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经济史之民国初期社会经济的初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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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期社会经济的初步发展
(一)清末社会经济状况
1。帝国主义对中国经济侵略的扩大19世纪后半期,世界资本主义进入到帝国主义阶段,帝国主义加强了对殖民地、半殖民地等国家和地区的经济侵略。在中国,甲午中日战争之后,帝国主义不但继续进行商品倾销,而且扩大对华资本输出。
各国对华进行资本输出在甲午中日战争之前就已经存在,但规模不大,数量不多,主要集中在航运业、银行业、船舶修造业以及一些出口产品的加工业等方面。当时各国对华资本输出,主要是为商品输出服务,在华外国银行业的业务也局限在进出口贸易和国际汇兑方面。甲午中日战争之后,帝国主义各国为把中国变成它们各自独占的市场,对华资本输出大量增加,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清政府的借款。从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至清宣统三年(1911年),清政府共向各国借款120,382。5万库平银两,实收借款66,053。596万库平银两①,主要用于战争赔款、铁路、军械、财政支出等方面。这些借款不但条件苛刻,利息高,折扣大,而且大都以中国的关税、盐税及内地税为抵押,而这些又是清政府的重要财政收入。因此,帝国主义通过借款控制着清政府的财政,借款成为帝国主义控制中国的有力武器。
第二,对铁路和工矿业的投资。在铁路方面,从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至清宣统三年(1911年),清政府举借用于铁路修建的外债共计2。8亿两白银。列强通过这些借款取得了中国铁路的建筑权、经营权、收益分配权等。至清宣统三年,中国修建铁路9,618多公里,但自主铁路只有665。2公里,仅占6。9%,帝国主义经营、控制下的铁路达8,800多公里,占91。5%②。当时中国绝大部分铁路为帝国主义所占有,如中东铁路、胶济铁路、滇越铁路等。在工矿业方面,帝国主义增加投资也很快,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至中华民国二年(1913年),帝国主义在华设立的重要厂矿约136家,资本1亿多美元,几乎为此前50年各国在华工矿业投资的13倍③。
第三,帝国主义的银行成为控制中国金融的中枢。甲午战争前,外国在华设立的银行有8家,16个分支机构,而在清光绪二十一年至民国二年,外国在华设立了13家银行,85个分支机构。帝国主义在华银行的作用也有新的发展,成为帝国主义资本输出的指挥、执行机构,帝国主义国家对华借款、投资、储蓄、贸易等经济活动,大都通过银行来进行。帝国主义国家的在华银行,凭借各种特权及雄厚资本,控制着中国的财政金融。
甲午中日战争之后,在帝国主义国家扩大对华资本输出的同时,帝国主义国家也加紧了对华商品输出和对中国贸易的控制。清光绪二十一年,中国净进口货值为171697千海关两,净出口货值为143 293千海关两,入超28404千海关两。到清宣统二年(1900年),上述三个数字分别为211070千海关两,158997千海关两52074千海关两①。进口货值、入超额都增加很大。中国的对外贸易也为外商所控制,民国二年中国外贸总额为9。7亿海关两,其中90%都操纵在外商手中②。
① 徐义生编:《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中华书局 1962 年版,第 90页。
② 严中平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 190页。
③ 汪敬虞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二辑上册,中华书局 1962 年版,第 3页。
上述情况表明,甲午中日战争之后,帝国主义通过扩大对中国的经济侵略,从许多方面对中国经济进行控制,从而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
2。中国传统自然经济的分解在中国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一直居于统治地位。近代以来,随着外国资本主义势力的侵入和冲击,从19世纪70年代以后,中国传统的自然经济开始分解。
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外国侵略者完全打开了中国的大门,外国商品大量涌入中国市场,强烈冲击着中国城乡手工业,促使其衰落。城乡手工业的衰落,最主要表现在手工棉纺织业的解体,这一解体过程大致经历了洋纱代替洋布、洋布代替土布、手工纺织业与农业分离的过程。在近代资本主义生产中,由于使用先进的纺织机器,棉纺织劳动生产率提高很大,生产费用和产品价格大幅度下降,而且产品质量提高。因此,洋纱输入中国,在质量上优于土纱,在价格上低于土纱,洋纱市场逐渐扩大。在19世纪70年代以前,洋纱市场仅限于华南各埠,但到70年代以后,扩展到了华北和内地各省,并深入到许多边远地区。洋纱的进口不断增加,清光绪二十一年,进口洋纱113。2万担,到民国二年达到268。5万担,增长了1。37倍①。洋纱遍及中国市场,造成了中国城乡大批手纺业者的破产。大批手纺业者的破产,反过来又进一步扩大了洋纱的市场。
在洋纱代替土纱的过程中,洋布也因其华丽的色彩、低廉的价格等冲击着土布市场。到90年代,在许多地方,洋布对手织业的冲击已很严重。如广西,洋布输入,土制纱布,相形见绌,纺织工业,遂一落千丈。 ②洋布进口也在迅速增加,清光绪二十年(1904年)为1334万匹,民国二年(1913年)达3075万匹,增长1。3倍③。从当时情况看,尽管洋布对手纺业的冲击不如洋纱对手织业的冲击大,但手织业的衰落已不可避免。手工棉纺织业衰落的结果,导致手工纺织业逐渐与农业分离。所以,19世纪70年代以后,在洋纱、洋布的冲击下,中国手工棉纺织业趋于没落,开始解体。城乡手工棉纺织业的解体,标志着中国传统的以耕织结合为特征的自然经济遭到很大破坏,是传统自然经济分解的主要表现。当然,这种分解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在外国各种工业品输入的冲击下,中国其他手工业也趋于没落。如当时有人指出: 洋布、洋纱、洋花边、洋巾入中国,而女红失业;煤油、洋烛、洋电灯入中国,而东南数省之柏树皆弃为不材;洋铁、洋针、洋钉入中国,而业冶者多无事投闲,此其大者,尚有小者,不胜枚举。 ①其他手工业的衰落,意味着自然经济的更广泛的解体。
① 杨端六等编:《六十五年来中国国际贸易统计》,国立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 1931 年编印,第 1页第 1表。
② 同上。
① 许涤新、吴承明主编:《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同资本主义》,人民出版社 1990 年版,第 952页。
② 彭泽益编:《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二卷,中华书局 1962 年新版,第 224页。
③ 许涤新、吴承明主编:《旧民主主义革命的中国资本主义》,第 956页。
① 郑观应:《盛世危言》卷七,纺织。
在外国资本主义势力的侵入和冲击下,中国农产品商品化在发展,农业进一步卷入到商品经济中来。鸦片战争后,特别是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由于外国资本加强了对中国农业产品的掠夺,农产品的出口迅速增加,从而引起了中国农产品商品化的发展。在农产品输出方面,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输出值为280多万元,清光绪十九年(1893年)为2800多万元,清宣统二年(1910年)达8900多万元②。茶叶、生丝、棉花等出口量增加都很大。另外,随着中国城市经济的发展,城市近代工商业、交通业等的兴起,对农产品的需要也在增加,从而刺激了农产品商品化的发展。在农产品商品化的发展中,粮食生产的商品化程度提高很大,粮食的流通规模、范围都有较大扩展,长沙、武汉、芜湖等地成为著名的粮食集散中心。
外国资本主义势力的侵略冲击,一方面使中国传统自然经济开始解体,另一方面也促使了中国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国封建的自然经济解体的过程,同时也是中国商品经济发展的过程。应该看到,上述过程随外国资本主义侵略的不断加剧(特别是在甲午中日战争后)而得到加快。由于中国当时商品经济的发展是在外国侵略的直接影响下发生的,因此,旧中国农业经济的商品化发展并不相应地导致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而主要地是小农经济产品的商品化。在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双重剥削压迫下,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农民带来生活的幸福,广大农民仍然生活在贫困之中,农村经济的发展非常缓慢。
3。中国近代经济的兴起在外国资本主义侵略势力的影响刺激下,中国近代工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商业等资本主义近代经济兴起。
最早在中国出现的近代机器工业,是19世纪四五十年代外商经办的船舶修造企业。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从60年代开始,清政府的一些官僚掀起了洋务运动,先后创办了一些军事工业、民用工业,较著名的有江南制造总局、福州船政局、轮船招商局、开平矿务局、汉阳铁厂、大冶铁矿等等。清政府创办的近代军事工业,是中国自己开办的最早的机器工业。从70年代开始,民营资本企业也开始出现,主要集中在缫丝业、绵纺织业、面粉业、火柴业、造纸业和印刷业等行业,较著名的企业有陈启源创办的继昌隆缫丝厂、朱鸿度创办的裕源纱厂、徐润创办的同文书局、严信厚创办的通久源纱厂、张謇创办的大生纱厂、孙多森创办的阜丰面粉厂等等。据统计,从清咸丰八年(1858年)至清宣统三年(1911年),中国共设立资本在1万元以上的民用工矿企业共953家,创设资本额共20380。5万元①。中国早期民营工业无论规模、资本、技术设备等都还非常小,十分薄弱。从中国近代工业的兴起来看,它与西方资本主义工业由手工工场经过产业革命过渡到大机器工业的道路不同,中国最初的近代工业是直接由外国机器工业引进移植而来的。
② 严中平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 72 页。
① 杜恂诚:《民族资本主义与旧中国政府》,上海社科院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29-31页表。
中国新式交通运输业,最初大多是由政府创办经营的。在铁路修筑方面,清政府于光绪七年(1881年)完成从唐山到胥各庄的唐胥铁路的修建,后来这条铁路先后分别延长到天津和山海关外。在甲午中日战争爆发前,在台湾巡抚刘铭传的主持下,分别建成台北至基隆的铁路、台北至新竹的铁路。到清宣统三年,中国铁路里程有9618公里,其中中国自主铁路665公里,占6。9%,大部分铁路为外国控制。在轮船航运业方面,中国轮船航运业最早由外国轮船公司完全垄断,到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轮船招商局成立,中国才有了自己的轮船航运业。在辛亥革命前,轮船招商局一直是中国自办的最大的轮船航运企业。此外,南通的大达内河轮船公司、烟台的政记轮船公司、上海的宁绍轮船公司等也是著名的民族航运企业。民族航运业的兴起,在中国航运业中,其作用逐渐显露出来。
