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起,宜昌市城区全面、永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禁令的一律依法处罚。
存在下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之一,经政府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