西汉中后期的统治思想,在后来两千年的中国历史上,儒家学说甚至发展成为儒教,上至国家机构的统治政策,下至普通百姓的饮食起居,都深受其影响。
  ①   《汉书?董仲舒传》。
  (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进一步加强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强专制主义,即加强最高封建统治者皇帝对臣民的控制;二是中央集权,即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这两方面一个要处理的是君臣关系,一个要处理的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为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汉武帝对封建官僚机构、军队以及法律制度进行了重大的变革。
  1。 中外朝 的形成西汉初期的政权机构中,丞相权力很大,皇帝在很多事情上要听取丞相的意见。窦太后曾想封皇后兄王信为侯,景帝不敢独自作主: 请得与丞相计之。 而丞相周亚夫说: 高帝约' 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不如约,天下共击之。' 今信虽皇后兄,无功,侯之,非约也。 丞相不同意,景帝也只好作罢①。丞相甚至还有先斩后奏的权力:景帝时晁错曾以过得罪丞相申屠嘉,申屠嘉欲诛杀之。晁错听说后慌忙跑到皇帝面前请求救护,以致申屠嘉后悔地说: 吾当先斩以闻,乃先请,固误 ②。汉朝规定,丞相有权任命四百石以下的中都官和郡国官,对六百石至二千石的高级官员的任用,丞相荐举的权力也很大。武帝初即位时,丞相田蚡无视武帝的权威, 荐人或起家至二千石,权移主上.丞相有如此大的权力,皇帝要加强专制皇权,必然与丞相发生矛盾。所以武帝愤怒地说: 君除吏尽未?吾亦欲除吏 ③。
  汉武帝为加强皇权,便有意让身边的近臣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以削弱相权。这些受皇帝宠信的近臣,便形成了所谓 中朝 或 内朝 ,与以丞相为首的中央政府 外朝 相对应。
  武帝时期,中朝主要由三方面的人员构成:一是少府官员。少府在秦及西汉初年本是负责掌管皇室的私财及吃、穿、住、用等杂物的机构,武帝时将其发展成为参与重大决策的政治机构。少府属员尚书令由从前单纯为皇帝管理奏章文书发展到有权处理政务,出纳章奏,操持机柄,二是侍从、散骑、常侍、给事中等加官。官吏于原官职之外加领代表某种特权的官衔,称为加官。这些人一般原是皇帝身边的近臣,被授予加官后,便有权出入禁中,随从皇帝,以备 顾问应对.严助、朱买臣、主父偃、严安等人都曾利用这些特权, 朝觐奏事,因言国家便宜 ④。甚至在遇有重大决策时,武帝还常让他们同大臣辩论。三是一些皇帝的心腹大臣,如大司马、前后左右大将军、太中大夫、光禄大夫等,因得到宠信,也被加上侍中或给事中的头衔,参与中枢决策。
  ①   《汉书?张陈王周传》。
  ②   《汉书?爰盎晁错传》。
  ③   《汉书?窦田灌韩传》。
  ④   《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
  中朝官员直接秉承皇帝的旨意,掌握实权,剥夺了以丞相为首的中央政府的决策职能。 外朝 的组织机构虽与秦及西汉前期无根本变化,但从职能上看,只负责处理和执行一般政务,成为政令的执行机构。丞相的职权和地位也因此受到削弱,一旦触怒皇帝,甚至性命不保。在武帝统治的50余年中,曾有12人任丞相,得以善终的只有7人,其他5人或自杀,或下狱死,或被腰斩。因此,公孙贺在被任命为丞相时,甚至 不受印绶,顿首涕泣 ①。
  汉武帝统治时期中外朝的形成,是中国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一个重大变化。它反映了皇权与相权的矛盾,也显示出解决这一矛盾的必然走向,即:为加强专制皇权,皇帝不断地用左右近臣削夺外朝大臣的权力,待新的机构权势日重而有震主之威时,再用新的心腹近臣组成另一个机构。三省的形成过程是这样,明清时期内阁和军机处的出现也是如此。
  2。监察制度的重大发展秦汉时期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形成时期,也是封建监察制度的确立时期。汉武帝十分重视监察机构的建设。在他统治期间,加强了秦和西汉初建立的监察机构的职能,还新建了一批监察机构,使监察组织更加严密,更有利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
  汉武帝统治时期,中央的监察机构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一是御史府,一是丞相司直,一是司隶校尉。
  御史府是秦代建立的监察机构,汉初沿置,其长官为御史大夫,官秩中二千石。御史大夫的主要职责是协助丞相处理中央行政事务,所以御史中丞便成为御史府实际上主持常务的长官。御史府的属官由御史中丞统领,一切权力也都掌握在御史中丞的手中。加上御史中丞执法殿中,接近皇帝,所以,在汉武帝时期,御史中丞的地位和权力日益重要。御史府的属官主要有各种侍御史和御史。御史的权力很大,他们不但可以举劾百官的非法行为,还有权监督各地行政、军事、财政事务。
  为防止御史府的权力过大,汉武帝于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在御史府系统之外设立了丞相司直。丞相司直是由丞相直接领导的监察官员,代表丞相对行政系统的官吏进行监督。丞相司直的秩位比御史中丞高,凡属政府官吏,无论是州郡官,还是中都官,甚至副丞相和皇帝的近臣,都在其监察范围之内。
  武帝还在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设置司隶校尉。司隶校尉的职责是监察京畿地区的官吏,京畿地区是政府所在地,所以包括三公、封侯、外戚等在内的所有中央各级官吏,也都在其监察范围之内。
  御史中丞、丞相司直和司隶校尉同为中央监察官员,三者之间互不统属。
  御史中丞为中央正规监察机构的长官,丞相司直代表丞相执行监察,而司隶校尉则是皇帝特设的监察官员。从地位上看,丞相司直秩二千石,司隶校尉秩比二千石,御史中丞秩最低,官秩仅千石;但司隶校尉是监督京都百官的监察官员,所以有权监督丞相司直;司隶校尉属于地方监察官员,又要受中央监察机构的长官御史中丞的监督。
  汉武帝统治时期,对监察制度的另一重大发展,就是创立了旨在加强对地方官吏监察的刺史制度。
  ①   《汉书?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
  吴楚七国之乱被平定后,各诸侯国的行政权、官吏任免权和司法权几乎全部收归中央所有。在这种情况下,统治者任命地方官吏的时候,本着 民知其长久,不可欺罔,乃服其教化 的思想,很重视地方官吏的长期任职,有的郡守任职可以长达十年。这种做法虽然能够保持政局的稳定,但在土地兼并日益激烈的情况下,许多地方官吏形成以宗族、故吏、门生为核心的政治集团,与地方豪强地主相勾结,吏治逐渐腐败,官吏的不法行为日渐增多。
  而诸侯王虽然丧失了军事、行政和司法权力,但保留了封建经济特权,他们为所欲为,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地方百姓的生命财产。以致中央临时派出的监郡御史无法进行有效的监察。有鉴于此,汉武帝于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分全国为冀、幽、并、兖、徐、青、扬、荆、豫、益、凉、交趾、朔方等十三个监察区,称十三部州。每部州设刺史一人,为地方专职监察官。
  刺史定期于每年八月巡察所辖的郡国,称为 行部.为明确职责,汉武帝亲自制定了 刺史问事六条 ,其具体内容是: 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苛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也 ①。根据 刺史问事六条 ,刺史的主要职责可分为如下三个方面:①巡行郡国,以六条监察郡守、国相、诸王。发现有六条所列的不法行为时,刺史有权弹劾,并及时向御史中丞报告。②考察地方治理、教化、官吏的政绩乃至开荒垦田、粮食收成等情况,断治冤狱,及时把情况向中央政府汇报。③有权向中央举荐人才。汉武帝在设立刺史的同时,便下诏命令他们 察吏民有茂才异等可为将相及使绝国者.于是,举荐人才便成了刺史的另一项职责。
  汉武帝时监察制度的发展,明确地显示出为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服务的性质。在中央,汉武帝将监察机构一分为三,三者互不统属,分别向皇帝负责;在地方,刺史作为皇帝的代表,既保留了皇帝对地方监督的权力,又纠正了先秦时期天子巡狩的原始性,提高了监察的效能。