中国出现的最早的资本主义性质的新式银行机构是由外国人设立的。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英国丽如银行在香港和广州同时开设了分行,这是中国最早出现的外国银行。此后外国银行逐渐增多,并多集中在上海。在外国资本主义金融势力入侵的刺激下和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兴起的推动下,中国自办的新式银行也开始出现。中国自办的第一家新式银行是于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五月二十六日在上海开设的中国通商银行,它是以私人名义开设但实际上为清政府所控制。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清政府在北京成立户部银行,这是中国第一家国家银行。该行订有章程,规定其营业项目为: 专作收存出放款项,买卖荒金荒银,汇兑划拨公私款项,折收未满限期期票及代人收存紧要物件 ①;并有铸造货币、发行纸币等权利。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改名为大清银行。这一年,清政府采用官商合办形式,在北京创办了交通银行,该行经营范围除了经办交通、邮政、电讯等方面的金融业务外,还参与普通的存、放款及汇兑、贴现、生金银买卖等业务。此外,各省地方政府还设立了一批官银钱局号,它们采用官督商办形式,除经营一般银行业务外,还发行地方纸币。在中国自办银行中,私人创办的银行也已出现,如上海的信诚银行、四明商业储蓄银行、镇江的信义银行、杭州的浙江铁路兴业银行等等。到清宣统三年,中国自办的银行达30家左右。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新式商业也开始兴起。新式商业主要有这么几类:(一)外国洋行。这是中国出现最早的资本主义性质的商业,洋行早期的活动主要是在商业方面,充当中外贸易的中介。(二)买办商人开办的商业。
买办作为外国洋行的经纪人,收入较高,他们将其收入积累作为资本,投入到商业或其他行业中,他们采用资本主义经营方式进行商业经营活动。买办商业的出现,标志着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商业的兴起。(三)旧式商业的转型。
一些旧式商业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冲击下,也采用资本主义商业的的经营方式,将其转换为近代资本主义商业。近代新式商业的兴起,从总的来看,推动了中国商品经济的发展。但它们与外国资本主义侵略势力又有着密切的联系,特别在经营内容上更多地在为外国资本主义推销商品服务。
随着近代中国资本主义的兴起,中国新的阶级即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产生了。中国的无产阶级多集中在沿海、沿江的大中城市,受到外国资本主义、国内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三重压迫,他们具有顽强的反抗斗争精神。中国资产阶级出现后,随着近代工矿业的发展,其人数在不断增多,他们在发展资本主义的过程中,努力按照自己的意志来改变中国的社会面貌。孙中山等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进行的推翻清朝专制统治的革命斗争,对中国近代历史的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① 《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第 1辑,中华书局 1964 年版,第 1039 页。
清末社会经济状况表明,在西方资本主义侵略势力的侵略冲击下,帝国主义在华经济势力在增长,中国传统社会经济结构在发生着分解,新的资本主义经济在兴起,新的社会力量在成长,中国社会经济出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大变动。
(二)南京临时政府的经济政策
清宣统三年(1911年),资产阶级革命党人发动了武昌起义,各地纷纷响应。民国元年(1912年)元月一日,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政府——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中国历史进入了中华民国时期。
1。孙中山的经济思想孙中山(1866- 1925年),广东香山(今中山)人,名文,字德明,又号逸仙。他是中国伟大的资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
孙中山在从事反清革命活动前,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曾上书清政府大员李鸿章,提出 仿西法以筹自强 的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详细方案。他在上书中认为,富强之大经、治国之大本在于 人能尽其才,地能尽其利,物能尽其用,货能畅其流 ①这四大要事,建议清政府振兴农政等等。但这封上书遭到冷遇。此后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孙中山仍在进一步探索发展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方式和道路,并形成了他的民生主义理论。
民生主义是孙中山三民主义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中反映了孙中山富国裕民的经济思想。孙中山认为,欧美文明发达,国家富强,但社会问题积重难返,尤其是贫富悬殊等弊端难以克服。因此,中国在发展资本主义的同时,必须避免欧美资本主义社会出现的弊端,解决社会问题。为实现这一目的,必须讲求民生主义, 故求幸免于欧、美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的恶例,非讲民生主义不可。②民生主义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土地问题和资本问题,主要原则是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
关于平均地权,这是孙中山在吸收了美国经济学家亨利?乔治和英国经济学家约翰?穆勒的思想后提出来的。亨利?乔治在其《进步与贫困》一书中,认为社会财富是按地租、工资、利息三部分进行分配的,社会的进步使土地的效能增大,引起地价和地租的飞涨,地主不需任何劳动就可以获得高额地租,从而使社会财富大部分落入地主手中,造成了贫富差距的扩大,故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端在于土地垄断。他主张通过收取单一地价税,剥夺地主对土地的垄断权,来解除这一弊端。约翰?穆勒在其《经济学原理》一书中也把社会贫困的根源归结于大地主对土地的垄断,解决土地问题的具体做法是估计现有土地价格归地主所有,以后增值的地价归国家所有,使大地产者不能获得高额地租。孙中山的平均地权思想是在综合吸收了上述两人的经济思想后提出来的。孙中山在《革命方略》中对 平均地权 有过详细解释,他指出,平均地权: 文明之福祉,国民平等以享之。当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国家,为国民所共享。 ①孙中山最初提出平均地权主张时,主要是解决社会文明发展较快的城市及城郊的土地问题。后来,孙中山实行联俄联共政策后,他的平均地权思想中又增加了 耕者有其田 的内容,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① 《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 1981 年 10 月第 2版,第 2页。
② 《孙中山全集》第五卷,中华书局 1985 年版,第 479页。
关于节制资本,这是孙中山为防止少数人垄断国民经济、防止资本家操纵国计民生而提出来解决资本问题的主要方法。在孙中山主持起草的《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指出,节制资本即 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实业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道、航路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 ②。
所以,节制资本的内容包括节制私人资本、节制外国资本,同时要发展国家资本,对于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实业,应限制私人资本和外国资本经营,要发展国家资本来经营。
总之,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思想是以发展资本主义为目的,以解决社会问题为任务,反映了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发展资本主义的强烈愿望,表达了中国人民摆脱贫穷落后,实现富国裕民的美好意愿。在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由于南京临时政府存在时间较短,孙中山的平均地权等主张,无付诸实践的机会。
在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前后,孙中山对发展实业充满信心,认为中国处在大规模的工业发展的前夜,商业也将大规模地发展起来,再过50年,中国将有许多上海①。在如何发展实业上,他认为中国贫穷落后,一无资金,二无技术,借外债是兴实业的一个重要途径。在举借外债时,他也强调不能丧失国家主权。孙中山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思想,在南京临时政府一系列经济政策、措施中得到了体现。
民国元年四月一日,孙中山在袁世凯的威逼下,辞去了南京临时政府大总统之职。此后,他积极为振兴中国实业而奔走,并在革命活动中,仍关注并探索中国经济走向现代化的问题。民国七年(1918年)至八年(1919年),他写下了著名的系统阐述发展中国经济的《实业计划》,这是他振兴中国实业的一个宏伟蓝图,把近代中国振兴实业的思想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实业计划》共有六个计划,第一至第四计划为发展交通的规划,第五、六计划为发展工矿业和农业。从其内容来看,重点为交通,交通之重点又在铁路。
孙中山在解释这一计划时说: 予之计划,首先注重于铁路、道路之建筑,江河、水道之修治,商港、市街之建设。盖此皆为实业之利器,非先有此种交通、运输、屯集之利器,则虽全其[具]发展实业之要素,而亦无由发展也。 ②这种重视发展交通的思想,是以高瞻远瞩的眼光,开放的意识来思考中国实业发展计划的。
此外,计划中的许多思想也极有洞见,如计划在总的思路上是以建立北方、南方、东方三大港口为中心,以铁路发展为依托,以区域开发为特色,以兴办工商业为努力方向,各地区互相促进、互相交流,从而实现整个中国经济的腾飞。又如,在如何实行实业计划方面,孙中山提出要充分利用外国资金、人才、技术、管理经验等,来开发中国的资源,这个思想是可取的。
当然,由于客观历史条件的限制,这个计划在当时无立即实行的可能。
① 《孙中山选集》,第 78 页。
② 《孙中山选集》,第 593页。
① 《孙中山全集》第二卷,中华书局 1982 年第 1版,第 326页。
② 《孙中山全集》第五卷,第 134页。
