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23访问:2来源:历史铺

关于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行为定义及构成要件 1.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指用人单位在法定时间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所应得报酬的行为,包括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或倒闭等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手段。 2.
拒不履行劳动报酬义务:行为人无正当理由逃跑、藏匿或销毁相关材料,致使用人单位无法正常支付工资,造成劳动者或者其被赡养人、被扶养人、被抚养人的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且重大疾病无法及时医治或失学的情形。 3.
以暴力胁迫或威胁:用言语或行为手段迫使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包括使用暴力和威胁的暴力行为。 4.
拒不支付其他合理要求:用人单位有能力但未足额支付而拒绝支付的行为,以及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侵害。 5.
逃避支付行为:以欺骗、欺诈或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
二、违法犯罪后果与处罚措施 1.
从重处罚情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显著轻微的,免予刑事追诉。 2.
相关法律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的严重程度及处罚标准,对不同类型违法行为给予更严厉的惩处。 3.
联合惩戒措施:公安机关将依据上述违法犯罪事实,移交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并纳入失信惩戒对象或“黑名单”范围。
三、对相关单位的限制与曝光机制 1.
单位处置:对存在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单位,公安机关会依法限制其资质准入、政府资金支持等资源,禁止纳入招投标、采购流程。 2.
行政处罚措施:对惩戒对象在建筑市场准入、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等关键领域实施限期整改或限制经营,并公开曝光违法行为。
四、其他事项要求 1.
各级公安机关将密切关注农民工工资支付动态,及时发现并打击拖欠工资违法犯罪行为。 2.
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3.
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对违法行为的调查和处置工作,共同营造诚信用工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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