  3。选官制度的新内容官吏的选拔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西汉王朝建立以后,统治者十分重视选用人才。汉初官吏的主要来源有两个:一是沿袭秦代的军功爵制,按军功爵位的高低,选任各级官吏;二是选自郎官。汉代的郎官包括郎中令属下的中郎、侍郎、郎中和议郎等,其职责是守卫宫殿和做皇帝的侍从。如中央或地方官中有缺额,便由任职一定时间的郎官中选拔充任。文、景以后,由于以军功授爵而做官的比例越来越小,所以官吏一般是从郎官中进行选拔。郎官的来源一是二千石以上的官吏任职满三年后,可举荐自己的子弟一人为郎,称 任子 ,如张安世、爰盎就是通过这种途径为官的;二是没有市籍的商人,如家资满10万(文帝时改为4万),也可充任郎官,称 赀选 ,如张释之、司马相如等属于此类。通过 任子 和 赀选 途径而做郎官的人中,虽然有像张安世、爰盎、张释之、司马相如这样著名的人物,但更多的还是没有真才实学的人。董仲舒在其著名的《贤良对策》中就曾指出: 夫长吏多出于郎中、中郎,吏二千石子弟选郎吏,又以富赀,未必贤也 ①。由于 任子 和 赀选 成为汉初选拔官吏的主要途径,故地主阶级中确实有真才实学的知识分子反而倒没有机会作官。这种选择官吏的做法,对封建政府选拔人才极为不利,也不利于整个地主阶级的长远利益。汉武帝即位后,除沿用上述制度外,又建立了三种新的选拔官吏的制度。
  ①   《汉书?百官公卿表》注引《汉官典职仪》。
  察举制。察举,就是由地方官吏考察后予以荐举。汉初,刘邦曾下过 求贤诏 ,要求各地推选 贤士大夫 ,文帝时,也有举 贤良 、 孝廉 的作法,但都没有形成制度。武帝即位后,董仲舒针对汉初以来选举人才的弊病,提出正式建立察举制度的主张。他主张由列侯、二千石郡守,每年从地主阶级中推举茂材、孝廉各一人。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的建议,于前134年(元光元年)冬,令郡国每年举孝、廉各一人。不久,董仲舒又建议: 使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 ②。至此,文帝时举 孝廉 、 贤良 的做法被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最初,各郡国对举 孝廉 并不重视,有的州郡一年也不能举出一人。武帝在公元前128年(元朔元年)下诏重申举孝廉的要求,并提出: 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
  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 ③。此后,各地才认真执行起来,察举制遂成为地主阶级入仕的主要途径。
  征召制。对那些有能力或特别有名望的人,由皇帝召见,确  有才能,即授予官职。被征召的人,不仅有后来的政治家、军事家,还有经济学家和文学家。如夏侯胜善说礼服,被召为博士、光禄大夫;著名的文学家枚乘年事已高,武帝便派人以安车蒲轮征其进京。汉武帝还把察举制与征召制结合起来,亲自召见各州郡举出的孝廉、茂材。武帝提出各种问题,如回答得令武帝满意,便可立即授以官职。与征召制相配合的还有 公车上书 之制,即天下吏民都可上书言事,如有可取之处,即可授予官职。
  博士弟子。武帝于建元五年(公元前136年)设《五经》博士后,为了有计划地培养人才,又先后采纳董仲舒和公孙弘的建议,于公元前124年(元朔五年)在长安设立 太学 ,由太常选择18岁以上的地主优秀子弟充当博士弟子,共50人。此外,还经常由郡国选拔一些青年到长安同博士弟子一起学习。这些太学生学的都是儒家经典,每年进行考试,称为 射策.凡能通过一经考试者,可补文学掌故的官缺,成绩优异者可授予郎中官职,不合格的除名。除在长安设立太学外,武帝还令各地郡国皆立学校,即 郡国学 ,就地培养人才。
  由于汉武帝采取了这些选拔人才的政策,同时以一系列制度予以保证,基本上打破了功臣贵族、大官僚和大富豪把持仕途的局面,更广泛地吸收了地主阶级知识分子中的有用之材参加到政权中来。所以在汉武帝统治时期,人才辈出,儒雅则公孙弘、董仲舒、兒宽,笃行则石建、石庆,质直则汲黯、卜式,推贤则韩安国、郑当时,定令则赵禹、张汤,文章则司马迁、相如,滑稽则东方朔、枚皋,应对则严助、朱买臣,历数则唐都、洛下闳,协律则李延年,运筹则桑弘羊,奉使则张骞、苏武,将率则卫青、霍去病,受遗则霍光、金日c,其余不可胜纪(记). 汉之得人,于兹为盛 ①。这些措施不但进一步充实和加强了封建统治机构,而且也极大地加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巩固了强盛的西汉王朝。
  ①   《汉书?董仲舒传》。
  ②   《汉书?董仲舒传》。
  ③   《汉书?武帝纪》。
  ①   《汉书?公孙卜式兒宽传》。
  4。加强军事实力军队是封建王朝统治的重要工具。为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和巩固统一,汉武帝时大力加强军事实力。
  西汉的军队分为京师军和地方军两种。西汉初期,京师军分为南北二军,南军由卫尉统率,负责保卫皇宫;北军由中尉统率,负责保卫京师。二军互不统属,军权属皇帝。文帝时设卫将军总领南北二军,直接向皇帝负责。武帝时,为加强京师的保卫,于公元前111年(元鼎六年)在北军增设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八校尉。每支约有士卒700人。
  这些部队都是皇帝的亲兵,负责保卫皇室安全,偶尔也有出征之事,后发展为西汉王朝军队的主力军。
  北军建制扩大后,武帝又恐其不易控制,遂分别于公元前138年(建元三年)和公元前104年(太初元年)在南军中设立期门军和羽林军,以加强皇帝直接掌握的武装力量。所谓 期门 ,指期待诸殿门,以备侍卫皇帝之用。期门军无定员,多时达1000人,专选陇西、北地 良家能骑射者 充任;所谓羽林 ,言其兵众如羽翼之疾速,如森林之众多。羽林军初名 建章营骑 ,后更名 羽林骑 ,初置时约为700人,后随时增减,其来源为陇西、北地六郡或京师三辅地区 良家子 中擅长武技者。除期门军和羽林军外,武帝还选 从军死事之子孙养羽林,官教以五兵,号曰羽林孤儿 ①, 羽林孤儿 长大后编成皇帝的亲兵,平时为皇帝的宿卫仪仗,战时也派往前方打仗。 羽林孤儿 的人数约在700人左右。
  在充实南北军实力的同时,汉武帝还进一步加强了对军队的直接控制。
  原来京师三辅地区的军事长官是中尉,武帝将其改称执金吾,虽名义上仍为三辅地区的军事长官,但其职权却被分割了: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武帝于京师内史地区设京辅都尉、左辅都尉、右辅都尉等三都尉,将执金吾的军事实权一分为三;元鼎六年设立的八校尉中,中垒校尉执掌北军垒门内;后来设置的城门校尉则负责长安的城门警卫任务。执金吾的军事实权被分割后,各个都尉分别直接向皇帝负责,皇帝总揽大权,因此,中央的军事力量便牢固地掌握在皇帝的手中了。
  秦和汉初,士兵的主要来源为征兵制,征兵和徭役结合在一起。武帝时,由于连年的对外战争,需要大量补充战士。所以,武帝时除继续实行征兵制以外,兵源较以前又有显著扩大:一是刑徒兵。刑徒兵包括有七科谪、恶少、徒、弛刑徒、罪人、应募罪人等。元鼎五年(前112年),为攻打南越与西南夷,发巴蜀罪人,这是汉武帝第一次以天下罪囚充当兵员。后在很多次战争中皆使用过刑徒兵。二是少数民族兵。包括匈奴、楼兰、乌孙、南越等少数民族。这些由少数民族组成的军队,在汉武帝对外战争中起到过重要的作用。三是募兵。即从破产失业的农民中招募职业兵,北军八校尉属下的士卒就属于募兵,这是中国古代募兵制的开始。
  ①   《汉书?百官公卿表》。
  5。封建法制的强化和完善西汉建立之初,基于 无为而治 的统治思想,在法律上实行 约法省禁 的政策。随着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到汉武帝时,客观形势要求统治者必须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封建法制。这首先是由于统治者要加强对农民的剥削和压迫,另外,地方豪强势力的不断膨胀,也要求封建统治者不断强化和完善法制,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在这种情况下,汉武帝时期进行了大规模的修改和制定法律的工作。
  汉武帝一改文景时期的宽缓刑法,务求严刑峻法。据史书记载,在张汤和赵禹二人的主修之下,西汉的法律 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条,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 ①。如此繁杂的法律制度,大致包括四方面形式:一是律。律是汉代法律的主要形式,这是一种比较稳定的法律形式,晋朝杜预在《律序》中说: 律以正罪名 ②。除继承汉初《九章律》的内容以外,还制定了《越宫律》、《朝律》、《上计律》、《左官律》、《尚方律》等等。另外,相坐法、沉命法等也属于 律 的范畴。二是令。董仲舒在其《春秋繁露》中竭力宣扬 天子受命于天 ,而 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四政若四时 , 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 的理论,认为 刑者君之所以罚也.基于这种理论,皇帝发布的诏令便自然而然地成为封建法律的重要形式了。成文法如与在位皇帝的诏令发生抵触,则以皇帝的诏令为准。汉代 令 的数量相当多,自高祖刘邦制定以来,至汉武帝时已达359章,迨至成帝时已达 百有余万言 ③。其内容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成为当时人们生活中的主要行为规范。三是科。科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另一种法律形式,多是关于人们如何作为的规范,类似于现代的行政法规和民事法规。 科 起源于汉初, 高祖受命,萧何创制,大臣有宁告之科,合于致忧之义 ①;到汉武帝时, 科 的内容又有增加, 武帝军役数兴,豪杰犯禁,奸吏弄法,故重首匿之科 ②。四是比。又称 决事比 ,就是以典型案例作为判决的标准。高祖时即规定,凡廷尉不能决断的案件,应当附上所应比附的律令条文,上奏皇帝。至武帝时, 死罪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 ,由于诸比之间互相矛盾,处罚也轻重不一,以至奸猾之吏借机徇私枉法, 所欲活则傅生议,所欲陷则予死比 ③。