2。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政策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是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党人领导建立的,代表着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利益,它的经济总政策是大力发展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武昌起义爆发后,在海外的孙中山就致电民国军政府,认为革命胜利后 社会当以工商实业为竞点,为新中国开一新局面。 ①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实业部在 致各省都督饬令各省实业司详细呈报筹办实业情形 一文中指出: 惟战乱以后,小民生计维艰,国家元气未复,若不亟图实业振兴,何以立富国裕民之计。 要求各省呈报农工商矿各业情况,以便政府确定经济政策和措施②。南京临时政府在其存在的短短三个月中,制定了一系列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政策和措施。
①保护私有财产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即下达了保护私有财产的五条命令:(一)凡在民国势力范围之人民,所有一切私产,均应归人民享有。
(二)前为清政府官产,现人民国势力范围者,应归民国政府享有。
(三)前为清政府官吏所得之私产,现无确实反对民国证据,已在民国保护之下者,应归该私人享有。
(四)现虽为清政府官吏,其本人确无反对民国之实据,而其财产在民国势力范围下者,应归民国政府保护,俟该本人投归民国时,将其财产交该本人享有。
(五)现为清政府官吏,而又为清政府出力,反对民国政府,虐杀民国人民,其财产在民国势力范围内者,应一律查抄,归民国政府享有①。
民国元年三月十日,临时政府参议院通过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这一国家根本大法中,又明确规定 人民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 ②②设立推动经济发展的组织机构在南京临时政府中央各部门中,有关经济的机构有四个,即财政部、内务部、实业部、交通部,其中实业部最为重要。财政部、管理会计、库币、赋税、公债、钱币、银行、官产事务,监督所辖各官署及府县与公共之会之财产;内务部,管理警察、卫生、宗教、礼俗、户口、田土、水利工程等;实业部,管理农、工、商、矿、渔、林、牧及度量衡事务;交通部,管理道路、铁路、航行、邮信、电报、航舶并运输、制船事务。这时期民间也成立了一些实业团体,如上海有中华工学会、中华民国商学会、中华民国工业建设会,南京有中华民国实业协会等等,这些团体积极推动了各地实业的兴办。
③积极鼓励发展实业孙中山当时指出: 现在民国大局已定,亟当振兴实业,改良商货,方于国计民生有所裨益。 ③临时政府对于私人要求兴办实业、创办垦殖事业、兴办交通、商业,积极支持,迅速批准。在政府的提倡、支持下,民间出现了兴办实业的热潮。如在长沙, 自从辛亥革命以来,发起工厂企业得到很大的动力。几乎每天都有新公司注册 ①。民国元年二月成立于上海的中华民国工业建设会在其《发起旨趣》中指出: 往者忧世之士,亦尝鼓吹工业主义,但因专制政体未除,而无效也,今兹共和政体成立 , 所谓产业革命者,今也其时矣。 ②在工业较落后的黑龙江省,民国元年八月也成立 黑龙江省实业总会 ,一个月内,入会者争先恐后,会员达400余人③。
① 《致民国军政府电》,《孙中山全集》第一卷,中华书局 1981 年版,第 547页。
② 《辛亥革命资料》,中华书局 1961 年版,第 59 页。
①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二辑,江苏人民出版社 1981 年版,第14、15页。
②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二辑,江苏人民出版社 1981 年版,第107 页。
③ 《辛亥革命资料》,第 217页。
④整顿币制和金融清末币制混乱,货币名目繁多,为统一币制,临时政府将前清江南造币厂收归国有,建立中华造币总厂,下令铸造开国纪念币。临时政府还多次就确定币制本位、货币式样、重量、成色等进行商议,筹备铸造统一新币。但因临时政府存在时间很短,未能完成统一币制事业。临时政府为加强对金融的整顿和管理,拟订了《商业银行则例》、《海外汇业银行条例》、《兴农银行则例》、《农业银行则例》、《殖民银行则例》等一系列条例。临时政府还将上海大清银行改称中国银行,作为中华民国中央银行总行,并开始对外营业。
当然,南京临时政府由于存在时间短,而且当时又处于南北对立的形势下,政治斗争激烈,故它的一系列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政策,暂时难以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从这些政策看,也还缺乏全面的规划和精细的安排,更多的是一些临时性的措施。尽管如此,这些政策和措施,体现了南京临时政府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目标。
南京临时政府是在炮火中诞生的,自其成立后,财政困难威胁着政权的生存。为解决财政困难,临时政府采取了许多办法,如发行公债、发行军用钞票、向外国借款、向私人借款等等,但这些办法效果甚微,财政危机远未解除。日益严重的财政危机,加剧了南京临政府政治、军事的危机,南京临时政府很快为北京政府所取代。
(三)北京政府时期的社会经济
南京临时政府存在仅仅3个月,在袁世凯军阀势力的胁迫下,孙中山被迫辞去临时大总统之职。民国元年(1912年)三月十日,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次年任正式大总统),从此,民国大权落入北洋军阀之手,中华民国进入了北洋军阀统治下的北京政府时期,这个时期一直持续到民国十七年(1928年)。在北京政府时期,政治上比较混乱,军事上纷争不断,社会经济也呈复杂的特点,一方面,近代资本主义经济得到了发展,这在工商业方面表现较为明显;另一方面,农村经济虽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但仍处于衰落之中。总的来说,在这个时期,近代资本主义经济得到了初步发展。
① 汪敬虞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二辑下册,中华书局 1962 年新1 版,第 849页。
② 《临时政府公报》第 12 号,1919年 2月 10 日。
③ 王魁喜等编:《近代东北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1984 年版,第 472页。
1。北京政府的财政和金融①北京政府的财政收支北京政府成立后,就建立了中央、地方财政机构。在中央,民国元年五月,在清政府度支部的基础上,设立了财政部筹备处,下设会计、赋税、财务3个司,不久又增加公债、库藏2个司。民国三年(1914年),修正财政部组织,确定财政部内设一厅四司,即总务厅、赋税司、会计司、泉币司、库藏司,后又增设税务处、盐务署。这样,初步建立起了北京政府的中央财政组织机构。在地方,北京政府于中华民国元年提出在各省成立国 税司,次年各省相继成立国 税司,不久又改名为财政厅,地方财政机构基本建立。为加强中央对地方财政的控制,民国三年六月,袁世凯颁布《财政厅办事权限条例》,规定各省的财政厅长由大总统任命,财政厅直隶于中央财政部。但由于许多地方为地方军阀所盘踞,他们拥兵一方,各自为政,中央实难控制,故北京政府难以建立起统一的财政体制。在北京政府时期,一些具有资产阶级思想的人或资产阶级人物曾担任过财政总长,如熊希龄、周学熙、梁士诒、陈锦涛、李思浩等人,他们都曾提出过一些近代理财主张,在一定程度上为政府所采纳。
北京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税收和举借内外债。
税收是主要财政收入,包括关税、常关税、盐税、田赋、厘金、统捐、工商税、各种杂捐等,其中以关税、常关税、盐税、田赋为主。关税包括进口税、出口税、过境税等。近代以来,中国关税主权已经丧失,辛亥革命后,帝国主义又将关税代付还外国债款后才交给北京政府,故实际上北京政府从关税收入中直接得到的只是关余(关税收入抵充外债本息后剩下的部分)。
从民国元年至十五年(1926年),中国关税收入共达91307万元,但其中仅民国六年(1917年)至十五年就支出偿付外债52790万元,再加上一些地方截留关税,北京政府关税实际收入大为减少。常关税收入,中华民国七年(1918年)为635。9万元,民国八年(1919年)为718。99万元,民国九年(1920年)为701。7万元,民国十年(1921年)为723。5万元。但常关税收入也常为地方截留, 迨至十一年以后,实际归诸中央收入者,仅京师税务监督署所收之款而已。 ①盐税收入,由于北京政府提高了盐税税率,故盐税收入增加不少,民国六年(1917年)盐税收入为8011万元,民国十五年达9900万元②。但从民国六年以后,地方截留盐税现象日趋严重,如民国十四年(1925年)各省截留盐税达4500万元以上,占当年盐税收入9885万元的45。5%以上。田赋收入,清代以来田赋征收混乱,北京政府曾两次清丈土地,以图整顿田赋,但收效甚微。民国八年以后,田赋收入多为地方截留。在整个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国家税收初期尚能保证,后来各省截留逐渐增多,国 税收入日减,中央财政收入受到严重影响。
举借内外债是北京政府财政收入的另一主要来源。从民国元年至十六年(1927年),北京政府共举借外债387项,借款额为12亿多银元,实收9。2亿多银元③。比较重要的外债有善后借款、铁路借款、西原借款、工矿借款等等。这个时期,内债的发行也是惊人的,从民国元年至十五年,北京政府共发行内债27种,实际发行额共为6。12亿元。此外,还有国库证券、盐余借款、国内银行短期借款、银行垫款,至民国十四年底止,这四项借款合计共达1。72亿元④。
① 贾士毅著:《民国续财政史》(一),商务印书馆 1932 年版,第 56 、57页。
② 贾德怀编:《民国财政简史》上册,商务印书馆 1941 年版,第 93 、94页。
③ 徐义生编:《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中华书局 1962 年版,第 240页。
据估计,北京政府财政收入每年约在4至5亿元之间。
北京政府的财政支出主要包括军费、偿付内外债、政务费、教育费等几类。军费是最大的财政开支,这时期战争频繁,军用浩大,以民国十四年为例,这年预算支出总额为63436万元,其中军费预算支出为29770万元,占47%①。但军费支出实际上往往超出预算。偿付内外债也是主要财政支出之一,中华民国十四年,预算偿付债务费支出为1。66亿元,占预算总支出的32%②。政务费是政府各项行政开支,其费用一般保持在每年四五千万元左右,民国十四年政务费预算支出为4028。6万元,占当年预算总支出的6。4%③。教育费支出在预算岁出各项支出中占第四五位,中华民国十四年教育费预算支出为705万元。
从北京政府财政收支来看,财政收入到后来因地方截留增多而不断减少,在财政支出中军费支出大,由于大举外债,财政上对帝国主义的依赖加深。
②金融业的发展北京政府时期,金融业发展较快。
在国家银行方面,确立了以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为两大支柱银行。民国元年四月,北京政府决定以原大清银行为基础,在北京设立中国银行筹备处。
