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期待已久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可以“跨省通办”了,这意味着相关公积金业务可以在居住地、工作地的公积金中心就近办理,无需前往缴存地中心办理业务。
缴存人户口迁出宜昌区域或非宜昌区域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并办理封存或集中封存(原托管)手续后,满半年的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含销户利息)。
借款人在宜昌区域内购买拥有自主产权的首套首贷或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二手房)时,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向购房所在地的宜昌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代办网点或县市区营业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宜昌缴存人家庭(包括缴存人及配偶)拥有两套及两套以下住房,且办理商业性自住住房购房贷款的,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缴存人家庭(缴存人及配偶)购买拥有自主产权的首套或不需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商品房现房、期房、二手房和拍卖房)时,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宜昌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将会有处罚,处罚标准见正文。
7月1日起,宜昌将实施“商转公”最新政策,组合贷款不可以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2021年7月1日起,宜昌将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启动“商转公”业务,商转公贷款注意事项见正文。
2021年7月1日起,宜昌将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启动“商转公”业务,商转公贷款期限见正文。
缴存人因工作变动需将异地住房公积金转入宜昌,宜昌公积金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为其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
职工公积金转移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为其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转移条件见正文。
职工公积金转移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为其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详细办理指南见正文。
职工公积金转移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为其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转移条件见正文。
已在本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的单位,需要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可向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规范为缴存单位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业务,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相关申请材料见正文。
已在本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的单位,需要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可向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受理流程见正文。
根据国务院对2021年清明假期的安排,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于2021年4月3日(星期六)至2021年4月5日(星期一)放假三天。
3月24日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21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修订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管理办法》即日起正式实施。
3月24日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21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修订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管理办法》即日起正式实施。
3月24日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21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修订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管理办法》即日起正式实施。