  除以上四种法律形式外,汉武帝时还出现一种特别的法律形式,就是 春秋决狱.所谓 春秋决狱 ,就是将《春秋》一书中的 微言大义 作为判断案件的根据。 春秋决狱 的出现并非偶然,它首先是因为汉武帝将儒学作为统治思想,而《春秋》正是儒家经典的《五经》之一。用《春秋》的精神和内容作为审判的依据,这就把儒家的经典当成了法律。其次,由于武帝时制定的法律条文相当繁杂, 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在这种情况下,用《春秋》中表达得并不十分明确的观念来断狱,便可以抛开繁琐的法律条文和客观事实,根据需要作出各种解释。这样, 春秋决狱 可以给统治者和执法者带来更大的方便,甚至可以不受律令的限制,自然便很快盛行起来。汉武帝曾要求他的儿子学好《公羊春秋》,以便将来作为处理国事的根据。皇帝如此提倡,各级官吏自然就积极奉行起来了。 春秋决狱 这种以儒家思想为审判依据的特殊的法律形式不但对两汉法律产生了直接的影响,而且对以后两千年的中国古代封建法制也有深远的影响。
  ①   《汉书?刑法志》。
  ②   《太平御览》卷六三八引。
  ③   《汉书?刑法志》。
  ①   《后汉书?郭陈列传》。
  ②   《后汉书?梁统列传》。
  ③   《汉书?刑法志》。
  6。继续打击地方割据势力吴楚七国之乱被镇压后,诸侯王的势力大大削弱了,但是有些王国仍拥有较大势力,他们不仅连城数十,地方千里,而且往往招致宾客,图谋反叛,因而对中央构成了新的威胁。他们在地方骄奢淫逸,肆意破坏封建法制,这不仅加重了对人民的剥削和压迫,激化了社会矛盾,还直接破坏了封建统治秩序,甚至会动摇政权统治的基础。为强化中央集权,缓和社会矛盾,汉武帝采取了一系列削弱王国势力的措施。
  公元前127年(元朔二年),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颁布 推恩令.规定诸侯王除由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他诸子都在王国范围内分到封地,作为侯国,由皇帝制定封号。 推恩令 实际上是贾谊 众建诸侯而少其力 政策的继续和发展。
  在施行 推恩令 的同时,汉武帝还利用其他借口对诸侯王实行削爵、夺地和除国,以消除他们的势力。如元朔二年,燕王刘定国因与文康王姬通奸、夺弟妻为姬及杀人等罪名被处死刑而自杀国除;汉武帝还借口诸侯国献助祭用的 酹金 成色不好或斤两不足而削地、夺爵。仅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一年之中就有106个列侯因此而被夺爵、削地,占当时列侯总数的一半左右。这些措施实行以后, 大国不过十余城,小侯不过数十里 ①,由于封国越来越小,势力也大为削弱。
  在下达 推恩令 的过程中,曾发生淮南王刘安和衡山王刘赐的谋反活动。文帝时,淮南王刘长因谋反被废死于徙蜀途中后,文帝又于前164年封刘长之长子刘安为淮南王。刘安在封国内招致宾客,扩大影响,甚至发展到治战具、积金钱、刻皇帝印玺,进行叛乱的实际准备。衡山王刘赐听说淮南王的反谋后,不但未予报告,反而与刘安勾结在一起,约定共同行动。公元前122年(元狩元年),二人的叛乱阴谋被人揭发,武帝下令逮捕二王,二王畏罪自杀。武帝趁机彻底翦除淮南王和衡山王的势力,与二人有牵连的列侯、大小官吏、宾客数千人都被处刑。淮南王和衡山王阴谋叛乱的失败表明,吴楚七国之乱后,特别是汉武帝一系列旨在削弱诸侯王势力的措施实行以后,诸侯王已无力与中央政府相对抗,中央集权在与地方割据势力的斗争中已占据明显优势。
  为防止诸侯王网罗人才,从事非法活动,汉武帝还 作左官之律,设附益之法 ①。汉代以右为上,凡 舍天子而仕诸侯 者,都被称为 左官. 左官律 规定,凡在诸侯王国任官者,地位低于中央任命的官吏,并且不得进入中央任职。这一规定防止了类似淮南王那样招徕天下宾客,结党营私现象的出现。 附益法 严禁朝中大臣与诸侯王交通。凡触犯以上二法者,都要受到极严厉的处罚。
  汉武帝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基本上结束了汉初以来诸侯王割据的局面。
  在削弱诸侯王势力的同时,汉武帝还着力打击地方豪强势力。
  ①   《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
  ①   《汉书?诸侯王表》。
  西汉王朝建立以后,有意识地将原齐国和楚国的大姓田、屈、景、昭氏及燕、赵、韩、魏等国旧贵族之后和 豪杰名家 十余万口迁入关中。武帝继位后,在一段时间内仍继续实行这一政策,将这些豪族大姓 内实京师 ,希望达到 外销奸猾 和 不诛而害除 ①的目的。但这些地方豪强也趁汉初推行 无为而治 的统治政策之机,大肆扩张其政治、经济势力,他们利用封建宗法关系,结成强宗大姓,以强凌弱,以众暴寡,兼并土地,横行乡里,独霸一方。他们甚至还破坏国家法律,如 长安左右宗室多暴,犯法 ②;公然与封建国家政府较量,如 济南卬氏,宗人三百余家,豪猾。二千石莫能制 ③。
  为打击地方豪强日益膨胀的势力,汉武帝断然采取了三方面的措施:第一,任用酷吏打击豪猾。酷吏在汉武帝的支持下,以残暴的手段,对地方不法豪强予以严厉打击。如派义纵为河内(今河南武陟一带)都尉,将当地的豪强穰氏等灭族;其后义纵任南阳太守,又惩治了南阳的豪强宁氏、孔氏和暴氏等。王温舒任河间太守时,拘捕郡中豪强千余家,将其罪大者灭族,罪小者处死,以至于血流十余里。这些酷吏的手段虽然十分残酷,动辄 族灭 千家,但从 郡中震恐,道不拾遗 、 奸邪不敢发 ④的记载看,酷吏的做法对地方豪强确实起到了极大的威慑作用。
  第二,利用刺史监察 强宗豪右.如前所述,汉武帝创建刺史制度。
  刺史作为皇帝的代表,于每年八月巡视郡国, 以六条问事 ,其中问事的第一条便是 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凡发现这类现象,刺史有权向中央汇报,采取措施予以惩处。
  第三,通过算缗和告缗打击富商大贾。西汉初期虽然实行重农抑商政策,但 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 ①,他们或 富至巨万 ,或 与王者埒富 ,甚至垄断了对国计民生有重要影响的产业部门,不仅影响中央的财政收入,而且成为割据势力的社会基础。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打击富商大贾的经济势力,武帝于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颁布了算缗和告缗令。 算缗 就是向富商大贾们征收财产税。规定商人财产每二千钱,抽税一算,手工业者财产每四千钱,抽税一算;不是三老和北边战士而有轺车的,每辆车抽税一算,商人的车则征收二算;船五丈以上者,每只抽税一算。如有人隐瞒不报或自报不实者,鼓励知情者揭发检举,称为 告缗.凡揭发属实,则没收被告者的全部财产,罚戍边一年,告发者奖给罚没财产的一半。此令一出,在杨可的主持下,全国告缗成风。据记载: 中家以上大氐(抵)皆遇告。……
  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
  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氐(抵)破 ②。这些财产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西汉政府的财政危机,也加强了中央集权的经济实力。
  另外,汉武帝还采取了如改革币制,把铸币权收归中央;盐铁官营和均输平准等经济政策。这些政策都有力地打击了地方豪强势力和富商大贾,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进一步加强提供了经济保证。
  ①   《汉书?主父偃传》。
  ②   《史记?酷吏列传》。
  ③   《史记?酷吏列传》。
  ④   《汉书?酷吏传》。
  ①   《汉书?食货志》。
  ②   《汉书?食货志》。
  (三)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1。从 和亲 到征战——武帝时期汉与匈奴的关系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派蒙恬北击匈奴,一举 悉收河南地.自从蒙恬被秦二世害死,特别是秦末农民战争爆发后, 秦所徙谪戍边者皆复去 ①,匈奴趁机将势力范围又恢复到河套地区。