八月,中国银行筹备处正式开业。次年四月,北京政府颁布《中国银行则例》,规定中国银行为官商合办的 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总额6000万银元,计分60万股,其中政府认垫30万股,其余由民间认购。规定中国银行营业范围为:国库证券、商业确实期票及汇票之贴现或买入;办理汇兑及发行期票;买卖生金银及外币;经营各种存款,代管证券、票据及其他一切贵重物件;代素有交易之银行、公司、商号及个人收取各种票据之款额;以金银货及生金银为抵押之借款等。还规定其具有经理国库券及募集或偿还公债事务、代理发行国家货币之责。故中国银行是北京政府的中央银行。中国银行初时实际资本不足300万元,到中华民国九年时增为1229万元,其中官股为500万元,私股中以江浙财阀拥有较多。民国三年(1914年),北京政府颁布修改的《交通银行则例》,规定交通银行为 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总额由500万两扩大为1000万两,分为10万股,其中官股占四成。规定交通银行除具有一般银行的经营业务外,还具有掌管特别会计之金库、受政府之委托分理金库、专理外款及承办其他事项等职权。故交通银行具有国家银行性质,实际上是北京政府控制下的又一家中央银行。中国、交通银行的存款在这时期增加很快,民国二年至十一年(1922年),中国银行存款由1800万元增加到1。87亿元,交通银行存款由3442万元增至7115万元。
除中国、交通两行外,北京政府还在北京成立了殖边银行、劝业银行、中国农工银行、新华储蓄银行、中国实业银行(后迁上海),在上海设立了兴华汇业银行,在成都设立了中国惠工银行等。这些银行专业性强,资金大部分靠发行股票,具有官商合营性质,但实权操在掌握主要股金的军阀、官僚、商人之手。
④ 千家驹编:《旧中国公债史资料》,中华书局 1984 年新 1版,第 10 、11页。
① 杨荫溥:《民国财政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85 年版,第 13 页表 1-17.② 《中国财政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87 年版,第 518页表 11 - 8.③ 贾士毅:《民国续财政史》(一),第 91 页。
除国家银行外,各省地方银行纷纷设立。各省银行主要由清政府设立的各省官银号改组而成,如广东省银行、江苏银行、山西省银行、富滇银行、浙江地方银行、湖北省银行、陕西省银行、河北省银行、河南省银行、四川地方银行、湖南省银行、广西银行、江西民国银行、福建东南银行等。这些银行资本主要由地方当局从地方金库中调拨,基本为官股官办,大多数对地方金融实行垄断。
在这时期,私营银行业发展也较快。辛亥革命前,中国有银行30多家,但纯粹私营的很少。辛亥革命后,私营银行发展迅速,仅民国三年至十年期间,全国新开设的私营银行有96家,其中 北四行 (盐业银行、金城银行、大陆银行、中南银行)和 南三行 (浙江兴业银行、浙江实业银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已成为颇具实力的银行。随着银行业的发展,各地还出现了银行同业组织银行公会。民国六年(1917年),北京成立了全国第一家由私营银行组织的银行公会。此后,上海、汉口、天津、苏州、杭州、哈尔滨等地银行公会相继成立。银行公会的出现,反映着新兴银行资本势力的发展。
这时期旧式信用机构钱庄也有所发展,以上海钱庄发展较为典型。民国元年上海营业的钱庄有28家,资本总额为106万两,到民国十五年发展到87家,1341万两资本。从盈利来看,民国元年21家钱庄盈利额为47万余两,平均每家23000余两;民国十四年82家钱庄盈利额为323万余两,平均每家39000余两①。
这时期随国内民族工商业的发展,信托公司和交易所作为中国金融业中的一个新兴行业开始出现。最早的信托公司出现于上海,民国十年上海首先出现了12家信托公司。最早的交易所为民国七年在北京开设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的交易所发展较猛,民国九年七月由华商组织的证券物品交易所成立,后又成立华商证券交易所、面粉交易所、杂粮油饼交易所等等。民国十年一年间,全国创立交易所达136家。信托公司和交易所是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但在资本主义经济尚不发展的中国,信托公司和交易所的膨胀,也引起金融风潮的出现,民国十年冬爆发的 信交风潮 ,造成许多信托公司和交易所纷纷倒闭,此后,信托公司和交易所所剩不多。
③对货币的整顿民国初年,货币的发行与流通非常混乱,各种银两、银元、铜元、纸币、外国银行发行的货币等同时流通,各种货币比值不等,名目繁多,阻碍着商品流通的顺利进行。为改变币制混乱状态,北京政府曾对货币进行整顿。
民国三年二月,北京政府颁布了《国币条例》和《国币施行细则》,对银币进行整顿。条例规定了国币的单位、种类、重量、成色、铸发权及流通办法。规定国币的基本单位为圆,即以库平纹银六钱四分八厘为价格单位,定名为圆。规定银币有四种,一元、半元、二角、一角,镍币有五分一种,铜币有二分、一分、五厘、一厘四种。每一银元 总重七钱二分,银七铜一 ,五角银币 总重三钱六分,银七铜三 ①。以一元银元为主币,其余为辅币,十进制计算。国币铸发权归政府所有。并成立币制局,负责新银币的铸发。
施行细则规定,公款出入必须使用国币,市面上通行的旧银角、旧铜元、旧制钱,由政府用国币兑回改铸,但在一定时期内仍允许流通;以前政府所铸发的一元银币,也由政府以国币兑回后改铸,等等。这次所铸一元新银币,因上镌袁世凯头像,一般称袁头币。袁头币发行后,由于其式样新颖,形式划一,重量成色符合既定标准,逐渐成为流通中的主币。袁头币成为主币,为后来南京国民政府实行废两改元打下了基础。
①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编:《上海钱庄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 1960年版,第 188、191 、202 页。
① 贾德怀编:《民国财政简史》下册,第 436页。
北京政府时期,纸币的发行既乱且滥,国家银行、地方银行、私人银行、外国银行都发行纸币,滥发纸币情况较严重。为统一纸币发行,北京政府于民国四年(1915年)十月公布了《取缔纸币条例》,规定禁止新设的金融机构发行纸币,停止原有的金融机构增发纸币,并限期收回其发行纸币;在中国银行内设置货币交换所,负责货币和纸币的兑换;实行领用兑换券制度,使原有发券的私营行庄,得领用中国银行券等等。但由于当时处于军阀分裂割据状态,此令很难施行,实际并无成效。
总的说来,北京政府对货币的整顿虽取得一些成绩,但效果并不理想,远未达到解决币制混乱、统一货币的目的。
2。北京政府的经济政策北京政府时期,尽管政治动荡不安,军事纷争迭起,但由于甲午战争以来中国民族工业已有所发展,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地位有所提高。民国元年以后,一些资产阶级代表人物进入政府,极力推动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而且当时实业救国的思想已逐渐深入人心。这些,促使北京政府在经济上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政策、法令。
在工矿业方面,民国三年一月,北京政府农商部颁发《公司保息条例》,规定由国家拨出专款,专备新开企业保息之用。它将被保息公司按行业分甲乙两种,甲种保息率6厘,乙种保息率5厘。这个条例的颁布,有助于民间募集资本开办企业,对新办企业有一定扶持作用。同年十一月,农商部又颁布《公司条例》,规定公司是以商行为业而设立的团体,凡公司均认为法人。
条例还详细地规定了公司的种类及业务则例。为方便公司注册,民国二年政府颁布了《公司注册章程》18条,民国三年又颁布《公司注册条例》,在公司注册条件、注册费方面都一再放宽、降低。民国三年三月至五月,农商部颁布了《矿业条例》、《矿业条例施行细则》、《矿业注册条例》等法规。
其中《矿业条例》规定,凡民国人民或依中华民国法律成立之法人,得依本条例取得矿业权,允许人民开采的矿产共有3类62种。条例放宽了对民族资本开矿的限制,如对金、银、铜、煤、铁等重要矿产的开采规定,不论是否拥有地面的所有权,以先呈请矿业权者优先。这些条例的颁行,对于鼓励民间投资工矿业,办厂开矿,起了推动作用。
在商业方面,进行商业立法,以法律形式整顿商业,鼓励其发展。民国三年废除了清政府颁行的《商人通例》,制订颁行新的《商人通例》。新的《商人通例》对于商业的范围、商人的名称、性质、经商者的条件、商业注册登记、商业经营帐簿、商业雇员、代理商的性质及业务范围等都有详细规定。同年还颁发了《商人通例施行细则》、《商业注册规则》、《商业注册规则施行细则》等条令。这些法规对整顿和发展商业具有推动作用。针对民元以来商会增多的情形,为加强对商会的管理,民国三年九月颁布了《商会法》,明确商会是编查商号、发展商业、维持商务、补助商政、裁判商事、议定商律、商税及议结商约的团体组织。在商品销售方面,提倡使用国货,以促进国货的销售。农商部曾劝令各部所辖局署厂校,限购洋货,以重国货。
民国四年十月,农商部在北京举办大规模的国货展览会,参展国货产品约10万件,全国18个省都有产品参加。这一展览会的举行,大大提高了国货的声誉。为提高国货在国际上的知名度,政府还多次组织中国产品参加国际博览会,如巴拿马国际博览会、日本大正博览会,一些中国产品在这些赛会上获奖,受到了好评。这些对于国货的销售和民族工业的发展,都有促进作用。
在农林牧等方面,鼓励开垦荒地,奖励种植经济作物和改良牲畜良种。
民国三年,农商部颁布《国有荒地承垦条例》,规定凡国有荒地,除政府认为有特别使用之目的外,均准人民按照本条例承垦,对人民开垦国有荒地的承垦权予以承认。同年,农商部还颁布了《植棉制糖牧羊奖励条例》,对种植经济作物、改良羊种者给以奖励。如规定,扩充植棉者,每亩奖银二角;改良植棉者,每亩奖银三角;种植糖原料者,蔗田每亩补助苗银三角、肥料银六角,甜菜田每亩补助甜菜种银一角、肥料银三角;牧场改良羊种者,每百头奖银三十元。此外,还在各地创办棉、糖、林、牧等各种试验场,以推动农林牧的发展。
北京政府的经济政策,从总体上来看,有利于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但由于北京政府制订的许多经济法令、条规并不完备,而且在实行中也由于种种原因难以全部落实,故这些政策有很大局限性。
3。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辛亥革命推翻了满清统治,结束了绵延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资产阶级革命冲击着封建制度的罗网,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随着中华民国的建立,许多人认为发展民族工商业以强国富民的时机已经来到,兴办实业之风在社会上掀起。同时,南京临时政府和北京政府的一系列发展民族工商业的政策、措施,鼓舞了不少资本家,他们欲乘此机会,大展鸿图,发达实业。投资近代工业所产生的巨大利润也吸引着不少投资者。中华民国三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因忙于彼此间的战争,暂时放松了对中国的经济侵略,对华资本输出和商品输出有所减少,从而减轻了中国民族工业产品在市场上的压力,使中国民族工业得到了发展的良机。由于以上因素,在中华民国建立后,中国民族工商业得到了发展。从清道光二十年(1840年)至清宣统三年(1911年)的62年中,中国历年所创设资本额在1万元以上的工矿企业共约951家,创办资本总额共计20380。5万元,而从民国元年至十六年的16年中,所创设的资本额在1万元以上的工矿企业共约1984家,创办资本总额约为45895。5万元①。其中,民国元年至二年,新设企业16。4家,创办资本额共2396。9万元,年均82家,年均创办资本额1198。5万元;民国三年至七年,新设企业539家,创办资本额共11934万元,年均107。8家,2386。8万元;民国八年至十一年(1922年),新设企业673家,创办资本额共21235。3万元,年均168。25家,5308。8万元,民国十二年(1923年)至十六年(1927年),新设企业共608家,创办资本总额约10322。7万元,年均121。6家,2064。5万元②。从发展速度来看,民国三年至七年,发展较快,民国八年至十一年,发展最快,民国十一年后发展缓慢下来,但仍在发展。可以说,从民国三年至十一年,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达到了一个 黄金时代.据统计,民国二年以前,中国近代工厂有698家,资本额为33082。4万元,工人有27万余人,民国九年以前分别增为工厂1759家,资本50062万元,工人55万人③。
