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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报考资格审核要求的高校与考生的材料提交指南

报考资格审核所需材料明细及说明
一、应届毕业少数民族考生
1.
身份证正反面:本人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需完整且正面朝上;户口薄的《常住人口登记卡》(户籍在原地未迁移至高校的)首页地址页或本人页需与当地公安机关出具复印件。
2.
在校学籍证明/教育部在线学籍验证报告:考生所在高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或教育部在线学籍验证报告,并附有“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的扫描件。
3.
高等教育阶段毕业证书:考生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与《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内容一致)。
4.
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如有):高校就业工作负责职能部门出具的在校学生第二学士学位未就业及托管档案的证明。
二、非在职往届少数民族考生
1.
身份证正反面:本人身份证需完整且正面朝上;户口薄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首页地址页、本人页需原件并加盖高校或单位公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有)。
2.
人事档案托管协议书/证明:由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工作年限、工作职务(岗位)及同意报考的证明,有签章。
3.
教育部印发的《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需“在职考生单位意见”栏填写的同意报考意见或盖章。
就读高校第二学士学位并报考计划的高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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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并在高校就业工作负责职能部门出具在校就读第二学士学位未就业及托管档案的证明(需学校盖章)。
三、在职往届少数民族考生、汉族在职考生和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在职教职工
1.
身份证正反面:本人身份证需完整且正面朝上;户口薄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首页地址页、本人页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2.
在职工作年限、职务及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工作年限、工作职务(岗位)及同意报考的证明,有签章。
3.
《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需“在职考生单位意见”栏填写的同意报考意见或盖章。
特殊情况材料提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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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湖北籍在职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户口薄的《常住人口登记卡》、毕业证书(含与当地工作单位签订的“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及与招生学校签订的“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且所在西藏自治区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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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入口:点击此处进入详细材料清单页,可进一步查看各类别材料的具体要求及格式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