  正当中原地区爆发秦末农民起义和楚汉战争期间,匈奴奴隶制国家也发生了一次重要的宫廷政变,即冒顿杀死了他的父亲头曼单于,并取而代之。
  冒顿率其 控弦之士 30万击败其劲敌东胡,然后北服丁零,西逐大月氏,南并楼烦,使 诸引弓之民,并为一家 ,又 悉复收秦所使蒙恬所夺匈奴地②。匈奴的统治区域东起朝鲜边界,横跨蒙古高原,向西与氐羌相接,向南延伸到河套以至于今晋北、陕北一带。
  为加强对这一片广大地区的统治,冒顿进行了一次重大的国家机构方面的改革。单于之下设左、右屠耆王(即左、右贤王),左、右屠耆王之下有左右谷蠡王、左右大将、左右大都尉、左右大当户、左右骨都侯等,各统领一定数量的军队。冒顿还将其统治区域划分为左、中、右三部,单于自领中部,左部居东方,由左屠耆王统治,右部居西方,由右屠耆王统治。
  为了保护奴隶主贵族的统治利益,匈奴贵族还制定了法律,设置了监狱。
  法律规定:盗窃私有财产的,全家没为奴隶;持刀斗殴的判处死刑。其他罪犯, 小者轧(压骨节),大者死 ①。监狱的囚犯最多十日之内就给以判处,所以整个匈奴国的囚犯也不过数人。
  高帝六年(公元前201年)秋,即汉高祖刘邦称帝的第一年,匈奴发兵围攻马邑,九月,韩王信投降匈奴。次年,匈奴军再次南下,攻晋阳(今山西太原)。刘邦亲自率兵迎击。当时正值天寒大雪,汉军士卒多被冻伤。冒顿故意隐匿精兵,而将老弱士卒暴露在汉军面前,并佯败而逃。刘邦受骗,悉起大军32万追击。娄敬怀疑匈奴败退是诱敌之计,劝刘邦退兵。刘邦非但不听,反而斥责他 妄言诅吾军 ,将其关押在广武,准备回师后问罪。汉军行至平城(今山西大同西北),冒顿突然率40万精兵出现,汉军被截为两部分,包括刘邦在内的汉军前锋被围困在白登山上,七日七夜无法突围,史称 白登之围 或 平城之围.陈平献计贿赂单于阏氏,单于阏氏接受贿赂后,以匈奴不能久居汉地和 汉王亦有神 为由劝冒顿解围。此时,由于韩王信手下部将王黄、赵利未按约定时间与匈奴军会师,引起冒顿怀疑,遂解围一角。刘邦趁机突围而出,至平城与主力会合后方得脱险。
  白登之围 使西汉王朝的统治者认识到,在 民失作业,而大饥馑。
  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 ②的情况下,想要通过战争的办法彻底解决与匈奴的关系是不现实的。有鉴于此,刘邦回到广武后,立即释放了娄敬。
  娄敬建议采取 和亲 政策,把汉室公主嫁给匈奴单于,每年还送去大批的丝绸、粮食和酒等,与匈奴结为兄弟,以缓和匈奴对边境地区的骚扰。在政权尚未巩固、经济亟待恢复的情况下,刘邦只好采纳了娄敬的建议,于高帝九年(公元前198年)冬,派娄敬前往匈奴和亲。
  ①   《史记?匈奴列传》。
  ②   《史记?匈奴列传》。
  ①   《史记?匈奴列传》。
  ②   《汉书?食货志》。
  西汉政府的和亲政策暂时缓和了同匈奴的矛盾,匈奴在一段时间里稍稍停止了对边境地区的骚扰,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匈奴单于仍不断派韩王信及其部将赵利、王黄等侵掠代、云中等地,并配合陈豨、卢绾等人的反叛,入侵代、上谷一带。
  刘邦死后,冒顿派人送来国书,要求与汉王朝的实际最高统治者、已经做了祖母的吕后结婚,这显然是对西汉王朝的侮辱和嘲讽。但是, 白登之围 的惨痛经历仍然记忆犹新,而当时的实力又无法与匈奴对抗。所以,吕后不惜忍辱求和,再一次以和亲的手段来维持暂时的安宁。
  西汉王朝的忍让助长了匈奴的骄横。文帝即位后,匈奴的骚扰日益加剧,公元前177年(文帝三年),匈奴右贤王进攻河南地,至上郡,杀掠人民;公元前166年(文帝十四年),匈奴14万入侵,前锋深入到雍、甘泉附近,虏人民畜产甚多,并烧毁回中宫;公元前158年(文帝后元六年),匈奴大举进攻,由云中、上郡向南, 烽火通于甘泉、长安 ①。
  文帝统治后期,西汉王朝的综合国力得到恢复和加强。西汉政府一面对匈奴继续实行和亲政策,一面积极准备防御和反击。文帝采纳晁错的建议,改革戍边制度,用免税、赐爵、赎罪等多种办法吸引移民 实边 ,从而增强了边防力量。为进一步加强战斗力,文帝还大力提倡养马, 民有车骑马一匹者,复卒三人②,并在西北及北部边境设立了30个牧马场,用官奴婢3万人从事牧养。景帝时又 始造苑马以广用 ③,训练众多而精强的军马以扩大骑兵,准备待时机成熟后对匈奴进行反击。
  据历史记载,汉景帝时期匈奴只 时小入盗边,无大寇 ,至汉武帝即位的最初几年, 匈奴自单于以下皆亲汉,往来长城下 ①。但这种表面的 和平和 亲善 是以汉王朝对匈奴 明和亲约束,厚遇关市,饶给之 为代价换来的。因此,武帝即位后,立即着手进行反击匈奴的准备工作: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即武帝即位的第一年),派博士公孙弘出使匈奴,以侦察敌情;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派遣张骞出使西域,联络大月氏围困匈奴,以断匈奴右臂;将长期与匈奴作战、威名远扬、 天下亡双 的将军李广调任为未央卫尉,把名将程不识调任长乐卫尉,以加强首都和宫廷的保卫,一旦需要可直接派遣他们率兵出征。
  元光二年(公元前133年),匈奴侵扰代郡、雁门一带。武帝派马邑人聂壹引诱匈奴进占马邑,而将30万汉军埋伏在马邑附近的山谷中,准备一举歼灭匈奴主力。匈奴单于入塞后,行至中途发觉了这个诱兵之计,引兵退回。
  这次行动导致汉与匈奴关系正式破裂,从此揭开了汉武帝统治时期西汉对匈奴长达43年之久的大规模战争的序幕。在长期的战争过程中,先后打了十几次仗,其中带有决定性的大规模战役共有三次。
  ①   《史记?匈奴列传》。
  ②   《后汉书?食货志》。
  ③   《汉书?食货志》。
  ①   《史记?匈奴列传》。
  第一次战役发生在公元前127年(元朔二年)。是年冬,匈奴侵入上谷、渔阳(今北京密云县一带),杀掠吏民千余人。汉武帝派车骑将军卫青率兵出云中,沿黄河北岸西进,迂回至陇西,再沿黄河南下,对河套及其以南的匈奴军发动突然袭击,匈奴的楼烦、白羊王大败而逃,匈奴将其根据地迁往漠北。经过此役,西汉夺回了河套地区,解除了匈奴对西汉都城长安的威胁。
  后来,西汉在这里设置朔方郡和五原郡,从内地迁徙10万人到当地定居,并修复了秦时蒙恬所筑的边塞和沿河的防御工事。
  第二次战役是在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汉政权收复河套地区后,匈奴仍然凭借河西走廊控制西域,不断骚扰上谷、代郡、雁门、定襄、云中、上郡等地。元狩二年三月,武帝派青年将领霍去病将兵远征。霍去病出陇西,越过焉支山(今甘肃山丹县境内)西进,入匈奴境千余里,杀匈奴二王,俘虏浑邪王的儿子及相国、都尉等大小首领,还缴获休屠王的两个祭天金人。
  是年夏天,霍去病第二次出证,出陇西、北地,越居延泽(内蒙居延海),在今祁连山一带大破匈奴军,俘匈奴3万多人。匈奴贵族内部分裂,浑邪王率4万人降汉,汉政府将他们安置在陇西、北地、上郡、朔方、云中五郡,称为 五属国.此后,西汉政府又先后在浑邪王、休屠王故地陆续设立武威、张掖、酒泉、敦煌四郡,史称 河西四郡.第二次战役隔断了匈奴与羌人的联系,打通了汉通往西域的道路。
  经过两次战役的打击,匈奴的力量大为衰落。早在第一次战役结束后不久,匈奴即将其根据地迁往漠北。但为得到其所需要的物资、财富和奴隶,匈奴单于仍经常派骑兵南下。公元前120年(元狩三年),又攻掠右北平、定襄二地,掠去千余人。为彻底击溃匈奴,汉武帝决定针对匈奴认为汉军不能远证的判断,深入漠北,突袭匈奴。公元前119年(元狩四年),派卫青和霍去病率领骑兵、步兵和辎重运输部队共数十万人,分东西两路深入漠北,寻找匈奴主力决战。卫青率领的西路军出定襄,越沙漠北进千余里,包围了匈奴单于的军队。双方激战至黄昏,单于率残部突围逃走,其主力全部被歼,汉军直追至赵信城(今蒙古杭爱山下)。霍去病率领的东路军出代郡,深入二千余里,在狼居胥山瀚海沙漠与匈奴左屠耆王接战,大败匈奴,俘7万余人。这次战役是西汉时期对匈奴最为沉重的一次打击,匈奴力量大大削弱,再也无力大举南侵, 是后匈奴远遁,而幕(漠)南无王庭 ①。
  第三次战役以后,直至汉武帝末年,汉与匈奴双方仍断断续续发生过一些战事,但其规模已大不如前。在这些战事中,也出现过李陵和李广利先后投降匈奴的事件,但双方力量的对比已无法逆转了。
  2。张骞出使西域西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西域自玉门关以西至葱岭以东,即今天的新疆天山南北,包括准噶尔沙漠以南,西藏高原以北,巴尔喀什湖附近地区;而广义的西域则包括葱岭以西的亚洲西部和欧洲东部一带。本书所指的西域,主要是今新疆地区。
  西域同内地的联系据说开始于西周时期的第五个君主周穆王。西晋汲郡战国魏襄王墓中发现的《穆天子传》曾记载,周穆王驾八骏,率六师,行数万里,到西方的瑶池会见西王母国君。据传,西王母国即在西域。但是,西域同内地频繁的联系,则是始于西汉王朝,特别是汉武帝统治时期,所以史称 西域以孝武时始通 ②。
  ①   《汉书?匈奴传》。
  公元前2世纪左右,即中原地区的秦和西汉初期,西域地区分布着36个国家,大者有几十万人,小者不过数千人。从地理分布上看,主要分布在三个地区:塔里木盆地南缘为南道诸国,包括楼兰、且末、于阗、莎车等国;塔里木盆地北缘为北道诸国,包括疏勒、龟兹、焉耆、车师等国;准噶尔盆地东部散布着姑师、卑陆、蒲类等一些小国。盆地西部的伊犁河流域,原来居住着塞人。西汉初年,居住在敦煌祁连山一带的月氏人,由于被匈奴所迫,西迁到此处,赶走了塞人,建立了大月氏国。不久,河西地区的乌孙人为了摆脱匈奴人的压迫,向西迁徙,把月氏人赶走,占领了这块土地。