① 杜恂诚:《民族资本主义与旧中国政府》,上海社科院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107页表 7. ② 同上。
①民族近代工矿业的发展这时期民族资本主义工矿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棉纺织业、面粉业、卷烟业、火柴业、造纸工业、化学工业、机械工业、电力工业等部门的发展。
棉纺织业:这是当时民族工业中最主要的一个工业行业,也是当时发展最快的一个工业部门。其发展主要在民国三年至十一年之间。民国二年,全国有纱锭836828枚,布机5980台;民国五年,有纱锭1238152枚,布机9030台;民国八年,有纱锭2366722枚,布机13796台;民国十一年,有纱锭3266546枚,布机16224台;民国十六年,有纱锭3674690枚,布机29788台①。从以上数字可看出,在民国二年至十一年这段时期中,纱锭数猛增2。9倍,布机数增加1。71倍。这时期棉纺织业发展较快的原因在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垄断中国棉纺市场的英国棉纺织品进口减少;民国七年后,棉纱关税有所提高,棉纱进口数量减少;国内棉纱、纱布价格上涨,棉纺织业利润高;棉纺织业投资小,见效快。这些因素刺激着民族资本大力增加对棉纺织业的投资。民国元年至十六年,民族资本共设纱厂86家,创办资本额共13670万元,占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至民国十六年所设110家纱厂中的78。2%,占这110家纱厂创办资本总额15533万元中的88%②。
这时期的主要棉纺织企业:申新纺织系统:这是由荣宗敬、荣德生兄弟建立起来的当时民族资本中较大的一个棉纺企业组织。民国四年,荣氏兄弟在上海创办申新第一厂,次年正式生产。到民国十六年,荣氏申新纺织系统共有纱厂6个,其中以申新一、三、四厂的设备较好,规模较大。申新纺织系统这时期发展非常快,从民国四年到十一年止,它从一厂发展到四厂,纱锭从12960枚增到134907枚,增加9。4倍,布机从350台(民国六年)增到1615台,增加了3。6倍,棉纱产量从9723件(民国六年)增至80356件,增加7。2倍,棉布产量从29002匹(民国六年)增至359530匹,增加11。4倍。
大生纺织系统:这也是当时中国民族资本中较大的一个棉纺企业组织。
清光绪年间,著名实业家张謇在南通创办大生第一纱厂、第二纱厂。民国十年,张謇又在江苏海门长乐镇设大生第三厂。民国十三年,又在南通设大生第八厂。大生纺织系统共有4个厂。
华新纺织系统:这是当时中国北方最大的棉纺业组织,为官僚实业家周学熙创办。民国七年,周学熙在天津创设华新纺织厂,民国八年又在青岛成立华新纺织厂,民国十一年又在唐山、河南汲县设立华新纱厂。
永安纺织公司:这是当时上海较大的一家纺织企业,民国五年由实业家郭乐、郭顺创设于上海。到民国十七年,已有3个纺织厂。
从这时期棉纺织业的发展来看,其分布范围比过去扩大,以前多集中在上海及其邻近地区,现已扩展到东北、华北、华中等地,天津、武汉也成为棉纺织业中心。棉纺织业中已形成了一些资本较雄厚的集团,如申新、大生、永安、华新等纺织系统。在棉纺织业发展中也有曲折,在民国十二年、十三年等几年中,由于纱厂设立较多,引起花贵纱贱,使一些纱厂减产甚至倒闭,但到民国十五年后,发展又顺利起来。
③ 陈真等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三联书店 1957 年版,第55、56页。
① 陈真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四辑,三联书店 1961 年版,第 201页。
② 杜恂诚:《民族资本主义与旧中国政府》,第 109页。
面粉工业:这时期面粉业的发展也十分突出,进入了勃兴时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欧洲国家面粉输出锐减,而且为满足战争需要,还要进口面粉。因此,中国面粉的进出口贸易发生很大变化,由入超变为出超,民国二年中国面粉出口只有13。9万担,民国九年增到396万担,出超达345万担。同时,国内对机制面粉的需求量也在增加,机制面粉销路很好。由于面粉市场的扩大,面粉价格上涨,面粉业利润较高,也刺激了面粉业的发展。
民国二年全国面粉厂共有56家,资本额共805万元,每昼夜生产能力6。56万袋,民国八年增到面粉厂99家,资本额增达2043。5万元,每昼夜生产能力为15。6万袋,民国十年,面粉厂增至122家,资本额超过3000万元,每昼夜生产能力达到23。4万袋。在民国元年至十年的9年间,面粉业的资本额和生产能力,都增加了三倍以上。面粉产量,民国元年至九年间,约增加4。17倍,年均增长率为22。8%①。到民国十七年,全国新式面粉厂共有193家,上海、无锡、济南、天津、哈尔滨等地成为了全国面粉工业中心。
这时期面粉工业中,虽然大多数面粉厂规模不大,资本不多,但也出现了一些大型面粉厂,如在民国三年至十年间,上海、济南、无锡、天津等处资本在50万元以上的大型面粉厂有18家,其中100万元以上的有5家,这在以前从未有过。这时期以荣宗敬、荣德生兄弟为主体的茂新、福新面粉公司的发展最引人注目。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荣氏兄弟与人合资在家乡无锡建成保兴面粉厂,每昼夜生产面粉300袋,后改名为茂兴面粉厂,规模也加以扩大。民国二年,荣氏兄弟在上海建成福新面粉厂,即福新一厂,日产面粉1200袋。民国三年又建成福新二厂,民国五年建成福新三厂,民国四年收买无锡中兴面粉厂,改为福新四厂,民国七年在汉口创设福新五厂,民国八年买下无锡华兴粉厂,改称福新六厂,同年在上海创设福新七厂,民国十年在上海建成福新八厂。民国七年买下惠元粉厂,改为茂新二厂,民国八年在无锡设茂新三厂,民国九年在济南建成茂新四厂。到民国十年止,荣家投资开设的面粉厂达12个之多,共拥有粉磨301部,日生产面粉能力76000袋,占全国中外面粉厂生产能力的23。4%,占全国民族资本面粉厂生产能力的31。4%①。荣氏兄弟在当时被誉为 面粉大王.卷烟工业: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民族卷烟工业已开始兴起,但发展缓慢,中国烟草市场为势力强大的英美烟草公司所垄断。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民族卷烟业发展徒增。其中以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发展较为突出,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简照南、简玉阶兄弟在香港创办南洋烟草公司,清宣统元年(1909年)改名为南洋兄弟烟草公司,该公司创办数年来,历经坎坷,发展不顺。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外国卷烟进口减少,该公司产品销路大增,该公司也趁此扩大规模。民国五年,该公司在上海设厂,在广州、北京、汉口等地设立分公司,其营业不断扩大。民国元年,该公司销售额为43万港元,民国九年达2500余万港元,年利润由5。2万港元增加达480万港元。该公司初创时,资本为10万元,到民国八年时已增达1500万元。这时期,南洋兄弟烟草公司成为民族卷烟业中规模最大的一家企业。
① 祝慈寿:《中国近代工业史》,重庆出版社 1989 年版,第 533、528 、529 页。
① 许维雍等:《荣家企业发展史》,人民出版社 1985 年版,第 20 页。
火柴工业:这时期火柴业发展较快,遍及全国大部分地区。民国元年以前,全国有民族资本火柴厂40家,资本共280万元,民国十年增加到129家,745万元,民国十一年又增加到135家,800万元。到民国十六年止,民族资本火柴厂资本额在1万元以上的达153家,资本共约1135。4万元。民族火柴工业虽然发展较快,但在原料和生产技术方面依赖外国的局面并未改变,而且民族火柴工业仍然面临着称霸于世界的瑞典火柴的强大威胁。这时期较著名的民族火柴企业有北京、天津的丹华火柴公司、上海的荧昌、中华火柴公司、武汉的燮昌火柴公司等。
造纸工业:中国新式造纸工业始于清末,民元以后,民营造纸厂增多,据民国八年统计,全国共有机器造纸厂7家,资本176。5万元①。民国十三年,造纸厂达14家,资本总额为501。9万元,年产量为36634吨②。上海是当时的造纸工业中心,中国造纸工业的天章、龙章、竟成、江南等几家大厂都在上海。
化学工业:这时期是中国化学工业的重要发展时期,出现了一些新的门类,如酸碱、染料、涂料、西药、搪瓷等,这个时期是中国化学工业真正起步的时期。有 南吴北范 之称的爱国实业家吴蕴初、范旭东分别在南方、北方建立了规模较大的化工企业。民国三年,范旭东在天津塘沽创立久大精盐公司,先后在塘沽设立6个厂。中华民国六年,范旭东又在塘沽设立永利制碱公司,并聘请化学专家侯德榜为总工程师。永利后来成为中国最大的制造纯碱的化工企业。吴蕴初于民国十二年在上海设立天厨味精厂,其产品 味精 打败日货 味の素 ,产品远销东南亚。
机械工业和电力工业:在机械工业方面,民国二年前,包括机器制造、修配在内的五金机械厂共有101家,资本共3122万元,另有军械工厂23家,资本12800万元。到民国九年以前,全国共有民用机械厂252家,资本共3888。5万元①。机械工业的门类也有所扩大,在制造车床、缫丝机、棉纺机器、印刷机、小型柴油动力机等方面都有工厂制造。电力业的发展也很快,民国元年至九年,全国华商电厂由33家发展到70余家,发电量由1。2万瓩增为2。9万瓩。但华商电厂与外资电厂相比,仍显落后。
钢铁业和采矿业: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国际市场钢铁需求量增大,也促使国内钢铁业的发展。到民国十六年,全国钢铁厂有11家,其中华资的7家,借用外资的2家,中日合资的1家,日资的1家。从产量来看,民国元年,全国钢产量2521吨,生铁产量177989吨;民国十年,钢产量76800吨,生铁产量399413吨;民国十六年,钢产量30000吨,生铁产量436815吨②。其中,钢产量波动较大,生铁产量稳步增加。这时期民族钢铁工业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政府投资。在采矿业方面,这时期采煤业发展较快。民国元年全国煤产量900万吨;民国五年为1590万吨,其中民营新式煤矿产量为115万吨,小煤窑产量为602万吨,官营煤矿产量为176万吨,外资、中外合资煤矿产量为697万吨;民国十六年煤产量为2400万吨,其中民营新式煤矿产量为417。5万吨。比较大的煤矿有江西萍乡煤矿、山东中兴煤矿公司、辽宁抚顺煤矿公司、河北开滦矿务局、门头沟煤矿等。但这时期,一些大煤矿却为外商控制,如英商控制了开滦矿务局、门头沟煤矿,日本控制了抚顺煤矿等。在20年代中期,在年产量20万吨以上的15家大煤矿中,外资、中外合资的占7家,华资占8家。此外,在采矿业中,铁矿、有色金属矿业也有所发展。
① 陈真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四辑,第 589页。
② 《中国近代造纸工业史》,上海社科院出版社 1989 年版,第 106-111页。
① 陈真等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三联书店 1957 年版,第55-56 页附表。
② 严中平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 141-142页表 26.
