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在宜昌区域内购买拥有自主产权的首套首贷或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二手房)时,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向购房所在地的宜昌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代办网点或县市区营业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0月18日起,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城区西陵营业部正式开通公积金贷款“一站式”办理业务,缴存群众在贷款申请预约成功后只需跑一次即可办妥公积金贷款。
宜昌缴存人家庭(包括缴存人及配偶)拥有两套及两套以下住房,且办理商业性自住住房购房贷款的,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缴存人户口迁出宜昌区域或非宜昌区域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并办理封存或集中封存(原托管)手续后,满半年的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含销户利息)。
缴存人户口迁出宜昌区域或非宜昌区域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并办理封存或集中封存(原托管)手续后,满半年的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含销户利息)。
7月1日起,宜昌将实施“商转公”最新政策,申请人可先查阅宜昌公积金中心商转公贷款办事指南或拨打12329热线进行咨询。
县市区购房的缴存职工,在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可向购房所在地的县市区营业部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
缴存人个人账户绑定本人市民卡或银行卡时,需设置个人公积金业务办理密码。个人公积金业务办理密码需修改或因遗忘密码重置时,可通过中心指定的业务渠道办理。
已在本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的单位,需要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可向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已在本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的单位,需要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可向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受理流程见正文。
根据国务院对2021年清明假期的安排,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于2021年4月3日(星期六)至2021年4月5日(星期一)放假三天。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宜昌公积金单位开户业务办理渠道见正文。
乔迁后的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西陵营业部位于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46号,新的服务窗口处于市民之家2楼(C区、D区),专门为各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提供服务。
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一马路营业部将于2月1日起停止对外营业,整体搬迁至宜昌市民之家二楼服务大厅。
宜昌市企业为员工开设公积金账户有两种途径,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入口见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