  西汉初年,匈奴冒顿单于征服西域,设僮仆都尉,向各国征收繁重的赋税。匈奴还以西域作为军事上的据点和经济上的后盾,向西汉进攻。西汉王朝的统治者在同匈奴斗争的过程中,逐渐认识到西域的重要性,特别是汉武帝即位后,从匈奴降人的口中得知西迁的大月氏有报复匈奴之意后,便决定沟通与西域的联系,联络大月氏夹攻匈奴。
  公元前138年(建元三年),汉中(陕西城固)人张骞自愿应募出使西域。当年,他率领一百多名随行人员出陇西,向西域进发。西行不久,张骞等人便被匈奴俘获,被拘禁了十余年。在经历了种种困难之后,终于找到一个机会逃了出来。他们越过葱岭,经大宛、康居,终于在妫水(今阿富汗北部阿姆河一带)找到了大月氏。但大月氏占有大夏故地,这里土地肥沃,又很少有敌人骚扰,人民安居乐业,已无报复匈奴之意。加之与汉朝相距太远,便谢绝了汉提出的联合对付匈奴的要求。张骞在大月氏停留一年有余,后取道塔里木盆地南缘东归。途中又被匈奴扣留一年多,后趁匈奴内乱,与奴隶出身的堂邑父一起逃出。公元前126年(元朔三年),二人回到了西汉王朝的首都长安。张骞虽然没有达到联络大月氏共击匈奴的目的,但却沟通了西汉王朝与西域的联系,使西汉政府增加了对西域的了解。为了表彰他们的功绩,汉武帝封张骞为太中大夫,堂邑父为奉使君。
  公元前119年(元狩四年),在失去河西走廊后,匈奴向西北退却,依靠西域诸国的人力、物力,与西汉对抗。公元前119年(元狩四年),汉武帝再任张骞为中郎将,率300多名随员,携带金币丝帛等财物 数千巨万 ,牛羊万头,第二次出使西域。此行的目的,一是招与匈奴有矛盾的乌孙东归故地,以 断匈奴右臂 ①;二是宣扬国威,劝说西域诸国与汉联合,使之成为汉王朝之 外臣.张骞到达乌孙时,恰逢乌孙内乱,没有达到劝说乌孙东归的目的。不过,张骞的副使则分别访问了中亚的大宛、康居、大月氏、大夏等国,扩大了西汉王朝的政治影响,增强了相互间的了解。张骞一行偕乌孙使者数十人于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返抵长安。
  张骞是西汉开辟通往西域道路的第一个使者,他的坚强意志和勇敢精神一直为后人所传颂。张骞两次出使西域,促进了中西经济文化交流。此后,汉朝和西域各国经常互派使者,大者数百,少者百余人。促进了双方贸易的发展,形成了 商胡贩客,日款于塞下 ②的景象。但是,处于西域东端的楼兰、姑师(后称车师)仍在匈奴的控制之下,他们在匈奴的挑唆下,经常出兵攻杀汉朝使者,劫掠商旅财物,成为汉通往西域的严重障碍。为确保西域通道,汉将赵破奴、王恢于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率700轻骑突袭楼兰,后赵破奴又率军数万击破姑师,并在酒泉至玉门关一线设立亭障,作为供应粮草的驿站和防守的哨所。
  ②   《汉书?西域传》。
  ①   《汉书?张骞李广利传》。
  ②   《后汉书?西域传》。
  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随张骞至长安的乌孙使者回国,报告汉王朝的强盛后,增强了乌孙王昆莫对汉王朝的信任。他再次派使者到长安,表示 愿得尚汉公主,为昆弟 ③,请求与汉和亲。元封六年(公元前105年),汉武帝把江都王刘建之女细君作为公主嫁给昆莫,并 赐乘舆服御物,为备官属宦官侍御数百人 ①。细君死后,汉王朝又将楚王刘戊之女解忧公主嫁给乌孙王岑陬。这两次和亲,对于巩固汉与乌孙的友好关系,使乌孙成为汉在西方牵制匈奴的一支重要力量,以及发展双方经济、文化交流等,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了打破匈奴对大宛的控制并获得大宛的汗血马,汉武帝还于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和太初三年(公元前102年)两次派贰师将军李广利西征大宛,迫使大宛进贡良马几十匹,中马以下牡牝三千余匹。此后,汉政府在楼兰、渠犁(新疆塔里木河北)和轮台(新疆库车县东)驻兵屯垦,置校尉。
  这是汉在西域最早设立的军事和行政机构,为后来设西域都护创造了条件。
  3。汉王朝同周边其他民族的关系秦始皇征服百越后,曾在岭南地区置南海、桂林、象郡。秦末农民战争爆发后,南海尉赵佗断绝通往中原之道,聚兵自守。秦灭亡后,赵佗于高帝三年(公元前204年)自立为南越武王。高帝十一年(公元前196年),陆贾奉命出使南越。赵佗接受了汉王朝给他的 南越王的封号,表示 称臣奉汉约 ②。此后,中原地区先进的铁制农具和生产技术逐渐传入南越。吕后统治时期,下令 毋予蛮夷外粤金铁田器马牛羊;即予,予牡,毋予牝 ③。
  这个禁令对南越地区经济的发展极为不利,破坏了西汉初期与南越建立起来的良好关系。赵佗于高后五年(公元前183年)断绝和西汉的臣属关系,自尊为 南越武帝 ,发兵攻打长沙国,控制闽越和西瓯。吕后曾派兵前去镇压,终因士兵水土不服,无法取胜,只得收兵罢战。文帝时,为了 休养生息 ,尽量采取安抚政策,避免对 四夷 用兵。对南越,他先罢省边境上的戍军,又为赵佗修治真定(河北正定)祖坟,给赵佗在故乡的兄弟以尊官厚爵。然后,派陆贾再次出使南越,赵佗乃 愿长为藩臣 ,废帝号,重新受封为王。赵佗死后,其后继者一直同汉王朝保持着良好的关系。
  汉武帝时,南越王赵兴及太后表示愿意内附,撤除边关,和内地诸侯王同等待遇。武帝同意了这一要求,并根据对其他诸侯王国的管理规定,赐南越国丞相、内史、太傅、中尉等主要官员印绶,表明他们是由汉王朝任命的,其余官吏仍由南越王任命。但南越国丞相吕嘉表示反对。此人在南越曾三代为相,其宗族中为显宦者70余人,实力超过王室,故不愿放弃半独立地位而受汉王朝的约束,极力阻挡南越王内附,无效,便于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杀南越王、太后及汉使者,公然举兵反叛。武帝闻讯,派卫尉路博德等人率20万大军进击,还从零陵(湖南永州)、巴蜀增派几路大军配合。汉军包围番禺(今广东广州)城,吕嘉兵败逃跑,被追及杀死。武帝取消南越国,将其地划分为南海、苍梧等九郡。南越改郡后,增强了同内地的联系,促进了这一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汉族与越族人民之间的融合。
  ③   《汉书?西域传》。
  ①   《汉书?西域传》。
  ②   《史记?郦生陆贾列传》。
  ③   《史记?西南夷列传》。
  秦末农民大起义时,地处东南的闽越首领无诸和东瓯首领摇曾率越族人民参加反秦斗争,后又帮助刘邦打败项羽。刘邦称帝后,封无诸为闽越王,都东冶(今福建闽侯);汉惠帝时又封摇为东海王,都东瓯(今浙江温州)。
  武帝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闽越王郢发兵攻东瓯,东瓯向汉王朝告急。
  武帝派严助前往援救,闽越兵闻讯退走。东瓯害怕闽越再来侵扰,要求举国迁往内地,得到准许。三年后,即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闽越王出兵攻击南越。南越王遵照汉王朝法令,上报武帝请求处置。王恢奉命进讨闽越。
  汉兵未至,闽越王之弟余善杀郢请降。武帝遂诏封未参加对抗汉军的原闽越王无诸之孙丑为越繇王,后又封余善为东越王,共治闽越。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余善举兵反汉,自立为 武帝 ,进攻白沙(今江西南昌东北)、武林(今江西余干北)、梅岭(今江西广昌西)等地,杀死汉三校尉。武帝派韩说等领兵进讨,东越贵族与越繇王共杀余善请降。武帝将其地居民迁至江淮一带,改封越繇王及东越一些贵族为侯。至此,作为诸侯王国的东瓯与闽越已不复存在,其地亦成为由汉王朝直接管辖下的郡县。
  西汉时期,在今云南、贵州和四川西南部地区,居住着许多语言和风俗都不尽相同的少数民族,当时统称为 西南夷.秦王朝曾在此置吏管理。
  秦亡后,中央政府对这里的统治曾一度中断。汉初, 西南夷 分为滇、夜郎、邛都、昆明等许多部落。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武帝派唐蒙卒兵千人和后勤部队万余人,经巴苻关入夜郎。统治该地的 夜郎侯 多同本不知汉有多大,见到汉军威武的阵容,听到汉王朝的强大情况,便表示归附汉王,同意在该地依汉法置吏。附近小国听说汉王朝之强大富饶,又见夜郎归附后 得赏赐多 ①,也纷纷要求归附,请汉王朝派官吏来治理。于是,汉王朝在当地置犍为郡(其治所在今四川宜宾)。张骞第一次出使西域归来后,汉武帝想打开由西南地区通往身毒的道路,遂于公元前109年(元封二年)
  发巴蜀兵至滇,迫滇王投降,于其地设益州郡(治今云南晋宁),赐 滇王王印,复长其民 ①。接着,汉将郭昌又于元封四年(公元前107年)和元封六年(公元前105年)两次率兵击昆明,使其降服,以其地并入益州郡。从此,西南大部分地区都归入西汉的直接管辖之下,西南各族和人民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了。
  上述这些情况说明,汉武帝在中国疆域的形成上,起到了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正是在他的统治时期,我国形成了东起东海,西到巴尔喀什湖,北自贝加尔湖,南迄南海这样的辽阔疆域,使以汉族人民为主体的中华民族得以雄踞于世界的东方。