除以上工业外,这时期肥皂工业、制药工业、油漆工业、水泥工业、化妆品工业等都有所发展。
②商业和外贸的发展这时期商品经济进一步得到发展,农产品、工业品、手工业品的商品化在扩大,长途贩运贸易增加。市场经济也在逐渐扩大,许多新兴商埠兴起,形成以某一城市为中心的商业经济区域。新兴商业发展较快,自民国以来,在沿海、沿江一些大城市中,如广州、上海、天津、青岛、武汉、重庆等地,现代商业发展迅速,出现了一批新式的大型百货商店,其经营范围已经以工业品为主了。在新式商业发展中,从这个时期起出现了一批现代大型商业百货公司,如著名的先施公司、永安公司、新新公司等。
先施公司: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侨商马应彪在香港创设先施公司,清宣统三年(1911年)又在广州开设先施分公司,民国六年,在上海又开设先施分公司。上海先施公司资本为200万元港币,其中侨资占90%以上。
永安公司: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侨商郭乐、郭泉兄弟在香港开设永安公司,民国七年,在上海设立永安分公司。上海永安公司资本初为200万港币,后增到1250万元,其中侨资占91。3%。永安公司以经营百货为主,兼营娱乐场所、旅馆等。
新新公司:由广东商人刘锡基发起,民国十五年一月在上海开业,资本352万元。
上海的先施、永安、新新公司都处在繁华的南京路上,为当时上海三大百货公司。
除了一些大型商业百货公司外,也还有一些中型百货公司。如建立于民国十五年六月的上海丽华公司,属于中型百货公司,经营以中、低档洋货为主。
这时期对外贸易仍呈增长趋势,进、出口额都有增长。清宣统三年进出口总值为5。5亿美元,其中进口值3。06亿美元,出口值2。45亿美元;民国八年进出口总值为17。76亿美元,其中进口值8。99亿美元,出口值8。76亿美元;民国十三年进出口总值为14。49亿美元,其中进口值8。24亿美元,出口值6。25亿美元;民国十六年进出口总值为13。32亿美元,其中进口值6。98亿美元,出口值6。33亿美元①。这时期尽管对外贸易有一定起伏,但都比民国前有较大增加。
① 杨端六等编:《六十五年来中国国际贸易统计》,第 2页第二表。
③交通运输业的发展铁路:孙中山在辞去临时大总统职务后,曾一度把主要精力放在修建铁路上,他提出在10年内修筑20万公里铁路的计划,并在上海成立中国铁路总公司。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和袁世凯的破坏,孙的这一计划无法进行。袁世凯及袁以后的北京政府曾以修铁路为名大肆向外国借款,民国元年至十六年的16年间,北京政府共借铁路外债33 230万元,实收31 319万元②。
但大量铁路外债被挪军费等开支,故所修铁路有限,这时期共修铁路3422。4公里,平均每年修建213。89公里,全国通车总里程为13040。48公里③。这时期完成了粤汉路湘鄂段、陇海路洛阳至灵宝段、开封至连云港段、云南的个旧- 碧色寨- 石屏铁路、东北的打虎山- 通辽铁路、洮南- 昂昂溪铁路、京绥路大部分等等。民国元年至四年,北京政府推行铁路国有化计划,并取缔民办铁路,将8条省办铁路收归国有。这时期铁路运力随铁路线的增加而提高,民国元年运客162 330万人公里,运货243 233万吨公里,民国十六年运客266 321万人公里,运货266051万吨公里①。
航运:这时期民族航运业发展快,清宣统三年,全国共有民族航运公司596家,资本额2184。4万元,轮船1092艘,总吨位147087吨,到民国十年,公司数为1328家,资本额达9000万元,轮船达2332艘,总吨位达489190吨②,分别比清宣统三年增加1。23倍,3。1倍,1。13倍,2。32倍。在民族航运企业中,国家资本经营的有轮船招商局、裕丰航业公司、戊通航业公司3家,后两家为这时期新办。轮船招商局仍为当时中国最大的民族资本航运企业,但其经营长期不景气,民国九年轮船招商局轮船总吨位为6万吨。民营航运业发展较快,如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设于烟台的政记轮船公司,清宣统三年只有资本8万元,民国九年改为有限公司,资本扩大到1000万元,经营航线扩大到沿海各大商埠,并往来长江各口,到民国十四年时,该公司自有轮船及租用的轮船达28艘,总吨位达31700余吨。虞洽卿于民国二年在上海创办三北轮埠公司,创办时资本仅20万元,轮船只有一艘,民国十五年时有大轮20艘,总吨位达25289吨,经营航线甚至远及海参崴、仰光等地。
私营航运企业已作为一支新兴力量进入中国航运业中。
公路运输:中国汽车营业运输出现于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这年德商在青岛开办了由市区到崂山柳村台的短途客运,是为中国汽车营业运输之始。民初,汽车运输发展很快,在各地兴起。民国二年湖南修筑了长沙至湘潭的公路,是为中国第一条连接城市之间的公路。从民元至民国十六年,各地先后修筑公路共计29 170公里,各种汽车由294辆增加到18677辆。汽车运输已不局限于城市和短途运输,而开始向长途运输方面发展。随汽车运营的增加,政府为加强管理,于民国七年七八月由交通部公布《长途汽车公司条例》、《长途汽车公司营业规则》、《长途汽车公司发给执照规则》。
这些条例、规则成为中国最早的有关汽车运输的管理规章。这时期,公路运输虽已兴起,但还处于初创阶段,汽车还不很多,公路路况较差,公路运输在交通运输业中的地位还不重要。
② 徐义生编:《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中华书局 1962 年版,第 114-232页。
③ 严中平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 180、207 页。
① 严中平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 180、207 页。
② 樊百川:《中国轮船航运业的兴起》,四川人民出版社 1985 年版,第470-471 页。
④邮政电信的发展民国建立后,交通部设立了邮政总局。民国二年,邮政总局对全国邮区作了一次重新划分,全国共设22个邮区。民国元年时邮政机构有6816家,年收寄邮件1。32亿件,营业收入357万元。到民国十六年邮政机构增到42994个,年收寄邮件5。8亿件,营业收入2780万元①。邮局的业务范围除普通信函外,先后开办商务传单、保险信函、邮政储金、邮传电报、国际信函及航空邮政业务、箱匣业务等。民国三年,中国邮政加入万国邮政联盟,中国邮政开始迈向世界。
这时期电信业务也有发展。电话方面,民国三年全国主要城市大多有了市内电话。民国元年,全国电话装机数有1万部,民国十三年为3。3万部,营业收入由98。5万元增为253。6万元②。电信方面,除普通电报外,增加了特种电报业务。据统计,民国元年全国共有电报局所565个,电报线路6万余公里,到民国十二年发展到电报局所共959个,电线里程近8万公里,年营业收入达1185万元,年盈利730万元①。
这时期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特点:(一)前期发展快,后期发展慢。
(二)轻工业发展较快,特别是在棉纺业、面粉业等部门;重工业发展缓慢。
(三)虽然在地区分布上比以前有所扩展,内地城市工商业也有发展,但工商业企业仍然集中在沿海、沿江等大城市。截至民国十六年止,全国2909家工业企业中,上海有606家,占20。8%,武汉有174家,占6%,上海、天津、武汉、无锡、北京、广州、奉天、重庆8大工业城市共有工业企业1150家,占39。5%②。可见,工业企业的分布仍很集中。(四)出现了一些跨行业的资本集团,如荣家资本集团、永安资本集团、周学熙资本集团等。并且这些资本集团在一些行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这时期民族资本主义经济虽得到发展,但仍是弱小的,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仍不大。民国九年,农业总产值为165。2亿元,工矿业总产值为53。83亿元,工农业总产值共219。03亿元,近代工业总产值为10。66亿元,只占工农业总产值的4。87%。这即是说,在20年代初,中国资本主义发展水平只有5%左右。在工业生产总值中,近代工业所占不到20%,而手工业所占则为80%强,这年手工业总产值约为43。17亿元,其中工场手工业占30%,即12。95亿元。若以近代工业和工场手工业反映资本主义发展水平,近代工业、工场手工业总产值为23。61亿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10。8%,即使这样,资本主义发展水平也只有10%左右①。中国近代工业还存在着规模小、技术差、设备落后、资金不足等种种弱点。
4。农村经济的变化甲午中日战争之后,中国农村经济中小农经济仍占统治地位,但由于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农业资本主义经济的兴起,主要表现为富农经济、经营地主经济的滋长、垦殖公司的出现。到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农业资本主义经济有所发展。
