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雇佣合同工或者临时工这件事情,其实并不是现代的创新,而是自古以来的历代王朝都是这么干的,这种国家部门的用工形式,其他的不论,有一点是很有益处的,即国家能用
押司是宋官署名吏员职称,职责是经办案牍等事,相当现在县级法院的审判厅长、副科级或正股级。《宋史·职官志》所载群牧司与临安府吏员皆有押司官,其名为官而实为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