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的条件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符合国家务院制定的《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2、乡镇居民办理:持村委会介绍信到户口所在乡镇残联审核登记盖章后,由本人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