  ①   《汉书?司马相如传》。
  ①   《史记?西南夷列传》。这颗金印已于 1958 年在晋宁石宁山出土,证实了文献的记载。
  (四)汉武帝末年的社会矛盾和 轮台罪己诏
  1。武帝末年的农民暴动
  经过几十年的休养生息,到汉武帝统治时期,社会经济得到了明显恢复和发展。但与此同时,地主豪强对农民的土地兼并也以同样的速度进行着。
  如衡山王 数夺人田,坏人家以为田 ②,丞相公孙贺 倚旧故乘高势而为邪,兴美田以利子弟宾客 ③,武安侯窦婴更是 治宅甲诸第,田园极膏腴 ④。
  武帝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限制和打击地主豪强、富商大贾势力的发展,但其目的在于防止其形成地方割据势力的基础,因而在限制他们兼并土地、攫取经济利益方面并无明显效果。加之算缗、告缗、均输平准等经济措施的初衷是要加强中央的经济实力,以应付频繁的对外战争,所以在武帝统治时期,广大自耕农时刻面临地主豪强土地兼并的危险。武帝外事四夷、内兴功利,完成了加强中央集权、巩固统一的辉煌事业,也耗尽了文景以来中央府库的积蓄。所以,为了加强中央的经济实力,武帝除通过算缗、告缗和均输平准等手段向地主豪强、富商大贾乃至中小地主商人开刀外,也不断加重农民的经济负担。西汉法定服兵役的年龄为23岁至56岁,但据史书记载和目前发现的考古材料,武帝统治时期,由于连年战争,常有十三四岁的儿童和65岁以上的老人在居延戍边。在服兵役的同时,农民还要负担 曹运转输 等徭役。
  在赋税上,武帝将口赋的起算年龄从7岁提前至3岁,又增加了各种其他的名目,如加三文以 补车骑马 ,加征三十文以助边用等等。由于农民受到中央政府以及地主豪强、富商大贾的双重压迫,一旦遇有天灾人祸,便难免破产。因此,在武帝统治时期政治强大和经济繁荣的背后,隐藏着日益严重的社会危机。失去土地的农民,除一部分沦为奴婢外,大部分四散流亡。元封四年(公元前107年),关东流民竟达200万口,无户籍者也有40万。流落他乡的农民的境地非常悲惨,因冻饿死于道路的不计其数,甚至出现了 人相食 的现象。
  穷极愁苦的流民们为求生存,不断发生武装暴动和起义。到武帝统治末年,全国各地 盗贼纵横 、 盗贼并起 、 盗贼群起 的报告不断。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以后,南阳、楚、齐、燕、赵等地,都发生了农民暴动。南阳有梅免、百政,楚有段中、杜少,齐有徐勃,燕赵之间有坚卢、范主等,规模大者多达数千人。在关中地区,也有所谓 暴徒 阻险。这些暴动的流民集合起来,建立名号,攻破城池,夺取武库兵器。杀死郡守、郡尉,释放狱中囚徒。至于数百为群的流民在乡里抢夺地主的粮食财物,更是不可胜数。
  为镇压农民的暴动,汉武帝制定了 沉命法 ,规定 群盗起,不发觉、发觉而弗捕满员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这一规定虽然十分严厉,但由于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失去土地的问题,农民暴动仍然此伏彼起。而地方官吏害怕不能 捕满员 而被罚并连累府廷,所以即使发现农民暴动也不敢如实报告,官府也不敢让他们上报。于是, 盗贼寖多,上下相为匿,以文辞避法焉 ①。武帝不得已,从中央派遣官员充任直指绣衣御史,持节与兵符去各地督战,甚至将镇压不力的官员处以重刑, 杀二千石,诛千石以下,及通行饮食坐连及者,大部至斩万余人 ②,即便如此,也未能完全在全国范围内制止农民的暴动。
  ②   《史记?淮南衡山王列传》。
  ③   《汉书?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列传》。
  ④   《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①   《史记?酷吏列传》。
  在全国各地发生农民暴动的同时,西汉统治集团内部也出现了一系列严重的危机,即 巫蛊之祸.这一危机是社会矛盾在上层统治集团内部的反映,直接导致了对匈奴战争的失败和皇位继承人的确立。
  2。 巫蛊之祸 蛊 是传说中的一种由人工培养而成的毒虫。《本草纲目》集解引陈藏器曰: 取百虫入瓮中,经年开之,必有一虫尽食诸虫,即此名为蛊.所谓 巫蛊 ,指用巫术毒害别人,它通常与 祝诅 联系在一起。其方法是将欲害之人的名字刻在木偶人的身上,埋在地下,由巫师对其进行诅咒。
  在汉代,下至平民百姓,上至高官贵族,乃至宫中的后妃、宫女,都相信这种作法会给被诅咒的人带来灾难甚至死亡。
  西汉的 巫蛊之祸 最早始于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汉武帝即位后,信奉黄老思想的窦太后的外孙女阿娇被立为皇后,是为陈皇后。她 擅宠骄贵 ,武帝迫于窦太后的压力也无可奈何。窦太后死后,武帝宠幸出身低微的卫子夫。愤怒的陈皇后便以 巫蛊祭祝诅 ,以图暗害卫子夫。元光五年,此事被武帝得知,为清除窦太后在宫中的势力,武帝借题发挥,令侍御史张汤调查。张汤受命后, 深竟党与 ,大兴 巫蛊之狱 ,除陈皇后被判处 大逆无道 之罪外,因诛连而被杀者多达三百余人①。
  第二次 巫蛊之祸 发生在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当时,在处理丞相公孙贺之子公孙敬声犯法一事时,有人揭发公孙敬声与武帝女阳石公主私通,并在武帝经过的驰道下埋偶人 祝诅有恶意 ②,结果公孙贺父子及其家族被处死。武帝晚年多病,此事过后更加疑神疑鬼,他甚至梦见数千木偶人持杖要打他,便认定自己的病是由于有人从事 巫蛊 、 祝诅 所造成的。
  因此,武帝便将与此案有牵连的后宫及大臣全部处死,并下令以 善迎人意 的江充为使者进一步深察, 巫蛊之祸 的范围开始扩大。江充大肆株连搜捕, 坐而死者前后数万人 ③,他还诬陷与自己有隙的太子刘据也行 巫蛊祝诅之事。太子刘据无法辩解,被迫矫诏发兵捕杀江充,并攻入丞相府。
  武帝令丞相刘屈氂统兵镇压。双方在长安城内大战五日,死数万人,刘据败逃后自杀。太子死后不久,丞相刘屈氂亦被奏称有 巫蛊祝诅 行为,追查之下发现其与武帝妃李夫人之弟李广利密谋立李夫人之子为太子一事。武帝盛怒之下,诛杀了刘屈氂全家,并收捕李广利妻子。此时,李广利正统兵攻打匈奴,得到这一消息后便投降了匈奴,其所率七万大军全军覆没。
  武帝一生征战,多次大胜匈奴,最后却由于非军事原因而遭此惨败,加之太子之死,使晚年的武帝逐渐冷静下来,发现 巫蛊之祸 中许多案件并无实证,多系江充等人屈打成招而制造的冤案,便下令诛灭了江充全家。
  3。 轮台罪己诏 晚年丧子和军事上的失利,使武帝在精神和思想上受到了严重的打击。
  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他对大臣们说:我即位以来,办了很多错事,使天下百姓愁苦,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今后凡是伤害百姓,浪费财物的事情,一律停办。丞相田千秋建议:很多文士都谈论神仙,但都没有成效,应当罢斥。武帝听后说:我从前太愚蠢,受了方士的欺骗。其实天下哪有什么仙人,全是方士们妖言惑众。注意饮食和服药,就可以减少疾病了。于是,便将方士全部遣散。
  ②   《汉书?元后传》。
  ①   《汉书?外戚传》。
  ②   《汉书?公孙刘田王扬蔡陈郑传》。
  ③   《汉书?蒯伍江息夫传》。
  正当武帝为自己从前的所作所为深感后悔之时,搜粟校尉桑弘羊等人上书,请求派遣兵卒在轮台(今新疆轮台县东南)屯田,并严敕边郡太守、都尉,加强对边防烽火的管理,选拔战士,积蓄粮草。这个建议虽然有益于巩固边防,武帝却没有同意。他针对桑弘羊等人的上书,颁布了一道诏书,这就是著名的 轮台罪己诏.武帝在诏书中说: 曩者,朕之不明,……兴师遣贰师将军(即李广利),……贰师败,军士死略离散,悲痛常在朕心。 而 击车师时,……
  发兵,凡数万人。……汉军破城,食至多,然士自载不足以竟师,强者尽食畜产,赢者道死数千人。 诏书接着说: 前有司奏,欲益民赋三十助边,是重困老弱孤独也。而今又请遣卒田轮台,轮台西于车师千余里……今请远田轮台,欲起亭隧,是扰劳天下,非所以优民也。今朕不忍闻。 武帝还特别强调指出, 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至于 修马复令 ,只是用 以补缺,毋乏武备而已 ①。
  颁布 轮台罪已诏 ,是汉武帝统治政策的重大变化。它表明汉武帝已决心不再主动对匈奴用兵,而要注重发展农业,提倡农耕以恢复生产。为实现这一政策,汉武帝不但下令 不复出军 ,而且还在征和四年封丞相田千秋为 富民侯 , 以明休息,思富养民也 ②。同时,还任命赵过为搜粟校尉,推广代田法,并下诏重申: 当今之务,在于力农 ③。
  汉武帝一生致力于加强中央集权,建立了巩固统一的西汉帝国,奠定了中华民族辽阔疆域的基础。但与此同时,在他统治期间, 穷奢极欲,繁刑重敛,内侈宫室,外事四夷,信惑神怪,巡游无度,使百姓疲敝,起为盗贼 ,按司马光的评价, 其所以异于秦始皇者无几矣.而西汉王朝 所以有亡秦之失而免亡秦之祸 ,同汉武帝 晚而改过 ,有十分密切的关系④。
  汉武帝还没有来得及全面推行其 与民休息 的政策,便于后元二年(公元前87年)去世了。其后继者昭帝和宣帝坚持执行武帝晚年制定的 与民休息的政策,因而在西汉中期出现了被后世称颂的 昭宣中兴 局面。
