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24访问:1来源:历史铺
办理残疾人相关事宜的详细流程: 1.

本县户籍与条件
办理对象为具有“本县常住户口”且符合《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中视力残疾、听力残疾等各类残疾的人员,需持有村委会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薄、彩色寸照3张。同时,提供病历或相关病情资料以辅助判定残疾程度。 2.
乡镇居民办理
持村委会介绍信前往本乡镇残联审核登记盖章后,需陪同本人到法定监护人(无监护人者可由亲友或村居委指定专人代为办理)。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薄、彩色寸照3张和病历资料到县残联办理。 3.
城镇职工与单位证明
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及复印件前往县残联,提供工资单、劳动合同等材料,以核对劳动关系并确认是否为在职人员。同时附有相关病情资料供辅助判定残疾情况。 4.
县级残疾人评定
到县残联办理时需对残疾情况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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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残疾者可直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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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显的可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病历证明及医学鉴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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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智力残疾可由市精神鉴定中心出具专业证明。 5.
领取与手续
审核通过后,县残联将核发残疾人证,并按照《中国残疾人实用评残标准》进行评定并签署同意意见后,即可领取残疾人证。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办理,一般要求数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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