中国近代农业资本主义经济主要是富农经济。富农经济的发展是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和农村自然经济解体的结果。富农经济按其土地占有关系和使用方式,又可分为旧式富农和新式富农。旧式富农一般占有土地不多,亲自参加劳动,雇佣长、短工,这种富农一方面雇工经营土地,兼营商业和高利贷,另一方面又出租部分土地;新式富农则租地主土地雇工耕种,类似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租地农场主,这种富农经济属于完全意义的资本主义农业经济,但在中国的数量不多,主要出现在大城市附近,从事某种经济作物或园艺作物的种植以及饲养家禽、家畜、蜜蜂等。民国时期富农经济虽有所发展,但在农业经济中的比重不大,富农一般在农村总户数中只占5%。据吉林、黑龙江52县调查,民国十四年富农和经营地主户数占农民总户数的14%,占有耕地总面积的52%。民国十八年(1929年)无锡20村,富农仅占总户数的5。6%,占耕地面积的17。7%,平均每户占有土地21亩①。富农经济在农村中虽代表着一种新的生产发展趋向,但受封建经济的束缚、影响很大,富农在资本积累、土地扩大后,大多扩大土地出租,以获取稳定的地租剥削,从而转变为租佃地主,由富农转变为农业资本家者很少。
① 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经济发展史》上册,近代中国出版社 1983 年版,第 170-171页。
① 同上书,第 175页。
② 杜恂诚著:《民族资本主义与旧中国政府》,第 254页表 19.① 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述略》,《中华学术论文集》,中华书局 1981 年版,第 333-334页。
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也促使地主经济发生分化。甲午战后,一些地主雇工种植商品作物,而自己不参加劳动,他们不同于依靠出租土地收取地租剥削农民的租佃地主,而成为经营地主。经营地主由于雇工经营,对生产比较关心,产品部分地作为商品而生产,故有向资本主义经济转化的性质。
在20世纪初,出现了垦殖公司这种农业资本主义经济形式,民元以后垦殖公司有较大发展。据民国元年统计,全国17个省登记成立的垦殖公司有71家,资金共635万元。民国元年至十年,江苏、安徽、浙江、山东、河南、山西、吉林、察哈尔8省统计,农业垦殖公司由59家发展为100家,投资额由286万元增到1245万元②。这些垦殖公司投资者主要为军阀、官僚、买办商人、华侨、工业资本家,但这些公司完全采用资本主义方式经营的极少,许多公司领荒后即放佃收租。此外,不少投资者的目的是为了贱价领取官荒地,然后高价出售。因此,垦殖公司发展虽快,但真正进行资本主义经营的却不多。到30年代,这些垦殖公司衰落下去。
这时期农村中资本主义经济虽有一定发展,但由于中国农村社会封建经济仍占主导地位,这种发展受到很大制约,农业资本主义经济无发展前途,无论富农经济、经营地主、垦殖公司等大都呈现出向封建地主转化的发展趋势。
5。帝国主义经济侵略的继续①战后帝国主义的对华经济侵略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帝国主义因忙于战争曾一度放松了对中国的经济侵略。战后,帝国主义势力卷土重来,加紧了对中国的经济侵略。
战后,外国商品大量涌入。民国八年净进口货值为64699万海关两,入超1618万海关两,民国十五年净进口货值为112422万海关两,入超达25992万海关两①,净进口货值和入超额分别比民国八年增加73%和1506%。外国对华资本输出也迅速增加。据统计,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至民国九年,帝国主义在华开办的企业有28家,平均每年约2家,而民国十年至十九年(1930年)开办的企业有54家,平均每年约5家②。在华外资纱厂纱锭数,民国七年为48。69万枚,到民国十三年达到118。32万枚,6年中增加了近1。5倍③。在对华投资中,重点已不集中于修铁路和贸易往来,而是转向了工矿业,其中又着重于煤矿、铁矿、冶金等方面。英国在这时期先后控制了16家煤矿、铁矿和有色金属矿的开采权。英国势力控制下的煤矿产量,民国二年为248。877万吨,民国八年增为430。7万吨,占全国煤矿总产量的21。9%④。
① 严中平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 270页表 9. ②章有义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二辑,三联书店 1957 年版,第 340-341页。
① 杨端六等编:《六十五年来中国国际贸易统计》,第一表。
② 吴承明:《帝国主义在旧中国的投资》,人民出版社 1958 年版,第 45页。
在大战中及战后,外国在华银行增加也尤为迅速。民国三年至十五年,各国在华设立了16个银行、50个分行,而在中华民国三年前,只有9个总行。外国在华许多重要银行是在民国六年以后设立的,如日本的三井银行、三菱银行,英国的大英银行、通济隆银行,美国的运通银行、友华银行、大通银行,荷兰的安达银行,意大利的华义银行等等。这些外国银行,通过对华贷款和投资,控制着中国政府的财政与金融。
②日、美加紧对华经济侵略大战结束后,由于帝俄被十月革命推翻,德国战败,一厥不振,法国在大战中损失较大,有待恢复,故这三国对华经济侵略的力量受到较大削弱。
战后帝国主义对华经济侵略的最主要国家由过去的英、德、俄、法、日、美6国变为英、日、美3国。而在这三国中,以日、美对华经济侵略的加剧最为显著。
日本:在对华商品输出方面,民国八年,日本对华商品输出达到高峰,这年日本输入中国的商品价值总额为24694万海关两,而中国输出日本的商品价值总额为19501万海关两,中国对日外贸入超达5193万海关两①。这年中日贸易额占日本外贸总额的18%,占中国外贸总额的33。7%②。在对华资本输出方面,主要有二,一是对北京政府大量借款,二是对华进行产业投资。
在借款上,仅在日本寺内内阁任期内(1916年10月至1918年9月),对华借款总额达38645万日元,其中对中央政府借款27986万日元,对地方政府借款1857万日元③。通过借款,日本在华取得了一系列经济特权。在产业投资上,日本增加也快,这时期日本对华产业投资主要在棉纺织业、矿产业和交通业部门。民国三年日本在华纱厂有2家,拥有纱锭数近9。6万枚,民国十四年,日本在华纱厂增加到30家,拥有纱锭数126。8万枚①,十年间日本在华纺织业是成10倍的增长。这时期中国较大的煤铁矿业,也几乎处于日本势力控制之下,日资控制下的产煤量占中国产煤量的30%左右,日资控制下的铁矿产量几乎占中国铁矿产量的100%。在交通业方面,这时期日本控制了东北、华北的一些主要铁路。日本在华轮船航运业也在发展,日清汽船株式会社在长江航线的轮船吨位,民国三年为25260吨,民国七年增达3210千吨,它与英国的太古、怡和公司和中国的轮船招商局同为长江航运的四大轮船公司。日资大连汽船株式会社初创时仅有轮船吨位3200吨,民国十七年发展到10万吨。
③ 严中平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 134-135页,第 126页。
④ 同上。
① 杨端六等编:《六十五年来中国国际贸易统计》,第 105页。
② 杜恂诚著:《日本在旧中国的投资》,上海社科院出版社 1986 年版,第 373页。
③ 同上书,第 430页。
① 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科学出版社 1955 年版,第 177页。
美国:在对华商品输出方面,增加快。民国二年,美国对华贸易额为3500万海关两,民国八年增为10800万海关两。美国在华设立的商社也迅速增加,民国二年有136家,中华民国八年达309家。在资本输出上,美国也利用时机扩大在中国的投资,美国在华投资主要集中于毛纺织、化学、食品、电力工业等部门。民国三年美国对华投资仅9910万美元,民国十九年(1930年)
达28570万美元,增加了近2倍②。美国政府为鼓励国人对华投资,民国十一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对华贸易法》,鼓励美国公司扩大在华投资。
战后帝国主义加紧侵略中国,阻碍了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中国民族工业受到帝国主义经济侵略的巨大打击。首先,中国民族工业在大战中暂时取得的一些商品市场,这时候不断遭到丧失。如面粉业,从中华民国四年至十年,在对外贸易中,中国面粉年年出超,但民国十一年后,由于洋面进口增加,洋面充斥中国市场,使中国面粉由出超变为入超。由于外国商品的冲击,本国民族工业品市场缩小。其次,在外国商品输入增多、投资加大的情况下,民族工业发展举步维艰。如纺织业,民国八年民族纺织企业每包纱的利润高达70。56元,但在外国纺织品输入和在华外资纺织企业产品的冲击下,到民国十一年每包纱竟亏损20。63元①。一些华资纱厂处境困难,甚至遭到外资企业兼并,如上海宝成一、二厂及华丰纺织厂、天津裕大纱厂、裕源纺织厂等,因向日商借款无力归还,最终为日商所收买。著名实业家穆藕初等创办的豫丰纱厂因无力偿还美国慎昌洋行的借款,而为慎昌洋行所接收。在外国资本的压力下,中国民族工业道路坎坷。