  ①   《汉书?西域传》。
  ②   《汉书?西域传》。
  ③   《汉书?食货志》。
  ④   《资治通鉴》卷二十二。
  (五)昭宣中兴
  汉武帝临终前两天,立幼子刘弗陵为太子。由于刘弗陵只有8岁,武帝以光禄大夫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金日c为车骑将军,上官桀为左将军,桑弘羊为御史大夫,令四人日后共辅幼主。汉武帝死后,刘弗陵继位,是为昭帝。在四个辅政大臣中间, 大将军(霍)光秉政,领尚书事,车骑将军金日c、左将军上官桀副焉 ①,桑弘羊虽然也受遗诏辅政,但地位比前三人稍低。故在昭帝即位以后,实际上是霍光秉政。
  1。 轻徭薄赋 与盐铁会议汉昭帝继位后,西汉政府基本上执行了汉武帝 轮台罪己诏 中规定的政策,提倡农耕,实行 与民休息 、 轻徭薄赋 ,以发展生产。始元元年(公元前86年),汉昭帝刚一继位,便亲耕籍田;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再次 耕于上林 ;直到死前的元平元年(公元前74年),还下诏重申, 天下以农桑为本 ②,足见这一期间统治者对农业生产的高度重视。
  在实际做法上,西汉政府不断减免农民在田租、赋税和徭役等方面的负担。汉昭帝于始元二年(公元前85年)下诏,免除全国农民当年的田租;始元六年, 令民得以律占租 ,即农民除上缴制度规定的田租外,以其他借口额外征收的田租一律免除。四年后,即元凤四年(公元前77年),西汉政府又免除元凤四、五两年的口赋。此后,再于元平元年规定减征农民十分之三的口赋。由于口赋是不依土地和财产多寡,只按人口多少征收的赋税,所以这些减免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昭帝时期的西汉统治者还根据汉武帝在 轮台罪己诏 中停止对匈奴战争、在边防上只是 修马复令,以补缺,毋乏武备而已 ①的思想,废除了一些为抵御匈奴、加强国防而向百姓征收的各种不利于生产的徭役和杂税。如汉武帝时期,为加强对匈奴战争的后勤保障,规定百姓须供给政府马匹,至昭帝始元四年(公元前83年)下诏废除。与此同时,还解除了景帝以来禁止马匹出关的规定,以利于边境贸易。西汉政府曾沿袭秦代规定,全国百姓每年要戍边一定时间,如不愿或无法戍边,须出钱若干以补给戍边者,很多贫苦百姓因无力交纳,只好拖欠。针对这种情况,昭帝于元凤四年下诏,免征三年以前拖欠款项。
  汉昭帝统治时期,虽然西汉政府根据汉武帝 轮台罪己诏 中规定的方针,推行了一系列旨在减轻农民负担,发展农业生产的政策,但在统治集团内部,对实施这些政策的认识是不一致的,甚至存在着重大的分歧。实际上,早在汉武帝在位期间,统治集团内部在统治政策和策略方面便分为以霍光为代表的 宽厚长者 和以桑弘羊为代表的 深酷用法者 两派②。桑弘羊等人关于在轮台屯田的上书,便是后者政治主张的具体体现。汉武帝在 轮台罪己诏 中否定了桑弘羊等人的建议,提出了今后的施政方针,却并没有消灭桑弘羊一派的势力。所以,武帝在临终时仍令霍光与桑弘羊等人同时辅佐幼主。昭帝继位后,两派的分歧日益扩大。霍光大权在握,竭力推行 与民休息 、 轻徭薄赋 的政策,引起桑弘羊等人的不满,他与上官桀一起, 数以邪枉干辅政 ①。为排除推行 与民休息 、 轻徭薄赋 政策的阻力,霍光于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以昭帝的名义,命令丞相田千秋召集六十多名贤良文学,与桑弘羊进行辩论,桑弘羊也进行了针锋相对的回答。争论是围绕着一个经济问题展开的,双方就政府是否对盐铁实行专卖一事展开激烈的辩论,所以历史上称这次的大辩论为 盐铁会议.后来,汉宣帝命桓宽根据这次会议的内容,整理成《盐铁论》一书,使我们能够比较具体地了解这次会议讨论的内容。
  ①   《汉书?昭帝纪》。
  ②   均据《汉书?昭帝纪》。
  ①   《汉书?西域传》。
  ②   《资治通鉴》卷二十二?征和二年。
  ①   《汉书?昭帝纪》。
  由于双方在政府的统治政策和措施方面存在着严重的分歧,所以在辩论过程中,双方并没有仅仅局限在盐铁专卖,而是由此引发出很多其他方面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关于盐铁专营的问题。贤良文学认为,盐铁官营等政策是民间疾苦的根源所在。在这些政策的实施过程中,不法官商 攘公法,申私利,跨山泽,擅官市 ②,大发横财。由于铁器质量低劣, 割草不痛 ,价钱又贵,农民不愿使用,以致出现了 木耕手耨 的现象;而官府经营的食盐也有苦味,人民只好淡食。贤良文学们认为,这实际上是政府、官吏在与民争利.因而主张罢盐铁、酒榷、均输等官营事业。桑弘羊也承认在盐铁官营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流弊,致使 民烦苦之 ,却认为这些流弊只是由于 吏或不良,禁令不止 造成的,是执行的问题,而并非政策本身的问题。
  桑弘羊指出,武帝时由于实行了盐铁官营等经济政策,不但做到了 离朋党,禁淫侈,绝兼并之路 ,也保障了大规模抗击匈奴战争的后勤供应,平时赈灾、修水利等项开支也是依靠这些财政收入。因此,桑弘羊坚持主张不能废弃这些政策。
  关于同匈奴和战的问题。武帝时期对匈奴的连年征战,使 海内虚耗,户口减半 ,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 东方盗贼滋起.贤良文学据此认为,对待匈奴,用战争的形式不如用和亲的形式,只要用仁义引导感化他们,就能避免匈奴的骚扰,维持北方和平的局面。他们主张 罢关梁,除障塞 , 偃兵休士,厚币和亲.桑弘羊在回顾汉与匈奴关系的历史后指出,匈奴 反复无信,百约百叛 ,经过连年战争,匈奴虽然 挫折远遁 ,但并没有真正降服。只有通过武力打击,才能阻止匈奴的侵扰,保证汉王朝的安全。
  关于法治和德治的问题。贤良文学针对武帝末年社会矛盾日趋尖锐的现象,指出如果单靠酷刑镇压,就会走上亡秦之路,汉王朝的统治也不会长久。
  他们主张推行德治政策,加强思想统治,先 礼 后 法 , 礼用敬明,不从者,然后等之以刑.桑弘羊则坚持认为,必须实行严刑峻法, 令严而民谨,法设而奸禁.盐铁会议上双方的争论,虽然十分激烈,但都是就如何维护汉王朝的长久统治这一根本目的而展开的。在这一点上,双方并没有存在根本的分歧。
  从长远看,桑弘羊坚持盐铁官营、以武力打击匈奴的贵族势力、实行法治的主张,有利于打击地方割据势力、加强中央集权,巩固汉王朝的统一,是积极的和可取的。不过,在武帝末年社会矛盾日趋尖锐的情况下,一味地坚持这些政策,而不采取任何缓和矛盾的措施,势必会进一步激化矛盾,甚至会导致政权的倾覆。贤良文学大多出身下层,比较了解普通百姓的疾苦,因而提出的政策较为现实,对于暂时缓解武帝末年的社会矛盾,不失为一剂良药。
  但如果将贤良文学们的对策作为政府长期的统治政策,不但是愚腐的,甚至还会危及封建政权的巩固和国家的统一。
  ②   《盐铁论》。
  盐铁会议并没有做出明确的结论,但争论双方的观点对昭宣时期西汉王朝的统治政策还是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从主流上看,大权在握的霍光基本上仍然坚持了汉武帝 轮台罪己诏 中所制定的政策,推行 与民休息 的措施,将公田与贫民耕种,贷给农民种子、口粮,部分地免除赋税、徭役,降低盐价,与匈奴保持友好关系。这些措施符合贤良文学提出的 行仁政 ,以 德 治国的意见。贤良文学也受到统治者的重视,成为政治舞台上一股活跃的力量。霍光曾专门召集他们 问以得失 ①,宣帝也 用吏多选贤良 ②。与此同时,霍光也并没有绝对排斥桑弘羊的意见,在盐铁官营等经济政策上,除罢去酒榷,在部分地区停止铁器专卖外,汉武帝实行的其他经济政策仍延续未变。
  2。霍光专权武帝死后,继位的昭帝年仅八岁,政事皆由大司马、大将军霍光决断,前述盐铁会议就是在霍光的授意下,由昭帝下诏决定召开的。与霍光一起受武帝托孤的上官桀之子上官安娶霍光之女为妻,生有一女。始元三年(公元前84年),此女年仅五岁,上官桀父子意欲将其送入宫中为昭帝后,被霍光拒绝。后上官安通过武帝长女盖公主之男宠丁外人的关系,达到目的,上官安被封为车骑将军。霍光由于拒绝了上官桀父子封丁外人为列侯的请求,引起了上官桀父子与盖公主的怨恨。桑弘羊也因为自恃在武帝时推行盐铁专卖之功,欲为其子弟求官而不得,亦对霍光专权表示不满。这些反对霍光的势力聚集在燕王旦周围,密谋除掉霍光。
  燕王旦是武帝之子。太子刘据因 巫蛊之祸 死后,刘旦按次序当为太子。但他继位心切,反遭武帝厌恶,不但未能立为太子,反被削去封国三县,使刘旦大失所望。昭帝继位后,刘旦更加不满,曾与中山哀王之子刘长、齐孝王孙刘泽共同谋反,后因事泄失败。刘泽等被处死刑,而刘旦因与昭帝至亲,特许勿治。刘旦没有丝毫悔改之意,暗中加紧网罗反对霍光与昭帝的势力,不断与上官桀等人联络。元凤元年(公元前80年),刘旦上书控告霍光 专权自恣,疑有非常 ,请求入京侍卫,准备与上官桀等人一起,趁机除掉霍光。他们诬陷霍光的阴谋破产后,便准备以宴请霍光为名,将其刺杀,然后废昭帝,立刘旦为天子。事情被揭发后,霍光诛杀上官桀、上官安父子、桑弘羊、丁外人及其宗族。燕王刘旦、盖公主自杀而死。历史上称这一事件为 燕盖谋反. 燕盖谋反 的失败标志霍光已清除了反对派势力。此时,金日c早已死去,而上官桀、桑弘羊又被诛杀,霍光的权力日盛, 威震海内 ,其家族 党亲连体,根据于朝廷 ①:霍光之子霍禹及其兄之孙霍云皆为中郎将,霍云之弟霍山为奉车都尉侍中,领胡越兵,霍光的两个女婿范明友、邓广汉为东西宫校尉,其他昆弟、诸婿、外孙皆为奉朝请、诸曹大夫、骑都尉、给事中。昭帝行冠礼后,仍继续委任于霍光。