6。广州、武汉革命政府的财政经济①广州革命政府的财政经济民国六年至十二年间,孙中山曾先后三次在广州建立革命政权,与北洋军阀控制的北京政府相抗衡。前两次建立的政权,因军务繁忙,政权存在时间也短暂,故未建立起统一的财政金融组织体系。民国十二年二月孙中山在广州设立大元帅府,这是孙中山第三次在广州建立革命政权。此后,广州革命政府在致力于军政、党政的统一中,也着手对财政进行整顿。广州革命政府于民国十三年一月成立财政委员会,作为整顿和统一管理财政的机构。次年七月广州大元帅府改组为国民政府,国民政府下设有财政部,作为统一管理财政的机构,廖仲恺、宋子文先后任财政部长。国民政府成立后,进一步对两广财政进行整顿和统一。
首先,整顿和统一两广财政收支。民国十四年七月,广东省政府财政厅发出训令,规定从七月十五日起,所有财政收入由法定征收机关征收管理,任何文武官员不得擅自征收截留。民国十五年三月,国民政府通过两广统一案,规定两广财政均受国民政府指导监督。同月,国民政府公布了修正统一军民财政条例,禁止地方擅自征收或截留租税及各项收入。经过整顿,两广财政渐趋统一,国民政府收入增加。民国十四年十月至十五年九月的一年中,广州国民政府总收入为8020万元,月均收入约670万元,与民国十三年全年收入789万元相比,增加了9倍①。在统一财政收入的同时,又进行统一财政支出,对军费、行政费支出作了整顿和统一。民国十四年十月至十五年九月止,国民政府财政总支出为7829。7万元,其中军费支出最多,为6129。5万元,占78。3%,行政费用支出为1086。5万元,占13。9%②。
② 吴承明:《帝国主义在旧中国的投资》,第 45 页。
① 严中平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 165页。
①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四辑下册,江苏古籍出版社 1986 年版,第 1400 页。
其次,整顿各项税收,清理田赋册。当时广东各地驻军随意截留税收,地方官员也贪污中饱,致使税收收入减少。广州国民政府成立后,在财政部长兼广东省财政厅长宋子文的主持下,对各项税收进行整顿。在盐务方面,将盐务总处直辖财政部,招商承包盐的运销。在盐产场,取缔盐走私,对盐户发给盐证。在印花税方面,设印花总处,归财政部管辖。对各项税捐,民国十三年下半年就取消了土丝捐、面粉捐等不合理的征收,国民政府成立后又取消田赋附加税,停止预征钱粮等。在筹饷方面,为保证北伐军需供应,民国十四年十二月,设筹饷总处,负责筹饷。在田赋清理方面,专门设立田赋清理处,进行田赋登记清理,并责成地方解缴钱粮于国民政府。通过对各项税收的整顿、清理,国民政府、广东省各项税收有很大增加。
再次,整顿金融,改善币制。民国十三年8月,广州革命政府决定成立中央银行,并决定发行1000万元中央银行公债作为资金,中央银行有代理国家金库、负责国库收支、发行货币、兑换金银、管理外汇等权限。针对两广地区货币混乱影响市场交易的状况,广东省政府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如由财政厅拨专款,重开造币厂,铸造合法国币。造币厂铸造了正面印有大元帅孙中山的头像,背面印有党旗党徽的新银元,并将其定为标准币;健全中央银行管理,除其原有职权外,还可整理币制,兑换流通货币;严厉打击私铸货币等等。这些措施对于两广货币的统一起了促进作用。
在两广财政的统一中,革命政府也积极扶持两广地区经济的发展。
在工业生产方面:广东省商务厅提出了一系列扶持和发展工业和手工业生产的政策,如鼓励民间集资组织公司开采北江煤矿,并减免其税捐,核减其运价,使开采者有利可图。组织恢复士敏土厂的生产,此厂系清光绪三十四年建立,是国内较大水泥厂之一,民国十三年停产,广州革命政府积极组织恢复生产,民国十四年该厂生产恢复。为鼓励生产,商务厅还设立商品陈列所,征集各地工业产品和手工业产品,分别陈列展览,并开设商品展览会,比赛审查产品的优劣,奖励优质产品。为有利于国货的销售,政府明令减免国货产品杂捐,取缔河道抽收行水等等。在革命政府的扶持下,广东工业、手工业生产发展较快,如民国十五年全省陶瓷产品产值达500余万元,出口纸伞达239。3万余把,比以前增加都较大。
在交通运输方面,广州革命政府也非常重视。当时广东铁路有3条,即广九路、广三路、粤汉路(只通到韶关),政府对铁路运输积极保护,保障铁路收入,确保铁路运输顺利进行,并多次发布命令禁止军队骚扰铁路,明确军警护路任务,确定粤汉铁路收入分配,军费占四成,养路费占六成。在海港建设上,民国十五年二月,广东省政府设立黄埔开港计划委员会,以建设厅长孙科为主任,财政厅长兼商务厅长宋子文、农工厅长陈公博、市政委员长伍朝枢为委员,负责黄埔海港的建港筹划。国民政府还批准成立 黄埔商埠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黄埔海港的具体建设。由于该港修建计划宠大,到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才开始建设。
② 同上。
在农业生产方面,革命政府把解决农民问题作为发展农业生产的重要问题。民国十三年初孙中山在关于三民主义的系统讲演中,在谈到农民问题时指出:我们解决农民的痛苦,归结是要耕者有其田。这个意思,就是要农民得到自己的劳动成果,要这种劳动的成果不令别人夺去了。 ①民国十四年三月,广州革命政府发表《对农民运动第二次宣言》,一方面宣称 对于农民运动即主张全力助其开展,辅其经济,使日趋于发达 ,另一方面宣布要 严定田赋地税之法定额,禁止一切额外征收 , 清查户口, 整理耕地,调整粮食之产销,以谋民食之均足。改良农村组织,增进农人生活,由国家规定土地法、土地使用法、土地征收法及地价税 ②。为解除农民痛苦,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民国十四年至十六年,在广东、广西、湖南、江西等地,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农民运动。农民运动打击了地主豪强势力,保护了农民最基本的利益,使农民生活有了改善,提高了农民生产积极性。
通过以上措施、政策,推动了两广地区经济的发展。
②武汉革命政府的财政经济民国十五年七月,国民革命军举行北伐,中国革命形势由南向北发展。
随着北伐军的胜利进军,广州国民政府也迁到了武汉。
北伐军占领武汉和国民政府迁到武汉后,由于北伐战争仍在激烈进行,军费等财政支出庞大,而且当时武汉地区因受战争的影响,工商业呈衰落景象,经济问题严重。这些,使武汉国民政府财政十分困难。为解决财政困难问题,克服财政经济危机,武汉国民政府先后采取了一些措施。
(一)发行公债。武汉国民政府计划从民国十六年元旦起,发行财政公债1500万元、金融公债2000万元。但这两笔公债发行后,认购者不多,未能发行完,其中金融公债只发行了600万元。
(二)征收关税附税。从民国十六年元旦起,武汉国民政府在长沙、岳阳、武汉、宜昌、沙市、九江等地征收关税附税,其附税税率为、普通商品2。5%,奢侈品5%。但由于国民政府控制的地区受到帝国主义的经济封锁,进出口贸易下降,附税收入不多。
(三)发行货币。民国十六年一月三十日,武汉国民政府设立中央银行汉口分行,负责掌握货币的发行和管理金融。该行成立后,立即以发行湖北金融公债和向汉口商业银行借款316万元为资金,陆续印发了一批钞票,发行的钞票额约为1963。4万元,而向银行借款中,大部分又为湖北财政委员会和国民政府财政部借去①。由于缺乏物资保证,货币发行的扩大,造成通货膨胀和金融的紊乱。故发行货币,不仅未缓和财政危机,反而加剧了社会动荡。
四月十七日,政府又颁布集中现金条例,规定只许中国、中央、交通三银行的纸币在市面上流通,禁止现银现洋出口等。同时又增发纸币。但这些措施未收到效果。(四)统一财政于中央。
武汉国民政府财政支出主要是军费,而军费主要由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统一负责。在北伐期间,北伐军每攻占一地,该地财政长官也大多由军事长官委派。这些,都严重影响着武汉国民政府财政收支和管理。为统一财政于中央,民国十六年三月十七日,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统一财政决议案》,规定: 各省财政主管人员在正式省政府未成立前,由财政部选任,对财政部完全负责;凡收复省份,应即由部派员接收。国民政府治下各省,非经财政部许可,不得征收新税,改变税率,组织新银行、新公债及钞票,或取消通行钞票之使用权。 ②然而,由于蒋介石发动了 四?一二 政变,李济深发动 四?一五 政变,武汉国民政府直接统治区域大大缩小,武汉国民政府统一财政的措施实际上难以施行。
① 《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 1981 年版,第 939页。
② 《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公报》,1925年第 7号。
① 贾士毅:《民国续财政史》(一),第 117页。
此外,武汉国民政府还采取了恢复交通,采购米、煤、盐、油、柴、布等生活必需品,救济失业等措施,但实际执行起来却未达到设想的要求,作用也不大。
所以,武汉国民政府上述财政经济措施,总的说来,大都未获成功,武汉财政危机日愈严重,武汉地区经济衰退与日俱增,再加上帝国主义等势力的封锁破坏,武汉政府的财政经济陷入绝境。难以克服的严重的财政经济危机,对后来武汉国民政府的解体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
② 荣孟源主编:《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光明日报出版社 1985 年版,第 3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