  元平元年(公元前74年),22岁的昭帝病死。因其无后,群臣推举武帝唯一尚在世的儿子广陵王刘胥继位。史书上称刘胥 好倡乐逸游 , 动作无法度 ②,不为武帝所喜爱,亦不孚众望,所以有人提出广陵王刘胥不可以承宗庙的意见以后,霍光当即表示同意,遂以皇太后诏昌邑王刘贺继位。
  刘贺入朝受皇帝玺后不久,霍光又以其 行淫乱 、 失帝王礼仪,乱汉制度 、 数进谏,不变更,日以益甚,恐危社稷,天下不安 ①为名,率群臣上奏皇太后将其废黜。
  ①   《汉书?食货志》。
  ②   《汉书?赵尹韩张两王传》。
  ①   《汉书?霍光金日c传》。
  ②   《汉书?武五子传》。
  公元前74年,霍光选择了武帝太子刘据之孙、十八岁的刘询继位,是为宣帝。刘据因 巫蛊之祸 死后,出生仅数月的刘询被送至民间收养,后遇赦回至皇宫,被称为 皇曾孙 ,但其地位与平民无异,娶啬夫许广汉之女为妻。由于他自幼生长民间,左右无众多心腹,在中央亦无势力,霍光便以其 躬行节俭,慈仁爱人 ②为由,迎入未央宫,继皇帝位。
  宣帝深知霍光家族在朝中的势力 尊盛日久,内不能善 ③,所以在其继位之初,当霍光表示 归政 时,宣帝 谦让不受.霍光遂继续把持朝政,群臣凡事先请示霍光,然后再向宣帝报告。霍光每次入朝拜见时,宣帝 内严惮之,若有芒刺在背 ,表面上却作出 虚己敛容,礼下之已甚 的姿态。
  即便如此,仍无可避免地与霍氏家族发生了冲突。
  霍光夫人意欲将其小女立为皇后,以进一步控制皇帝。群臣阿附霍光,也建议宣帝纳霍女为后。宣帝不忘旧义,坚持立许氏为皇后,这便引起了霍氏家族的不满。霍妻竟趁许后临产之机,指使女医官将其毒死,然后由霍光施加压力,将霍女立为皇后。宣帝对许后之死虽然心怀疑虑,但迫于形势,对霍皇后也只好作出宠爱的样子。一年后,宣帝立许后之子为太子,霍光夫人故伎重演,教霍皇后在太子饮食中下毒,未遂。
  地节二年(公元前68年)霍光病卒后,宣帝开始亲政。此时霍禹为右将军,霍山以奉车都尉领尚书事,霍氏一门仍十分显赫,广治第室,奢侈无度。
  有人向宣帝上书,说霍光专制擅权,主弱臣强,现在其子孙用事,愈发骄恣,长此下去,恐危宗庙,建议宣帝采取措施。由于当时凡吏民上书皆先通过尚书,所以都被霍山扣押下来。为削夺霍氏权力,宣帝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亲自处理朝政, 五日一听事 ①,并下令凡吏民奏事不通过尚书,直接向皇帝报告。其次,封太子的外祖父许广汉为平恩侯,许广汉的两个弟弟,一封为博望侯,一封为乐成侯;又令与霍氏有隙的御史大夫魏相给事中。最后,将霍氏家族调离实权位置,如迁霍禹为大司马,无印绶,罢其右将军屯兵官署;将霍光长女婿邓广汉由长乐卫尉调任少府;女婿、度辽将军、未央卫尉范明友调任光禄勋,不久后,又收其度辽将军印;次女婿、诸吏中郎将、羽林监任胜调出京城,任安定太守;霍光姊之女婿张朔由给事中、光禄大夫调任蜀郡太守;收中女婿赵平骑都尉印绶,调任散骑都尉、光禄大夫,赴外地屯兵;孙婿、中郎将王汉调任武威太守。霍氏家族诸将从前统领的胡越骑、羽林及两宫卫将屯兵,全部改由宣帝亲信的许、史两家子弟统领。
  霍氏不甘心权势被削,遂密谋借机杀平恩侯许广汉和丞相等人,再以太后名义下诏废掉宣帝而立霍禹。地节四年(公元前66年)阴谋败露,霍云、霍山自杀,霍禹等人皆腰斩、弃市,霍皇后被废处昭台宫。与霍氏相连坐诛灭者数千家。
  宣帝虽然诛灭了霍氏,但在施政方针上与霍光并无分歧,基本上延续了昭帝时期 轻徭薄赋 、 与民休息 的统治政策,并多次减免全国或部分地区的租赋。宣帝还继承昭帝遗法,把都城和各郡国的苑囿、公田借给农民耕种,降低盐价。在政治上,宣帝还很重视官吏的选拔,注意平理刑狱,甚至还在未央宫宣室殿亲自审理重大刑狱。宣帝的这些政治、经济措施,使武帝末年以来的社会矛盾继续得到缓和,农业生产开始上升。据史书记载,当时的谷价下降到每石五钱,边远的金城、湟中地区,每石也不过八钱,这是西汉以来最低的谷价记录。
  ①   《汉书?霍光金日c传》。
  ②   《汉书?霍光金日c传》。
  ③   《汉书?霍光金日c传》。
  ①   《汉书?循吏传》。
  昭帝和宣帝实行的一系列政治、经济措施,使武帝末年的社会矛盾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缓解,西汉王朝上又出现了几十年的兴盛景象,历史上习惯称这一时期为 昭宣中兴.3。苏武回归与昭君出塞经过汉武帝三次重大战役的打击,匈奴的军事实力大为减弱,只好远遁漠北。元狩末年,匈奴贵族向汉王朝表示请求和亲,汉王朝也有意休战。匈奴贵族的和亲目的在于恢复武帝以前汉与匈奴的不平等关系,这对于汉王朝来说当然是不能接受的;而汉王朝则要匈奴臣服,成为汉王朝的 外臣 ,这在一贯以汉王朝为掠夺对象的匈奴贵族来说,也是不能接受的。这样,双方多次互派使者进行谈判,但由于双方互不相让,甚至以扣留使者相要挟,而无法达成协议,从而形成元鼎至太初十余年间打打谈谈的局面。苏武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出使匈奴的。
  苏武,字子卿,杜陵(陕西西安东南)人。天汉元年(公元前100年),由于匈奴单于再次表示要求和亲,并送还以往扣留的汉朝使者,武帝遂命中郎将苏武率百余人携带大批礼品出使匈奴,并送还汉朝扣留的匈奴使者。当时,匈奴中有人准备劫持单于的母亲归汉,苏武的副使张胜卷入这一行动。
  事发后,苏武受到牵连。匈奴单于采用种种方法威逼利诱苏武,劝其投降,都遭到苏武义正辞严的拒绝。单于无可奈何,便把他流放到人迹罕至、荒原千里的北海(今贝加尔湖)边放羊,并宣称要等公羊生下羊羔,才放苏武回去。苏武在那里历尽艰辛,经常以挖掘野鼠穴中的草籽为食,但他出使时所持的汉节却从不离身,天长日久,节上的毛全都脱落了。即使这样,仍未动摇他对汉朝的忠心。
  昭帝即位后,匈奴于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派使者向汉王朝请求和亲。
  在此之前,汉曾多次向匈奴索要苏武回国,匈奴皆伪称苏武已死。后来汉使复至匈奴,探知苏武的下落,便对单于说:汉天子在上林苑中射下一只雁,雁足上系有帛书,说苏武现在北海。单于大惊,只好允许苏武随汉使回国。
  苏武在匈奴被扣留十九年,出使时尚在壮年,回国时已经须发尽白了。为了表彰他不辱汉节的功绩,昭帝封他为典属国,秩中二千石,赐钱二百万,公田二顷,宅一区。宣帝时,被赐爵关内侯,后复为右曹典属国。 苏武留胡节不辱的爱国精神,也受到后人们的敬仰,他的事迹被编为歌、剧、故事,广为流传。
  昭帝以后,匈奴日渐衰落。至宣帝时,匈奴内部发生分裂,形成 五单于争立 的局面。宣帝甘露元年(公元前53年),被郅支单于驱逐的呼韩邪单于归属汉朝。甘露三年,他还亲到长安朝贺汉宣帝,汉王朝赐其 匈奴单于玺 ,位在诸侯王之上。至此时,匈奴呼韩邪政权正式成为西汉王朝的藩属,汉武帝毕生追求的目标终于实现了。在汉王朝的大力支持下,呼韩邪单于的势力逐渐恢复和发展,到汉元帝初年便重返北庭,在汉军和西域诸国联军的帮助下攻杀了郅支单于。为表示对汉王朝的感谢和依附,呼韩邪单于在元帝竟宁元年(公元前33年)提出愿与汉室和亲。元帝以宫女王嫱(即王昭君)赐与他,昭君远出塞外,成为呼韩邪单于之妻。从汉武帝元光二年(公元前133年) 王恢谋马邑,匈奴绝和亲 ,到元帝竟宁元年昭君出塞,其间整整一百年。昭君出塞表明,汉与匈奴中断了一百年的关系,至此时正式得以恢复。昭君到塞外后,被称为 宁胡阏氏 ,唐代颜师古解释说, 言胡得之,国以安宁也 ①;而汉王朝也因此 边城晏闭,牛马布野,三世无犬吠之警,黎庶无干戈之役 ②,汉与匈奴的和平友好关系一直维持到西汉王朝的结束。
  4。西域都护的设立昭宣时期进一步加强了汉王朝同西域诸国的联系。宣帝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匈奴内乱,其在西域设置的僮仆都尉日逐王降汉,匈奴在西域的势力更为削弱。宣帝遂于神爵三年(公元前59年)任命汉王朝派驻在西域的骑都尉郑吉为西域都护,统领西域诸国。郑吉在乌垒(新疆轮台县境内)建立都护府。这是中央王朝在新疆地区设置行政机构的开始。都护是西汉王朝驻西域的最高行政长官,官秩二千石,相当于内地的郡守。其下属官有副校尉、丞、司马、侯、千人等。西域都护的设立,使汉王朝的政令通行西域,汉王朝有权对西域诸国册封国王,任命官吏,调遣军队,征发粮草。这表明,早在二千年前,包括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和葱岭等地在内的新疆地区已成为我们伟大祖国统一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了。
  西域都护设立后,中原地区先进的生产技术不断传入西域诸国,极大地促进了这一地区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由于汉王朝加强了对西域的管理,保障了通往西方的 丝绸之路 的畅通,在南、北两条通道上,商人使者往来频繁,大大地促进了中西方经济文化的交流。
  ①   《汉书?匈奴传》。
  ②   《汉书?匈奴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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